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雲南省第一監獄(以下稱省一監)對外稱「雲南金馬柴油機廠」,是關押重刑犯(無期、死緩刑人員)和外籍犯(多數是緬甸、老撾、越南、泰國等東南亞的販毒人員)的一所重點監獄。一九九四年,法輪大法開始在雲南省弘傳,省一監有許多警察、警察家屬也開始修煉法輪功,同時,《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也在監獄服刑人員中流傳。法輪功真、善、忍道德價值觀普遍被服刑人員認同,從而監獄管理出現了從未有的良好局面。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監獄收繳了服刑人員中傳閱的《轉法輪》等書籍,開始誣蔑法輪功。每個監區還配發大量誹謗、誣蔑法輪功的書籍。特別是從二零零零年開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後,監獄積極執行省「610」下達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許多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受到被關禁閉、嚴管、戴鐐銬、坐小凳子、穿「緊束衣」、噴辣椒水、注射不明藥物等數十種酷刑折磨。有的法輪功學員因此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甚至被迫害致死等。

在這裏揭露的是雲南省第一監獄鮮為人知的罪惡,以法輪功學員們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揭開中共的謊言,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花費數億元重新建設的雲南省第一監獄(監管區大門與辦公樓)

一、遭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零零年開始,省一監開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至今為止,非法關押了不少於196名(次)法輪功學員。現已知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其中在監獄直接迫害致死3人;在監獄被迫害出現病狀、出獄後去世的8人;有1人「保外就醫」,出獄五天後去世。

被省一監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表1)

姓 名年齡單位(地址)刑期(年)去世時間備 注
方征平56四川省西昌市人72013.04.01監獄內酷刑迫害去世
羅江平51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4.62013.12.23保外出獄五天去世
廖健甫65四川省攀枝花市42018.3.19監獄內酷刑迫害去世
遲 志27昭通彝良縣銀行職工3.62009.7迫害患肝癌
普 政39昆明市法輪功學員42017迫害出現長期咯血
張世寧60多歲個舊市百貨公司退休72017迫害出現糖尿病
鄭智陽36重慶籍法輪功學員31010迫害出現糖尿病
楊開文不詳施甸縣油望鄉永福村32007迫害出現精神障礙
石建偉56大理州賓川縣教師6.62021.09.26監獄內迫害肝癌去世
吳廣成63開封房屋總公司負責人52022.07.27出獄三個月突然去世
朱豔東51昆明珠寶商32019.08.25迫害出現糖尿病

1、羅江平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離世

'羅江平去世前在家裏的照片'
羅江平去世前在家裏的照片

羅江平,男,當年五十一歲,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被獄警和服刑人員腳踢手打;被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裏面都是爛肉。

羅江平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短短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羅江平「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2、方征平被關小號等多種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當年五十六歲,四川省西昌市人。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劫往省一監、途經雲南曲靖時,惡警將方征平借押在曲靖監獄一夜。曲靖監獄的惡警點名時,由於方征平年紀大,耳朵有點背,沒能及時回答,曲靖監獄的三名惡警一擁而上,對方征平一頓拳打腳踢。

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掙扎著站起來,又被打倒。然後這三名惡警用穿著皮鞋的腳向方征平的臉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惡警踢倒再打,這樣反覆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

方征平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三中隊,因拒寫「保證書」而遭到關小號等多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候審」,監獄卻不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被省一監迫害致死。

3、獄方拒絕放人,廖健甫被迫害致死

廖健甫,六十五歲,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八月,廖健甫被劫持到省一監十一監區非法關押。家屬曾兩次探視,得知他血壓高到二百四十,又出現了腦梗症狀,生命垂危。家屬多次申請保外就醫,監獄拒絕放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廖健甫被迫害致死,終年六十五歲。

4、石建偉被迫害致死、強制火化

'石建偉'
石建偉

石建偉,五十六歲,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優秀中學教師。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六個月後,被劫持到省一監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省一監獄警打電話通知石建偉家屬,石建偉病危,正在「搶救」。家屬提出要見面,監獄以「新冠疫情」為藉口,剝奪家屬的探視權。三個小時之後,石建偉家屬再次接到電話,獄警稱石建偉已經停止呼吸,要求家屬到監獄簽字,辦理火化手續。

