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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被枉判八年入冤獄 申訴律師三次會見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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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房山區法輪功學員王磊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關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調遣處強制「轉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家屬聘請李仲偉律師繼續代理申訴,但律師三次要求會見王磊,都被阻止。

王磊
王磊

第一次會見受阻: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訴律師赴北京市天堂河調遣處,要求會見王磊受阻。調遣處警察告知律師,王磊不轉化,不許律師會見,非要見,必須具備以下手續:一是: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備案;再到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三是王磊本人的申訴狀;四是王磊本人的申訴委託書;五是家人的委託書。辦不全這些手續,那就等王磊到內蒙古女子監獄後再去會見吧。

第二次會見受阻: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訴律師到內蒙古女子監獄第一監區會見,由王磊在申訴書上簽字,但被監獄拒絕,理由是:王磊不轉化,不寫「四書」不許會見。監獄還要求李仲偉律師開具本人不煉法輪功的證明信。對監獄的非法行為,二律師當天找到內蒙古監獄管理局要求會見王磊,被婉言拒絕,他們又向監獄獄政科進行了控告,最後還是沒能會見。

據王磊的弟弟會見後說:王磊被迫害的精神病更加嚴重。律師對監獄的非法行為向駐監獄的檢察院提出了控告,並向監獄管理局提出申請,最終未能見到王磊。

第三次會見受阻: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李仲偉二位申訴代理律師找到內蒙古女子監獄獄政科長金鳳,要求會見王磊,請王磊在申訴書上簽字以便儘快向法院遞交申訴書,反覆交涉,金鳳科長就是不讓見,理由是:王磊不轉化、不寫「四書」。二位律師又找到了檢察院,也未能批准。他們想見監獄長楊蔚紅或副監獄長彭玉梅、張燕未找到。

據悉,王磊因為拒絕戴犯人名牌、拒絕照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惡警用電棍電擊,並把王磊嚴管,由二個犯人看著,還不讓買東西,不讓買生活用品。

王磊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原籍內蒙古臨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幹的經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時年三十一歲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無私無我、為他人著想。修煉僅兩個月後,為支援貧困失學兒童就學,她通過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萬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王磊女士遭內蒙古臨河區和北京市房山區黨政公檢法聯手迫害,長期被監控、騷擾、恐嚇,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勞教四次,遭受電擊、暴打、野蠻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導致精神失常,長期無法正常經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區的公安、國保一起出動,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綁架,膠帶粘嘴,關押期間被迫害的精神病復發,經公安醫院鑑定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區法院違反憲法、刑法和程序法,對王磊非法審判。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區法院對王磊進行非法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王磊不服一審判決,律師李仲偉代理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非法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八年徒刑)。王磊不服終審裁定,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房山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王磊在申訴書中寫到:要求依法撤銷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2015)房刑初字第915號刑事判決書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6)京刑02刑終56號刑事裁定書,依法撤銷原判,並依法宣告申訴人無罪釋放。

王磊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關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調遣處強制「轉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

律師三次到調遣處和內蒙古女子監獄要求會見,請王磊在申訴書上簽字,但是都被調遣處和監獄以種種非正當理由阻止,致使王磊的申訴狀至今未能送達法院。

對王磊的迫害是公檢法司系統的違法犯罪,所有參與迫害機關都違反了《刑法》399條關於: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進行追究;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不予追究的規定。

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明知王磊的信仰是合法的,沒有違法,沒有犯罪,卻對她非法抓捕、起訴、判刑,明知房山區法院的判決是違法的,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繼續維持原判;明知這個終審裁定是違法的,內蒙古女子監獄卻對王磊非法收監,強制其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寫放棄修煉大法的「四書」。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迫害陸續囚禁已是近十年,被關押期間,王磊被迫害致精神病。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再次被房山公安暴力抓捕、抄家、膠帶粘嘴。關押期間被迫害的精神病復發,經北京市公安醫院鑑定為癔症型精神病。然而,房山區法院無視刑法對精神人的法律規定,非法判刑八年。據悉,此次王磊在房山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獄警、犯人的折磨、毆打,導致精神病時常復發,整天蹲在牆角瑟瑟發抖,不斷呼叫救命。

關於王磊這十多年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調遣處》、《近十年冤獄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

內蒙古自治區女子監獄:郵編: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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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巧報鎮帥家營村南,
對外地址:呼市呼涼公路興華服裝廠,二零零四信箱
長途電話區號:0471
附: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監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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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區:0471-2396028
二監區:0471-2396032
三監區:0471-2396728 0471-2396025
四監區:0471-23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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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華(副監獄長,直接迫害致死二名法輪功學員──於秀蘭、周彩霞。現已遭惡報,被判刑關押在呼和浩特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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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建偉(男,三十歲左右,專管隊隊長,對女學員動手動腳,很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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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科:0471─2396581;0471-2396559
科長:張豔(積極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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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文(曾分管迫害法輪功)、崔文軍、邰微微(懷孕期間已大肚子了,還用腳踢法輪功學員,三天後腳脫臼,在家歇了好幾天)等;
三監區:0471-2396665監區長劉瓊、王延文、崔文軍、邰微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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