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陝西省六名中共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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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明慧網2022年12月3日報導了陝西省自2021年2月底以來,有八名省、市、區級官員因迫害法輪功,遭到惡報落馬的文章。(請見《參與迫害法輪功 近兩年陝西省八名官員遭惡報》)實際上,陝西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近兩年遭惡報的遠不止八人,以下再補充六人。

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全國被查落馬的各省、市、縣級等部門的官員與日俱增,自1999年7月開始至今23年多,這些官員是中共邪黨上指下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推手,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關押、刑訊逼供、構陷黑材料、非法監禁、施酷刑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者的重罪。迫害佛法修煉者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制裁,更逃不過天譴。蒼天有眼,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惡人和惡事。

一、陝西省漢中市原副市長鄭永濤被提起公訴

2020年2月26日消息,陝西省漢中市原副市長鄭永濤被提起公訴,依法雙開。

鄭永濤,男,漢族,1966年10月生,陝西寧強人,其主要履歷:2011年 6月至2014年12月,歷任南鄭縣副書記、代縣長、縣長;2014年12月至2019年2月,歷任漢中市漢台區副書記、代區長、區長、書記;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漢中市副市長。鄭永濤作為南鄭縣、漢台區的主要領導官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負有不可推卸的。

◎2013年1月27日,漢中糧油機械廠職工、法輪功學員劉偉在南鄭縣黃官鎮散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後被南鄭縣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5年10月30日上午8點20分,法輪功學員高榮在漢台區鋪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男青年舉報,被漢中市漢台分局鋪鎮派出所的警察綁架。

◎2016年,漢中市漢台區法輪功學員姚彩文、楊素珍2人被綁架。

◎2017年,在全國實施邪惡的「敲門行動」中,漢中市34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或被騷擾。其中, 漢台區受害最嚴重。

二、漢中市政協原主席王隆慶被提起公訴

2020年2月29日消息,陝西省漢中市政協原主席王隆慶嚴重違法被提起公訴。

王隆慶,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陝西省洋縣人。其主要履歷: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歷任勉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書記;2009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漢中市副市長、常委;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漢中市政協主席。王隆慶在任職勉縣主要領導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07年7月3日,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衛斌、國保大隊王靜、黃沙派出所所長朱振海等十多個警察,從勉縣婦幼保健院門診部將薛麗君綁架到黃沙派出所,並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後轉移到勉縣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薛麗君被刑訊逼供,戴上腳鐐、手銬,雙腳離地捆綁在鐵椅子上,2天2夜沒有休息,7天沒吃沒喝,她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導致冠心病突發,因生命垂危才被親屬接回。

◎2008年7月8日中午11點,勉縣法輪功學員芳清香在縣城西國道108公路武侯段公路上行走,被武侯派出所警察董傑、肖平與國保大隊警察趙學、王靜等人綁架和非法抄家。芳清香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她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芳清香是勉縣三糧液酒廠下崗(失業)工人,丈夫去世,債務累累,母女二人相依為命,生活艱難,只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受到迫害。芳清香後被非法勞教,被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三、渭南市政協主席吳蟒成被查

2020年4月8日消息,陝西省渭南市政協主席吳蟒成被提起公訴。

吳蟒成,男,漢族,1963年4月生,陝西省韓城市人。其主要履歷:2010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渭南市委秘書長、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常委、副市長;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渭南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吳蟒成任職渭南市主要領導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1年8月19日,陝西政法委、「610」在渭南市華縣召開迫害法輪功的「現場會」,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610」頭目吳新成講話,叫囂要在全省機關、社區、學校、村組、家庭推廣迫害法輪功的所謂華縣經驗。不久,全省各地發生了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件。

◎2012年3月,渭南市富平縣法輪功學員秦小燕外出發神韻光碟時被人誣告,莊裏派出所的警察把秦小燕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富平縣「610」非法抄了秦小燕的家。

◎2012年10月19日上午,渭南市蒲城縣法輪功學員鄭敏、王鳳琴和王進財、楊蓮英夫婦到鄉下發放真相資料和神韻晚會光盤,被公交車售票員李婷誣告,四人隨即遭蒲城縣黨睦鎮派出所徐蘇斌等惡警綁架。搶走了他們裝有真相資料及鑰匙、手機、MP5等個人物品的手提包,並搜身拿走他們身上的現金約300多元。10月21日晚10點多鐘,黨睦鎮派出所警察夥同渭南市臨渭區國保大隊向九亮等人,拿著從四位學員身上搶去的鑰匙,在其中三個家中沒有任何人和當事人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闖入抄家。警察從四人家中共搶走了三台電腦、四台打印機、光盤、書籍和MP3、電子書和手錶、購物卡等生活用品。四位法輪功學員後被蒲城縣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4月17日,渭南市蒲城縣法院對渭南市七十八歲的王進財、七十三歲的楊蓮英、六十九歲的鄭敏和六十二歲的王鳳琴等四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因律師的辯護將在場的法官和公訴人駁斥的理屈詞窮,使庭審不了了之。最後,法輪功學員楊蓮英被非法判刑5年。王進財、鄭敏、王鳳琴三人免於刑事處分,被迫離家出走、在外流離失所,卻遭到蒲城縣公安局在網上的非法通緝。

