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 遼寧鳳城公安局多名局長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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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鳳城市公安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頻頻遭報。早年,原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關文超、韓全林都在五十餘歲患惡疾死亡,原公安局局長陳世琦、副局長張鎮因貪污受賄被判刑十年。近年,又有三名公安局長遭報,他們是鳳城公安局長李偉,副局長朱崇明、李楠。

1、公安局長李偉被撤職

二零二一年八、九月份,鳳城市內一週左右時間裏發生三起殺人案,致使六人死亡,鳳城市公安局長李偉被撤職。

李偉自二零一七年任鳳城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以來,與鳳城政法委、司法系統合夥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致使鳳城市37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10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劉家河鎮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赫榮珍是一位憨厚老實的農家女,在二零一八年僅因為送人一本真相台曆,就遭當地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三十餘天,放回家時,原本身體非常健康的赫榮珍被折磨得非常虛弱,回家五天就去世了。

原土門水庫幼兒教師、紅旗鎮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劉銀鳳,在二零一八年去集市買雞蛋的途中被當地警察綁架,鳳城公安局李偉縱容屬下捏造假證構陷劉銀鳳,勾結鳳城檢察院、法院給她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九年中央巡視組在白旗鎮鎮看見法輪功真相粘貼,李偉等就命人把寶山鎮法輪功學員姜鳳麗綁架,後姜鳳麗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鳳城市法輪功學員鞠世淼、孫忠琴、佟秀紅在大興鎮給村民送新年台曆、年畫、福字和真相期刊等資料,被當地610人員和警察綁架,後被李偉指使警察非法抄家、構陷,後鞠世淼被丹東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孫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更為甚者,鳳城政法委雇佣許多退伍兵(對外稱「保安」,給交五險、開工資,供吃住)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並偷偷給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錄像,然後交給李偉及其屬下等人,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鳳城市法輪功學員赫平、戴玉芝就是這些人構陷的,後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

鳳城本來就是個很窮的縣級市,據說欠外債二百多億元,這些人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錢從哪出?老百姓對此非常反感!

2、公安局副局長朱崇明被開除公職,李楠被判刑

原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崇明,因包庇殺人犯被開除公職。

原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楠,因經濟犯罪被判刑。在李楠在出事之前,法輪功學員給他講過法輪功真相,但李對此不以為然,不同情法輪功學員,並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對的。李母對法輪功學員也不善。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告訴民眾法輪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不是中共媒體造假宣傳的那樣。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就不會出現社會上這麼多殺人犯罪、貪污腐敗的亂象。

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人做甚麼事情都得承擔,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好事得善果,做壞事得惡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參與迫害的中共高官和各級政府、公檢法司人員頻頻遭報,有的還殃及家人。

附:鳳城市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部份官員名單:

1、王全文,政法委書記,被自行車撞死;
2、陳世琦,公安局長,被判刑十年;
3、張鎮,公安局副局長,被判刑十年;
4、關文超,公安局副局長,腦出血死亡;
5、韓全林,公安分局局長,傳染上流行性出血熱(俗稱「鼠疫」),醫治無效死亡;
6、王國強,市委書記、市長,被判刑八年;
7、高俊,市委書記,被判刑十年;
8、丁文波,政法委書記,患腸癌;
9、鞠傳傑,鳳城法院院長,被判刑七年;
10、鐘繼恩,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被判刑十八年;
11、董長允,政法委書記,被中紀委調查;
12、石桂萍,鳳城市婦聯宣傳部部長,曾主辦」洗腦班「,被麵包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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