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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東茂名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黃果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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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首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二月,惡首江澤民到茂名市高州,首次宣揚他的謬論。因此,為討好惡首江,撈取政治資本,茂名市追隨惡首的黨政系統,包括公、檢、法、司等各級執法人員開足馬力,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濫用職權,執法犯法,製造許多的冤假錯案不遺餘力地殘酷地迫害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的法輪功學員是十五年,手段極其惡劣。

原廣東省茂名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局長黃果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爪牙之一。現特此曝光、舉報黃果迫害法輪功學員危害社會的罪惡。

一、黃果的簡歷

黃果,男,漢族,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廣東龍川人,一九九一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七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

1991.07~1994.07 廣東省公安廳八處辦事員
1994.07~1999.03 廣東省公安廳八處科員
1999.03~2001.02 廣東省公安廳八處五科副科長
2001.02~2004.11 廣東省公安廳八處五科科長
2004.11~2010.01 廣東省公安廳行動技術處副處長(其間:2007.03~2008.12掛任清遠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0.01~2012.05 廣東省公安廳行動技術處政委
2012.05~2012.06 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2012.06~2014.01 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4.01~2015.05 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市禁毒辦主任
2015.05~2015.10 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市禁毒辦主任,南海區副區長,南海公安分局局長
2015.10~2016.09 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南海區副區長,南海公安分局局長
2016.09~2021.04茂名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21.04~至今任廣東省汕頭市政法委書記。

二、操控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

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黃果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長、茂名市政法委第一副書記、茂名市公安局局長的四年七個月期間,直接操控、指使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公安局管轄的八個公安分局(茂南區公安分局、茂西區公安分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高新技術公安分局、高州市公安局、化州市公安局、信宜市公安局、電白區公安局等)的派出所,對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騷擾、抄家、監控、跟蹤、綁架、關押、捏造罪證、罪名等,把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檢察院,被法院非法判刑。

據不完全統計,黃果在任職期間,對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關押、捏造罪證、罪名等構陷到檢察院,對他們非法判刑。

茂名市政法委、610指使警察,對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跟蹤、監控、綁架、拘留、抄家等難計其數。其中,

◇十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關押(吳朝棋、林麗珍、李坤、麥偉蓮、吳有清、甘惠玲、凌秀、梁少琳、劉志斌、陶永紅、張光余、嚴小紅、潘貴輝、洪美芳、陳蓮、謝梅娟、蘇偉權、周達瓊);

◇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茂南區法院,正面臨被非法庭審(周華建、林武、黃柱峰、潘冬梅、楊淑瓊);

◇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八十一歲的老太太李順華、六十五歲的林立盛);

◇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勒索罰金(曹君藝、朱石雄、梁遠勝、陳樂安(七十四歲)、周其雪、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潘培德、羅基/74歲、黃惠芳/67歲)。

三、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冤獄的案例

1. 七旬老太羅基被枉判三年、罰金一萬元。

茂名市法輪功學員羅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今年七十三歲。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羅基因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而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抄家,晚上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羅基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河東派出所警察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起訴。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茂南區檢察院羅廣森非法把羅基起訴到茂南區法院。十一月二十五日,羅基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再次簽逮捕,送看守所體檢血壓高壓218,低壓140,冠狀動脈硬化,身體不合格,放回家。十二月八日,茂南區法院下達對她監視居住六個月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對羅基開庭。茂南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呂妙玲出庭公訴。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茂南區法院下達逮捕令。二月五日上午,羅基被帶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非法宣判後,強制把羅基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羅基老人當庭就表示上訴。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級法院不講法律,作出不開庭維持原判的裁定。羅基老太太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成高血壓,高壓二百一十八多,低壓一百四十,人消瘦了很多。二零二一年八月底,羅基老太太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被迫害的患五種病。

