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肖傳家遭惡報被審判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據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消息,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法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開庭審判原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肖傳家。肖傳家在任期間,積極指揮、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肖傳家退休只有兩年多,就被中共判刑成為階下囚。表面看,肖傳家是因為經濟問題而落馬獲刑,實質上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是他對神佛犯罪而遭到的惡報。

肖傳家,男,漢族,一九五八年四月出生,湖北仙桃人,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局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以後任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以下是肖傳家任咸安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實例中均為當時的年齡):

◎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咸寧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抄家、抓捕,當天綁架十餘人,其中包括楊祥仙、馮小米、雷萍、魏玉仙、張平英、王立新、吳宗倫、馮小英等,非法關押到貓耳山看守所,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汪靖華,男,一九八七年出生,咸寧市咸安區汀泗橋鎮彭碑村人,曾就讀於汀泗中學、咸寧高中,期間因向同學講法輪功真相,多次遭到咸寧市咸安區「610」、政法委、公安局及學校騷擾、恐嚇、威逼,並被逼退學。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汪靖華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法輪功人權組織將汪靖華受迫害案例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作為中共踐踏對未成年人保護國際公約的例證。這個實例,發生在肖傳家任公安局長期間,肖傳家有推脫不了的責任。

◎陶維香,女,六十歲,原咸寧市咸安區醫院醫生。多次遭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公安分局、咸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等警察騷擾、綁架、關押,並遭非法勞教,精神和肉體受到巨大打擊,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離世。

◎黃彬,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因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向世人傳播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汪芹,女,二十多歲,咸安區汀泗橋鎮小學教師,那時還是個大姑娘。二零零一年五月,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二零零一年六月,一起被劫持去的有六十多位法輪功學員。

◎向德斌,男,三十多歲,咸安區方向機廠職工。二零零一年向德斌在家中被綁架,送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遭受迫害。

◎李紅荷,女,四十多歲,咸寧師範學校財務處會計。她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和沙洋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

肖傳家指使手下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咸安區內的洗腦班有很多,如:咸安區邪黨黨校洗腦班、咸安區八斗角洗腦班、咸安區貓兒山拘留所洗腦班、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洗腦班等等,其背後就有肖傳家參與其中,肖傳家指使國保(當時稱政保科)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法輪功學員羅瑛、梅新華、方啟新、皮和先、錢定志、李紅荷、倪麗華、楊彩雲、魏秀蘭、羅桃英、楊祥仙、馮小米、雷萍、魏玉仙、張平英、王立新、吳宗倫、馮小英、向德斌、周堅、章建等都被綁架、非法拘禁在洗腦班遭受迫害。

不僅如此,咸安區政法委、「610」、國保還將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武漢的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非法拘禁,洗腦迫害,如汪信全(二零零五年)、胡文河(二零零八年)、梅新華(二零零五年)等人都被咸安區國保綁架到湯遜湖洗腦班強制性洗腦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