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元錢買一件羊毛衫悟到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幾天前,我在同修家學完法出來,走到一個十字路口拐彎處,這裏有個公交車站點。

一個五十來歲的婦女正在此擺地攤賣衣服,已經有五個人圍在地攤前。我湊上前去,看到地上擺著一些衣服,旁邊擺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五元一件。我好奇的問都是五元一件嗎?她說:「是。」我問:「咋這麼便宜呢?」她說:「我是做服裝生意的,在淘寶網站有網店,因疫情影響生意不好,不打算做這個買賣了,決定把剩下的服裝甩賣掉,能賣出去多少就是多少了。」於是我拿起一件羊毛衫在身上比一比,挺適合我穿,想到五元錢能買件衣服真不錯,毫不猶豫的買了下來,心裏還美滋滋的,到了家馬上穿上試試,還挺好。

我高興的告訴丈夫(同修),「我才花五元錢買的羊毛衫」。本想他會讚我買的便宜,沒想到他說:「真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哪有那麼好的事!」我說:「那就讓我攤上了。」他說:「你想想,這麼便宜,連手工錢、毛線錢都抵不上,低於成本價就不對了,如果是盜竊的贓貨,你不等於是幫著銷贓了嗎?」我說:「我問了是由於她不想做買賣了,要把剩餘幾件衣服甩掉。再說了如果是贓貨,犯法的是盜竊者,不是我,法律也不會治我呀。我是花錢買的,也沒和她講價錢,買賣這東西就是這樣:你想賣,我想買就成交了,我可沒考慮這麼多。」他說:「不失不得啊!就好像是師父講的例子:用一元錢抽獎,抽了一輛小孩自行車的例子,你有沒有那種感覺?」聽到他說的話,雖說心裏不悅,但也覺的有一定道理。

我冷靜下來想想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反問自己:如果這件衣服要是三十元我買嗎?答案肯定是:「不買。」如果是白給的我也不能要,因白拿人家東西是要失德的,答案肯定也是不要。現在買了,是因為五元錢太便宜了。哎呀,我悟到了這不是有利益心嘛!我又想到:在場的常人都說太合適了,上哪裏買這麼便宜的東西,等於是白給。我也是這個想法,我這不是和常人一樣了嗎?

繼續向內找,我發現這是個貪心,貪圖便宜。以前我對這個貪心確實沒認識到,自然也就沒去修過。我就查了查康熙字典,「貪:欲物也。」我明白了在有這個貪念之前,是有慾望的。貪就是在自己目前所擁有的情況下還想再有,才成為貪,就像常人說的貪得無厭,這不僅暴露了自己的慾望,同時也暴露了自己的貪心。

在向內找時,師父的法點醒我:「凡是在常人社會中叫你去得到好處的都是魔。你在常人中得好的,過不了這一難,你就提高不上來。」[1]我這不是上了魔的當了嗎?但是自己根本沒有認識到啊,這時我清醒了。

再向內找,我發現一直以來就有一個觀念,那就是:做事情總是用最少的付出獲得最大的效益。比如:因做家務要耽誤時間,總要考慮用最少的時間去做,節省更多的時間多學法;用最短的路程能達到目地地就不走繞遠的路途;買東西時想用最少的錢買最合適的東西,其實這種觀念在某種具體事情上能起到正用的效果,但也隱藏了很深的利益之心、而且在滿足自己的慾望同時還要不被發現自己的人心。

師父講:「一切東西都有它的根源。」[1]

我再向內找,看看根源到底是甚麼。發現這個觀念的根源來自於所謂的科學。是在小時候學習時養成的思維方法,怎樣用最合適、最好、最合理的方案處理生產、社會、科學實驗等實際工作中的問題,給出最合理最優的方案叫優選。當時覺的很好,我在學習和工作中也經常運用優選法,確實很實用,漸漸形成這個觀念後,一直以來甚至修煉後做很多事情就是按照這思維方式去做的。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分辨出來這個觀念也存在於修煉中,因為我這時的思維就是這樣的。

這次五元錢買一件羊毛衫,通過丈夫的提醒,自己的深入思考,悟到了這個觀念的存在。五元錢買到滿意的衣服一事,折射出自己多少執著和慾望、觀念!如果不發生這個事情恐怕現在還認識不到呢。

頓時感到師父對弟子的修煉真是太操心了,這麼細小的事情能把這麼多的執著暴露出來,讓我去悟道、提高。謝謝師父!

以上是自己所在層次所悟,不對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