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痛苦的魔難中修去人心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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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輪大法的,修煉半年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健康。我今年七十一歲,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把我從地獄中撈起,又一直往上帶我。

在二十多年的修煉歷程中,經歷了風風雨雨,由於堅持信仰,曾被綁架到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迫害。在謊言的欺騙下、在巨大的壓力和怕心的指使下,我犯過大錯。我一次次的摔倒,但是又一次次的爬起來了,繼續前行。因為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沒有放棄我,一直在看護著我、點悟著我;因為是法輪大法的法理喚醒了迷失在塵世中的我;因為真、善、忍宇宙特性已溶化在我的血液當中。

殘酷的迫害,最終沒有使我倒下,反而讓我看清楚了邪黨的邪惡本質,其最終目地是毀滅全人類。看清楚了舊勢力是想最終毀掉我的修煉意志。明白了大法是救度宇宙大穹的,大法弟子只有修好自己才能完成好救度眾生的使命。

金子進

從黑監獄出來以後,我在日記中寫道:嚴霜帶來了銀髮,也帶來了金秋;不幸帶來了痛苦,也帶來了昇華。一天,我的腦中出現六個字:金子進 沙子出。我知道自己必須在金子與沙子兩者之間做出選擇,要想修成真金就必須在魔難中繼續修煉、魔煉自己,要想舒舒服服的做常人就放棄修煉。在我的心底早已沉澱六個字:永不放棄修煉。「金子進」是我唯一的選擇。

師父說:「就是在有魔干擾的情況下才能體現出你能不能修下去,你能不能真正的悟道,你能不能受到干擾,能不能堅定這一法門。大浪淘沙,修煉就是這麼回事,剩下的才是真金。」[1]

之後,我平穩的做著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給親朋好友、同學同事及有緣人講真相,勸三退,把九字真言──大法的福音告訴他們,許多人都做了三退,記住了九字真言。九十多歲的婆婆也同意退出了邪黨組織,選擇了美好的未來。她誠念九字真言,九十四歲安詳離世,人們說是婆婆修來的福。那是一段修煉環境相對寬鬆的日子。

二零一七年邪黨召開「十九大」以來,對大法弟子開始了所謂的「敲門行動」,幾乎每個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干擾,我也是其中之一。當騷擾警察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時,我明確告訴他「煉」,並告訴他我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我想自己修煉二十多年了,就應該堂堂正正的這樣說。而其它無理要求都不配合。

從此以後,每到所謂敏感日,警察就來騷擾,態度非常不好,有時甚至口出惡語,來勢洶洶。講真相也講不到位,發正念也不好使。我的心又一次次的被痛苦的煎熬著。期間,九十多歲的老父親病重、離世;女兒又生病了,而且不是一種病;另外還不斷出現其它麻煩,又一次感到很苦。

螳螂擋車

女兒患了蕁麻疹,她曾因患蕁麻疹休克過。一天,女兒身上、臉上都出現了紅疹子,嘴周邊更明顯,但令我不解的是,那疹子是出一會歇一會再出,一陣一陣的出,我的心被揪著,隨著紅疹的出沒起伏著。

女兒坐在沙發上正在和我說話,我突然發現在她嘴唇上方有一個綠綠的東西,走近一看,竟然是一隻小螳螂。我告訴女兒後,她驚恐的用手將那小螳螂胡嚕到地上,我把它拾起,扔到了窗外。

「哪裏來的螳螂呀?女兒自己竟然毫無感覺!」我在心裏琢磨著。最終我明白了,那只螳螂也許是演化出來的,以此點醒弟子:螳螂擋道。警察的「敲門行動」也好,女兒的蕁麻疹也好,其它麻煩也好,都是舊勢力安排的假相,目地是攪亂我的心,消磨我的意志,企圖讓我放棄修煉。師父將計就計,在魔難中成就大法弟子,展現大法的威力。我真正的體悟到:魔高一尺,道高萬丈,那魔永遠高不過道!

我加強學法,向內找,堅定自己的正念。我找到了自己在魔難中暴露出的許多執著心:對親情的執著心:尤其是對女兒的情非常重,這些年,邪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她經歷了與父母的生離死別,身心受到的傷害太大了;怕心:多年被迫害造成的陰影始終揮之不去;怨恨心:多年被迫害中產生的對警察的怨恨心;黨文化思想觀念:做事極端的黨文化觀念行為。

而自己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就應該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要修出慈悲心,以上那些執著心、黨文化的思想、觀念、行為都是必須修去的。警察也是被救度的生命,鏟除的是他背後的共產邪靈、爛鬼。

法理清晰了,我的心態平和了,女兒病好了,警察態度也逐漸變了,一個警察說:「我們也不願意來。人各有志,你覺的好就在家煉吧。」環境也變好了。「向內找」真是師父送給我們弟子在大法中修煉的法寶!

在寫稿過程中,我才意識到真正擋道的、干擾自己修煉的是那顆自我保護、為私為我的執著心。

轉折

魔難後的那年夏天,我和女兒來到一個環境優美的公園,女兒想乘船賞荷,船到點就開,去時船上只有我們母女兩人,乘的是電動船,船在荷花池中快速的穿行。荷花、藍天白雲同時映在水面上,非常漂亮。

回來時船上坐滿了遊客,乘的是搖櫓船,船隻緩緩而行,女兒和遊客們都在高興的賞荷、拍照。我望著水面上那些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心裏感慨萬分。

我要在今後所剩時間不多的修煉路上,信師信法,牢記大法弟子的使命,勇猛精進,救度更多眾生,圓滿隨師還。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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