家屬在殯儀館看到石建偉的遺體背部出現淤青,有腹水,要求監獄出示石建偉生前的病歷本,不同意簽字火化。但是石建偉的遺體還是被監獄強行火化。

5、張世寧被監獄迫害至病危,強行送回家後離世

張世寧,男,六十多歲,個舊市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與妻子張公勤、女兒張藝瑩一起從家中被綁架。之後張世寧與妻子被非法判刑七年,張世寧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二零一七年,被迫害的出現了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家人被拒絕探視。張世寧後來出現了病危狀況,監獄怕承擔責任,將張世寧直接送回個舊家中。不久,張世寧離世。

6、楊開文被監獄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後不久去世

楊開文,男,年齡不詳,保山市施甸縣油望鄉永福村農民,曾經是施甸縣原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楊開文和妹妹楊光菊向當地民眾郵寄真相資料講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區「610」及公安局警察綁架,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楊開文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楊開文冤獄三年釋放時,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時間不長,就含冤去世。

7、朱豔東被省一監迫害,含冤去世

朱豔東,男,五十一歲,昆明市翡翠、賭石商人。二零一三年九月,朱豔東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遭綁架,後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人到監獄後,家人才知道)。朱豔東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期間,由於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遭打毒針等酷刑迫害,出現血糖增高,導致視力模糊。因為朱豔東不配合獄警無理要求,遭穿「緊束衣」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出獄時,朱豔東身體衰弱。釋放回家後,又不斷遭派出所警察、司法所、社區不法人員騷擾。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朱豔東含冤去世,年僅五十一歲。

8、遲志被「遊街」,在監獄被迫害患上肝癌含冤去世

遲志,男,二十七歲,雲南省昭通市彝良縣人民銀行職工。二零零三年六月,遲志向世人發放真相材料時,被當地國保大隊隊長顏永翔,副隊長梁東梅、王毅等惡警綁架、毆打、非法抄家。隨後遲志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被五花大綁(捆綁時要遲志下跪,遲志堅決不跪,因而遭到武警用腳狠踢),由武警部隊用槍押著與其他刑事犯一起「遊街」示眾,進行「公審公判」。

'「遊街」示眾'
「遊街」示眾

遲志被關押在省一監五監區期間,被強迫每天做十多個小時的奴工活,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患上了肝癌。監獄為逃脫罪責,叫家人接回。因遲志家中只有七十多歲體質羸弱的老母親,不願接回。在當地公安的強迫下,他哥哥只好將他接回。回家後,遲志身體日漸衰弱,骨瘦如柴。二零零九年七月,遲志含冤離世,年僅二十七歲。

9、鄭智陽在集訓隊被迫害患「糖尿病」,出獄不久去世

鄭智陽,男,三十六歲,四川省重慶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昆明國安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集訓監區。由於鄭智陽拒絕幹奴活,被中隊長峗玉群指使犯人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被罰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讓吃肉;還遭惡警和犯人毆打,牙齒被打鬆動。由於長期遭受殘酷迫害,導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搶救,隨後被調二監區迫害。出獄時,遲志身體被摧殘的非常消瘦虛弱,一直都未康復。二零一零年,遲志不幸去世。

10、普政遭1480天「嚴管」致長期咯血

'普政'
普政

普政,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出生。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省一監,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

普政由於不放棄修煉,一直被關「嚴管」。嚴管室是在兩個監區圍牆角約八十公分寬度、進深十米長、用遮雨棚(用過的舊遮雨)搭起來的地方。下雨天,只能站在水裏。在被嚴管期間,在土地上只鋪一床棉絮,蓋一床棉絮,只能穿著衣服睡。白天一大早,警察來上班就把普政的雙手卡吊在鐵欄杆上,腳上還戴著二十五公斤的腳鐐。

普政不認罪,不「轉化」,警察、犯人就隨意的亂打……普政熬過了1480天的冤獄。二零零九年,普政冤刑快滿時,獄警開始在他的飯中下不明藥物。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家人去接普政,獄方告訴說普政患「肺結核」。回家後,普政身體一直虛弱,經常長時間咯血,於二零一七年含冤去世。

'酷刑示意圖:固定腳鐐'
酷刑示意圖:固定腳鐐

'酷刑示意圖:吊銬'
酷刑示意圖:吊銬

11、吳廣成遭多次冤獄,含冤去世

'吳廣成'
吳廣成

吳廣成,男,六十三歲,原開封市房屋經營總公司負責人。吳廣成在部隊期間患「肝硬化」,到地方工作後病情發作,失去工作能力。修煉法輪功後,恢復了健康,是民眾公認的好官。