2. 六十七歲的黃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金二萬元

茂名市高州法輪功學員黃惠芳女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本體弱多病的她,修煉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為了讓鄉鄰也明白真相受益,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黃惠芳來到高州市桂園路,免費向世人派發真相資料,遭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晚上八點,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闖到黃惠芳家中非法查抄,並將她劫持到高州公安局辦案中心。第二天,黃惠芳被高州公安局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釋放回家。

但高州公安局並沒有停止對黃惠芳的構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黃惠芳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區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決定。二十七日,黃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底,黃惠芳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惠芳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3. 國家海運船員、電白法輪功學員林武

林武,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大專畢業後分配到國家航海運輸公司工作。一九九九年前,林武與妻子李素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無窮,工作得更輕鬆,身體也很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離世,留下四個兒女,是林武把四個兒女拉扯大的。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點三十分,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范來表等人綁架正好買菜回家的林武,沒出示任何證件,搶林武的鑰匙,進入林武家非法抄家。接近中午十二點,不法警察把林武帶到高新技術公安分局,鎖在一個冰冷長滿鐵鏽的鐵椅子上,不能動彈,一直非法審訊到第二天(十五日)凌晨兩點。

林武被非法審訊十幾個小時,范來表等四、五個人以威脅、恐嚇等手段逼迫林武回答問題,遭林武拒絕。非法審訊完後,范來表將林武拉到茂南區醫院做體檢、抽血、做心電圖,CT、量血壓,檢查結果如何,范來表不跟林武說。臨走趕快上車時,有個醫生追過來叫林武簽名,林武問醫生,醫生說:「心臟問題很嚴重,隨時有生命危險」。林武被綁架一個月裏,總感覺頭暈、心臟部位疼痛,手指麻痺等,體重六十五公斤瘦了二十斤。九月十八日,茂南區檢察院對林武非法逮捕。

九月二十三日,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經多方努力,在看守所會見了林武。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林武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最終,林武的「案子」快速的移送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維權律師會見了林武,得知林武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下午收到茂南區法院延期審理通知。目前,林武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有一年半了,親人們對他的身體非常擔憂。

4. 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被迫害致殘,現被誣陷到法院

黃柱峰,五十歲,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工作認真負責。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他是一個孝順兒子、好父親、好丈夫。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家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610主任江志雄、居委等人突然放倒綁架、非法抄家。同時,妻子謝月珍和十五歲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第二天晚上,謝月珍和她的小孩被放回家。由於小孩受到驚嚇,從此不讀書了。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被迫害致殘,因不放棄信仰,現被誣陷到法院,面臨被非法開庭。目前,黃柱峰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四、十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的事實概述

1.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茂名市電白區二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朝棋,在廣州市天河區天園派出所附近看到有污衊法輪功的宣傳,吳朝棋到那裏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被廣州市天河區天園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被戶籍所在地茂名市電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陸尚輝和「610」頭目陳昌興劫持到廣東三水洗腦班(對外謊稱「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迫害。經家屬聘請律師多方營救,並向上級相關單位對電白610頭目陳昌興和電白國保大隊長陸尚輝刑事控告。迫於壓力,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的吳朝棋才得以釋放。

從此,電白「610」頭目陳昌興和電白國保大隊長陸尚輝懷恨在心,尋找機會陷害、報復吳朝棋、吳朝棋的母親林麗珍和姨媽林燕梅。

2. 李坤,男,一九五五年生,電白坡心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遭茂名市公安局二十多人綁架,後來被公安非法抄家,導致李坤有家不能歸。

3. 麥偉蓮,女,一九六二年出生,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上午九點多,麥偉蓮在廖玉梅婆婆家被電白區公安局綁架、抄家,導致有家不能歸。

4. 吳有清,女,高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吳有清在路上無辜被高州市公安局警察、便衣劫持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十天。

5. 甘惠玲,女,六十歲左右,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家裏被電白區公安局綁架,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6. 凌秀,女,電白區坡心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凌秀從廣州坐火車回茂名老家,她在火車上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凌秀被乘警綁架交給茂名火車站派出所,凌秀被電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因身體原因,被保釋出來。

