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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閱讀《轉法輪》 八旬姚靜嬌和江碧吟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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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兩年前,廣東省揭陽市法輪功學員姚靜嬌和江碧吟參加集體閱讀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一直被邪黨公檢法構陷。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份,兩位八旬的老人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姚靜嬌三年,江碧吟六個月。

姚靜嬌,女,今年83週歲,家住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辦事處梅兜村。江碧吟,女,今年80週歲,家住揭陽市榕城區西馬辦事處。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揭陽市法輪功學員姚靜嬌、江碧吟、吳悅吟、陳鴻元、劉春蘭、蔡文君、黃燕芝、姚少紅,在梅兜村法輪功學員鐘佩珍家參加集體讀書,閱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書籍《轉法輪》,被揭陽市國保、榕城區國保、揭東區國保、榕東派出所等警察聯合綁架、非法抄家。姚靜嬌和江碧吟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一天後,以「取保候審」回家。

回家後,姚靜嬌和江碧吟經常受到居委會、派出所的騷擾。二零二一年六月份和二零二二年六月份,榕城區國保又要她倆簽「取保候審」。

二零二二年八月份,姚靜嬌和江碧吟老人分別在揭東區法院被非法開了庭。二零二二年年十一月份,姚靜嬌和江碧吟被揭東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姚靜嬌三年,被勒索罰金三萬元,江碧吟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到目前為止,因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在梅兜村法輪功學員鐘佩珍家參加集體讀書而被非法判刑的有五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

鐘佩珍(女,79歲,非法刑期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萬);
陳鴻元(男,70歲左右,非法刑期九年,勒索罰金八萬);
林麗卿(女,69歲,非法刑期兩年,勒索罰金兩萬);
姚靜嬌(女,83歲,非法刑期三年,勒索罰金三萬);
江碧吟(女,80歲,非法刑期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

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陳鴻元,家住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被榕城區國保、榕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抄家從下午四點持續到晚上十點,警察把他家中私人電腦、打印機等抄走。隨後,陳鴻元被非法關押到揭陽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底,他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勒索罰金八萬元。陳鴻元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揭陽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陳鴻元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

法輪功學員劉春蘭、姚少紅具體情況不詳。

部份責任人信息:
揭陽市揭東區法院:
審判長:黃銳斌
陪審員:吳岸明
陪審員:夏晗
法官助理:蔡濟武
書記員:陳佳珊
揭陽市揭東區檢察院 指派公訴人:廖俊忠
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敏(已遭惡報被查)
揭陽市公安局國保 林燕旋 13822988884
榕城區國保:
吳吟雄 13802314338
吳潔希 13903080199
林江 13502692663
揭陽市公安局榕東派出所:
江建平 所長 139027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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