吳廣成因為堅持修煉,曾經被綁架、非法勞教兩次,兩次被非法判刑,受盡各種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吳廣成移居昆明市。在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昆明市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劉建文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吳廣成被劫持到省一監,被非法關押在五監區期間,吳廣成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拒絕幹奴活,而長期被嚴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吳廣成出獄時,被折磨的身體非常衰弱,一直沒有恢復,於七月二十七日(出獄三個多月)在家中突然含冤去世。

二、歷年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歷年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的法輪功學員(表2)

年份人數姓名和被冤判刑期年限
2000年10李雲富5、孔華強?、陳小乖5、黃貴平5、梁東3、呂松和3、雷雲波3、李培高3、朱兵5、劉忠3、
2001年13荊雲飛2、戴盆順3、陳堯3、萬永生5、段義武4、李永善4、黃文星3、楊正國4、王左根3、張文亮4、紀廣奎2、吳明才?、周波7
2002年4周模芳、何友林2、楊柱3、張放3、
2003年8劉毅清3、劉明忠3、母其黨3、張旭3、沈明3、嚴正書(袁正書)2、遲志3.6、朱俊章4、
2004年12張小玲丈夫4、韓震昆7、胡憲鼎3、狄建超4、飛學龍2、普志明4、、楊開文3、鄭智陽3、侯發勇3、周德富?王仕清3[U1]、馮寶定4、
2005年19韓俊毅?、孫雲集3、普正4、陳光華7、葉保福5、侯發勇3、吳明才2、胡秉清4、李先澤4、何景春2、李振6、張正喬3、高孟園5、萬國良4、杜映祥3、朱兵4、徐 亮5、凌育彪3、董國兆3、
2006年6王雲5、王貴榮3、丁寶良2、嚴貴生3、趙躍9、包遠近4、
2007年8李麟書3、董啟昆3、方征平6、郝明新5、遊全明5、周志明3、李振6、吳寶元2.6、
2008年6董志昆3、郭宏雲4、李培高3、黎昆平4、董銘祖、沈紹清7、
2009年20羅泰友5、吳桂友3、李文波5、胡關明3、嚴經雄3、李桃有3、何友林4、鄧智旭5、陳亞宏3、師學慧?王豐?、李建強?、劉峰?、李永坤4、浩民興3、強輝3、楊興春3.5、周德富?、雷雲波5、李桃友?
2010年6嚴貴生3、張旭3、湯繼榮2、馬國忠4、沈柱友3、施宗佩3、
2011年12徐清福2、陳丹宇3、凌育彪5、楊明忠6、賴元川、何安祥、向右林、王漢偉、湯繼榮?韓樹林3、劉永貴、譚世田2.6、
2012年6吳新明5、胡今朝3、張良3、毛丹心4、餘光明?、羅江平4.6
2013年17蘇昆6、葉保福6、姜允楠3、李全7、劉永4、馬旭勇9、張世寧7、李珂6、戴盆順6、蔡春、楊文清3、董興有?、段正祥?、冉春豪3、王天凱3、白龍軍3、鐘明文7
2014年8楊自強3.6、高誇柒3.6、朱忠富3、高澤孟、韓震昆5、狄建超3.6、朱豔東3、王飛3、
2015年6高興東3、王正禮7.6、汪顯樹5、張良3、王姓3.6、嚴經雄5
2016年5文春福4、李培高4、鄧輝6、石建偉6.6、李永坤4、
2017年2吳廣成5、黃華3、
2018年6馮寶定3、付文德3.6、周富明2、餘光明3、廖建甫4、高晨軒2
2019年7李文波5、吳新明5、楊靖波3、余老定2.6、呂太潤3.6、董加明?、董興有?
2020年8韓震昆4、文春福4、朱忠富6、邱安3、陳敬武、陳新文1.6、柴茂榮3.6、李家周4、
2021年2胡今朝4、侯文勤3
2022年1田雲波3
年份不清4李文明?、項懷成?、吳波?楊莫?
合計196

三、監獄多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監獄收繳了服刑人員中傳閱的《轉法輪》等書籍,開始所謂的揭批法輪功。每個監區還配發大量誹謗、誣蔑法輪功的書籍。特別是從二零零零年開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後,監獄積極執行省「610」下達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妄圖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在此期間,從監獄到各監區警察、服刑人員都積極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七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監區之一。因為迫害法輪功,立了三等功。而同時,七監區也是省一監惡性案例發生最多的監區。