7. 梁少琳,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九年冤獄出來後的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梁少琳與妹妹(常人)一起準備乘火車到廣州,警察看到梁少琳的身份證時,立刻把她叫進站內的警察辦公室非法搜查隨身行李,扣押了法輪功相關物品一批,並對她非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茂名市公安局不僅非法抄了她在茂名的家,又派人到廣州抄了她在廣州的住所,非法扣押了一批大法經書和個人物品。梁少琳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十五天,嚴重的影響了梁少琳及親人的正常生活。

8. 劉志斌,女,公務員,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準備乘火車到外省代表單位出席一次全國性會議。在茂名火車站進站後,聽到有人說了聲:「來了!」然後被公安非法攔截,並搜查隨身物品。警察發現她帶有真相護身符,遂將她扣押,罰款一千元。茂名火車站警察和茂名市公安局人員並非法抄了她的家,劫走一批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隨後對她非法拘留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十五天。

9. 陶永紅,女,一九六一年出生,退休,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陶永紅(曾遭非法判刑三年)路過茂名市高鐵火車站,錢包丟了,火車站的義務值勤人員在確認陶永紅是失主後,帶陶永紅去火車站辦公室。一到辦公室,他們就追問皮包裏的六個真相護身符是哪來的?陶永紅拒絕在所長偽造的筆錄上簽字,隨後被綁架回家,車站派出所和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官渡派出所警察一行多人一起非法抄家後,陶永紅被行政拘留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十五天。

10. 張光宇,男,四十三歲,茂名市好健康開發區專家門診部員工,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出差去湛江,在茂名市乘高鐵入口檢查身份證時,在包裏帶有真相護身符兩張、宣傳單一張,被警察傳喚到茂名站派出所。隨後,高州市公安局警察到張光余工作單位非法抄查。晚上十點二十四分,茂名站茂東派出所四個警察和高州市公安局兩個警察到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張光余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並處罰款九百元。

11. 嚴小紅,女,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上午十點,嚴小紅到電白區陳村鎮講法輪功真相勸善,被其中一名世人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嚴小紅被村委會的人劫持,強制帶到陳村派出所。之後,嚴小紅在當天下午五點左右被電白區公安局陳村派出所劫持到電白區非法拘留十五天。

12. 潘貴輝,男,電白區坡心鎮牛力架管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坡心鎮鎮政府與電白區公安局坡心派出所十人竄進潘貴輝家,搶走大法書籍,把潘貴輝綁架到坡心鎮鎮政府,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晚上十一點,潘貴輝才被兒子接回家。

13.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中午,洪美芳與陳蓮在電白區麻崗鎮海棠管區田井村田中大路邊講真相,被村幹部陳潤清劫持暴打,一個不明真相的村民又來打。後來,警車來後,洪美芳與陳蓮被電白區公安局麻崗鎮派出所強行帶走,傍晚時分家屬去要人,直到當晚半夜十一點三十分左右才放人。法輪功學員洪美芳回到家後,發現身上多處黑青傷痕,疼痛難忍。

14.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點三十,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謝梅娟在袂花市場舊街一個藥店門口,無故被穿治安警察服裝的人強行攔截並搜查隨身物品,說查出了帶印有真相字樣的錢幣及大法書籍,要將她帶回電白區公安局袂花派出所進行調查,遭行政拘留七~十四天。

15. 蘇偉權,女,三十多歲,中學教師,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茂名市電白區林頭鎮法輪功學員蘇偉權、廖玉英(八十三歲左右),講真相救人,被電白區公安局那霍鎮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下午,被非法抄家。蘇偉權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八月二十九日上午才被釋放。

16. 周達瓊,女,退休人員,高州法輪功學員。周達瓊在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遭到高州市政法委、高州市公安局國保等單位多次騷擾,兩次綁架。

17. 林麗珍被綁架關押十五天,兒子被派出所警察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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