◎2013年,渭南市富平法輪功學員張軍權被綁架,並被非法逮捕、判刑,關押在渭南監獄迫害。

◎2014年1月25日下午,渭南市富平縣莊裏鎮法輪功學員侯華寧、林正正二人在住地周圍的莊裏鎮農村發放並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到富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莊裏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後二人被富平縣公安局非法逮捕。

四、陝西省漢中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黨振清被逮捕

2020年5月22日消息,陝西省漢中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黨振清2020年6月逮捕逮捕。

黨振清,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陝西漢中人,1991年5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洋縣縣委書記;2011年6月至2019年1月,歷任漢中市委秘書長、副市長;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歷任漢中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副廳級)。黨振清是漢中市市級主要官員,其任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2009年7月19日至8月20日,在洋縣公安局長丁新善的直接指揮下,洋縣城關鎮城內派出所所長梅林、副所長王餡興等五名惡警相繼綁架了胡友明、董桂林、岳顯翠等11名法輪功學員,搶走了他們的電腦,刻錄機,複印機等私人財產。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除兩名被取保候審,一人被長期監視居住外,八人被秘判重刑後押往外地,從此渺無音訊。

五、陝西省漢中市西鄉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李耕被公訴

2020年7月24日消息,陝西省漢中市西鄉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李耕被公訴。

李耕,男,漢族,1969年10月生,陝西城固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李耕曾長期在漢中日報社工作;2006年9月起任漢中市漢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9月任漢台區委副書記;2017年1月任西鄉縣縣長。李耕至少在任職漢台區政法委書記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

◎2006年,漢台區法輪功學員彭文治、李俊英、張莉萍被綁架。

◎2007年9月9日,漢台區法輪功學員謝紅霞、崔曉梅被綁架,並被強行抄了家,非法關押並敲詐勒索二千元。

◎2007年漢中市法輪功學員余開紅、謝紅霞、崔曉梅、王妙、劉翠英、杜淑心、許春燕、鄭翠平被綁架。

◎2008年1月10日早晨,法輪功學員衛彩霞在單位上班,被漢台區國保大隊馬平安、教導員裴光明、李有志等人綁架到漢台區國保大隊辦公室非法審訊。熊洪波、余靜等人對衛彩霞住宅非法搜抄,並把衛的私人信件、錄音機、電腦主機搶走。晚上大約10點衛彩霞才被放回家。

◎2008年3月28日,漢台區法輪功學員楊秀蓮帶著身體的傷痛和心中的屈辱,含冤離世。2004年1月,楊秀蓮從陝西女子勞教所回家時骨瘦如柴,行動遲緩。回家後,仍然被監控,長期身心備受折磨,擔驚受怕。就在她離世的2個月前,國保大隊長馬平安等人還到家裏非法搜查,騷擾。

◎2008年5月,在漢中市「610」、公安局的操縱下,漢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馬平安、副大隊長裴光明、李有治等以奧運維穩為藉口,大肆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包括綁架、抄家、囚禁、判刑。其中,2008年5月6日,漢台區國保大隊馬平安等一夥警察綁架高級工程師葉浩,並非法抄家。搶走了數台電腦,打印機等各種物品,搶走了家中的160000元現金。後葉浩被非法判刑。

◎2009年5月13日下午3點鐘,漢台區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楊華9年,兀亞莉5年、葉浩5年,李青檬4年。

◎2009年5月一天,法輪功學員敬利華被漢台區「610」夥同公安局國保大隊、鋪鎮派出所、村幹部等十幾人綁架、抄家,劫持到西安「610」的軒平園洗腦班迫害3個多月。

◎2009年6月16日晚7點多鐘,漢台區法輪功學員余鳳娥在街上講真相發資料時,被漢台區國保大隊隊長馬平安、裴光明、李有志等人綁架到漢台區公安局,後余鳳娥被非法勞教2年6個月(所外執行)。

六、咸陽市中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忠玉被查

2020年5月21日消息,陝西省咸陽市中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忠玉被開除黨籍、調查。

張忠玉,男,漢族,1962年10月生,四川梓潼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咸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咸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正縣級)。張忠玉作為咸陽市中院副院長任職期間,涉嫌領導組織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任期內咸陽市中級法院及各區法院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1年7月15日,秦都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鐘金秀。後鐘金秀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詳)。

◎2016年咸陽市秦都區法院非法判處馬明海4年、馬潔4年、張曦川3年有期徒刑。

◎2017年11月21日,高陵區法院非法開庭,對三原縣法輪功學員魏再強非法判刑4年6個月。

◎2017年12月底,由於咸陽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馬明海、馬潔、張曦川被秦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案的申訴遲遲不予開庭審理,致使他們被秦都區法院劫持到渭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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