1、利用服刑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

每個監區設有「勞積委」,監區還設多名「監督崗」,負責值班,就是負責獄警生活起居、做私事、瑣碎事等。監督服刑人員實際上就是獄警的打手。一般管理都是服刑人員說了算,這部份人是監獄裏的特殊人群,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牢頭、獄霸」。有的權利大到可以處罰其他服刑人員,如隨意辱罵、毆打、給服刑人員戴鐐等,一般小警察都怕他們。

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雷雲波,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初,被非法關押進省一監二監區,因向服刑人員講法輪功真相,被牢頭將他關進嚴管室。隨後又被送到集訓監區,進行強行「轉化」。由於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九天時間不得閤眼,受盡了各種折磨。

省一監在各個監區所設的「監督崗」,既充當獄警的打手,又充當獄警監視服刑人員的特務。對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如:與誰講過話、講話內容、煉功行為都是在舉報範圍,以致許多法輪功學員因為向服刑人員講法輪功真相、抄寫大法師父經文、煉功等遭受被嚴管、禁閉、穿「緊束衣」、噴辣椒水、戴鐐銬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開始後,雖然獄警不能隨意毆打服刑人員,但對法輪功學員例外,而且獄警可以指使監督崗的服刑人員對法輪功學員二十四小時監控。

昆明市交警支隊三十多歲的警察、法輪功學員王雲,二零零六年被劫入省一監一監區後,就被關進嚴管室,獄警用手銬將王雲兩手分別銬在兩邊的床檔上三天。隨後王雲被送到十監區非法關押。王雲在被非法關押在十監區期間,由於收集監獄強迫犯人做奴活的情況,被犯人誣告。獄警要王雲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雲拒絕交出。獄警指使五個犯人將王雲扭倒在地強行搜身,隨後五個獄警圍著王雲腳踢拳打十多分鐘,王雲的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淤血、腫脹,之後被關進小號一個星期。

'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雲南省十四冶金公司職工李振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的一天,李振沒穿上衣,五花大綁的被劫持到省一監一監區。因為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多名獄警對他進行毆打,又把他嘴封起來,並且戴上手銬腳鐐,帶到六樓嚴管隊。負責嚴管隊的犯人組長董國榮用拳腳踢打李振的頭、胸、腰、腹等部位,李振的臉被董國榮連續踢、踹,門牙當時就被踢掉兩顆,滿嘴噴血,被打的遍體鱗傷,血肉模糊。

李振的兩隻手分別被手銬銬在兩側的鐵管上,一副沉重的大鐐套在兩隻腳上,不准坐,只准蹲。每天只准吃兩頓飯,每頓飯只有二兩,不給打肉菜,只給幾片青菜或一勺湯。後來李振調到隔壁的四監區,到四監區依然每天定時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四監區每天二十四小時被戴手銬,時間近兩年。最後,手銬生鏽的打不開。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酷刑演示:用膠帶封嘴

2、對法輪功學員「嚴管」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監獄是按照省「610」的指示進行。省一監明文規定: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律實行嚴管,每個法輪功學員由二至多名服刑人員二十四小時「包夾」(多為五大三粗的暴力重刑犯),包括上廁所、洗澡、就餐等都要跟隨監視,不准與人接觸和交談。

包夾每天還要記錄法輪功學員二十四小時的言行活動,定期向監區彙報。

「610」、國保警察還不定期的到監獄辦「轉化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迫洗腦「轉化」。希特勒法西斯集中營對猶太人只是從肉體上消滅,但是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中共不但從肉體上酷刑折磨,還要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從精神上妄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

二零零四年下半年,雲南省玉溪農業技術學院講師飛學龍被劫持到省一監一監區。飛學龍因拒絕「轉化」,不寫「三書」,副監區長王坤指使並夥同嚴管隊服刑人員吳水通等人對飛學龍進行迫害。飛學龍在嚴管隊長期被吳水通等人施以酷刑折磨,被幾個服刑人員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

吳水通還在嚴管隊弄了幾塊磚頭,讓飛學龍跪在磚頭上面,有時長達十幾個小時;在頭頂上長時間頂一個水盆,盆裏面的水不能洒出來,洒出來就是一頓毒打;有時畫一個圈,不准離開這個圈,長期罰站;按走正步的動作,一隻腳著地,一隻腳抬起來二十五公分高,抬起來的腳不准著地,一旦著地就是更嚴重的折磨;長期戴手銬,蹲在地上不准動彈,如果動一下,就會有幾個服刑人員拳打腳踢;飛學龍經常被打的渾身青紫,傷痕累累,每天只准吃兩頓飯,每頓飯二兩,不給肉菜,只給幾片青菜或一勺湯。

