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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法輪功學員梁少琳又遭警察騷擾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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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梁少琳二零二一年二月份用手機給一位正被疾病折磨得心灰意冷,想找安樂死結束生命的朋友發去救命的「九字真言」,希望朋友珍惜生命。就這樣,她的手機卡被無理關停。後來,她依法實名向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及領導寄去信息公開申請、諮詢、投訴等,未果,卻遭到公安警察的打擊報復。

梁少琳暫住廣州妹妹家。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許,有人到她家「嘭嘭嘭嘭,嘭嘭嘭嘭」的敲門,敲了一陣,沒人開門,走了。十一點多,警察打電話找梁少琳,說是嘉禾派出所的,叫去一趟,不去的話他們就上門。下午四點鐘,他們又去敲門。梁少琳的妹妹開門出去後,把門關上。他們五人自稱是嘉禾派出所的警察。其中兩人穿警服,另外三人穿便衣,其中一人是副所長。他們各自報了姓氏。他們說要見梁少琳,必須要見到,即使是打開門站在門口讓他們見一面都行。否則,他們就開傳喚證來直接抓走。

梁少琳的妹妹進屋問梁少琳怎麼辦,然後轉告警察說,今天不見,過完年後再去找他們。警察說不行,年前就要搞定,還說要立案處理,說是梁少琳因電話卡之事投訴告狀,在信中宣傳法輪功,違反法律。還說,「她在網上發很多東西我們都知道。」

警察一再說要傳喚,梁少琳的妹妹問他:你們傳喚有立案嗎?憑甚麼立案?一直和他們僵持到五點多。副所長說:「要不是上面叫幹,我們哪有那麼多時間哪?」又說:「叫她出來見一面吧,說幾句話,我們今天就不帶她走了,我們的車也坐不下。」另一警察說:「不肯見就傳喚!」然後開車走了。(據目擊者說,警察是開了噴有好大的「警察」字樣的囚車去的。)

五個警察分別姓:朱(副所長)、宋(警號:031010)、周(警號:白雲0446)、林、胡。他們五人中除宋警察中毒較深,態度兇惡之外,其餘四位警察態度都比較溫和。甚麼「傳喚」、「立案」等話都是宋警察說的。

次日,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他們又到梁少琳家敲門,沒人理會,他們就走了。聽說還是開著囚車去的。

梁少琳原是廣東省茂名市石化總公司的職工,學法輪大法後身心得到淨化,在每個工作過的單位幾乎每年都被評為先進職工或受表揚。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梁少琳感恩法輪功的給予,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上訪就為法輪功鳴冤,在途中被「610」非法拘留,她絕食抗議七天後被釋放。但不久公安局警察再次將她綁架,非法勞教她兩年。因她不放棄信仰,非法勞教被延長三個月。解教後直接轉到當地洗腦班繼續迫害,後又被輾轉移送到省、市洗腦班輪番迫害。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才營救出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茂西公安分局一幫警察用電鋸鋸開了梁少琳家的兩層門門鎖,將她強行綁架。此後一年,家人完全得不到她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年九月才查到她已在二零一零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九年。梁少琳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父親因悲憤和憂鬱去世,臨終也沒能見她最後一面。

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按「真、善、忍」修心向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都沒有法輪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把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都廢除了,法輪功的書籍、資料都解禁了,法輪功本身就是合法的,你怎麼能說宣傳法輪功是違法的呢?而且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

作為警察,騷擾民眾、威脅老百姓是違法的,終究要被追責的。現在辦案終身負責,政法系統也在「倒查二十年」,你就不怕自己將來被倒查?再說,迫害佛法和佛弟子的後果是甚麼?你知道你在害自己嗎?你們說執行上級的指令,到頭來,上級不會為你們擔責的。希望警察們審時度勢,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三思而行,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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