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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雙目失明 內蒙古王磊結束八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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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法輪功學員王磊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結束八年冤刑,從呼和浩特女子監獄出獄回家。王磊女士在八年前被綁架、判刑後,在獄中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雙目失明。也令外界非常關注她目前的健康狀況。

王磊女士遭迫害情況回放:

王磊現年約五十七歲,原籍內蒙古臨河市,後住居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曾經商。據明慧網信息,王磊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同年為支援貧困失學兒童就學,曾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後,王磊遭內蒙古臨河區、北京市房山區黨政公檢法聯手迫害,長期被監控、騷擾、恐嚇。她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勞教四次,獄中遭受電擊、暴打、野蠻灌食、熬夜等殘酷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以至無法正常經商和正常生活。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區的警察一起出動,綁架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王磊也再次被綁架,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她被迫害得精神病復發,經公安醫院鑑定為「癔症型」精神病。

而在這種情況下,北京房山區法院違反法律程序審判,既不通知家人請律師辯護,也不通知家人旁聽,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對王磊非法宣判八年徒刑。王磊上訴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非法維持原判。

據王磊的律師講:從王磊的案捲來看,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冤假錯案,它不僅嚴重違反實體法,即不具備違法犯罪的法律依據和實施證據。從程序上更是嚴重違法:所謂的證據事實是不存在的或捏造出來的,用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說不過去。

二零一六年九月,王磊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監獄。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報導,王磊在獄中遭受非人的迫害:在二零二零年底的所謂「清零」迫害中,她一直在堅持信仰,拒絕「轉化」。獄警肖梅等參與迫害王磊,犯人郭紅岩經常發動其他犯人對王磊實施群毆,時常把王磊從監舍拖拽出去,毆打、謾罵、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包夾犯人每天都給王磊的飯菜裏拌下不明藥物。王磊的血壓也出現極度的不正常情況。王磊每天都在遭受各類各樣的侮辱、虐待。在數年的迫害下,原來身體健康的王磊,被迫害得雙眼失明。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在幾年的殘酷迫害中,王磊一直沒有妥協,頑強地抵制著內蒙古獄警們的迫害。

(王磊遭迫害更多詳情請見《內蒙古女子監獄持續迫害王磊等法輪功學員》《北京王磊在內蒙古女子監獄遭電擊等迫害》《活不見人 內蒙古女子監獄四次阻律師會見王磊》《女商人在京遭枉判八年 被劫入內蒙古女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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