特別是在飛學龍將要刑滿的半年前,王坤、吳水通等人為了將他「轉化」,獲取獎金和立功減刑(據說「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警察有一萬元的獎金;服刑人員可以作為立功表現獲得減刑),把飛學龍戴上手銬,吊銬在專門焊接的鐵柱子上。人被吊銬的時候是要踮起腳的,不能腳掌全部著地。一天吊銬十幾個小時,不准睡覺,飛學龍就這樣被吊銬迫害了一百八十多天,直到刑滿出獄。出獄時,飛學龍的頭髮幾乎全白了。

'酷刑示意圖:吊銬'
酷刑示意圖:吊銬

3、各監區設「嚴管室」

在省一監每個監區都設有嚴管室,時間長短不一。監區有權利決定這類嚴管,不需要報監獄批准。嚴管室的地點一般設在監區內住房樓梯角,或者犄角旮旯,或者是監舍旁邊等等。嚴管期間不能吃飽飯(每餐二兩米飯,沒有早餐),不得吃肉,不得購物、接見、通信。這類嚴管通常被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村村民、輪功學員李文波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被劫持到省一監八監區。李文波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罪,拒絕穿囚服,被監獄獄政科惡警與八監區惡警三十多人圍打。隨後,把李文波拖進嚴管室內,用四副手銬將李文波四肢呈大字形狀,每日二十四小時(除吃飯和上廁所解開外)銬在鐵欄杆上長達數月。李文波自被非法關押到省一監後,不准他與別人接觸,不准與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視。

二零二零年,李文波第二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獄到一監區,因喊「法輪大法好!」經常被噴辣椒水,並被關了兩個月的禁閉。身體被摧垮後,又被綁架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所屬「中心醫院」進行強制「治療」。

4、監獄的「嚴管隊」

省一監在一監區(集訓監區)設嚴管隊(六樓),專門處罰達不到「禁閉」條件的服刑人員(有違《監獄法》是法外執法),嚴管隊每個房間裏面分別焊有專門吊銬的地環,吊環、固定椅子等。送嚴管隊的經過監獄獄政科批准,由監區或監獄直接送嚴管隊。嚴管時間不一。

嚴管隊處罰酷刑多樣,體罰(長時間罰站、坐小凳子、蹲軍姿等)、戴固定鐐銬(吊銬只能腳尖落地或者固定在地上只能蹲,不能坐,或蹲馬步等)、戴電子鐐銬(獄警隨時可以遙控電擊)、噴辣椒水等。不能吃飽,只有蔬菜,不得吃肉。不得購物、不得通信、不得接見等。進嚴管隊的大多是走著進去,抬著或背著出來。有的被迫害致死時,腳上還戴著腳鐐。

'酷刑示意圖:銬固定在地'
酷刑示意圖:銬固定在地

'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法輪功學員周志明,曾經是軍隊士官,天津軍用機場的地勤人員。因在昆明安寧市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上半年,被劫持到省一監一監區關押。周志明認為自己修煉大法,沒有違法犯罪,不應該參加勞動改造,也不應該背甚麼監規。監區獄警不斷指使緬甸籍犯人楊仕宏、李老發對周志明進行侮辱、毆打。監區長王坤指使獄警峗異慶帶領服刑人員董國榮、徐斌等監督崗十餘人來到勞動現場,當眾給周志明戴上手銬腳鐐,四、五個人直接抓住手銬腳鐐,抬到嚴管隊迫害。

因為是被戴著手銬腳鐐抬到嚴管隊,致使周志明的手臂被手銬勒進很深的血痕,手銬都陷進肉裏去了;雙腳鮮血淋淋,慘不忍睹。在嚴管隊被吊銬、體罰、毆打等長時間的折磨,同樣是每天只准吃兩頓飯,每頓飯二兩,不給打肉菜,只給幾片青菜或一勺湯。周志明被嚴管六十多天。

5、監獄的「大禁閉室」

省一監大禁閉室設在一管區的大夥房旁邊,地點獨立,周圍沒有監舍,緊靠監獄的圍牆,由監獄直接管理,具體負責為獄偵科與獄政科,直接隸屬於監獄負責管教的副監獄長,由專門負責的警察帶服刑人員看守。

關入大禁閉室的人,都被四肢定位,兩隻手銬銬在地板的鐵釘在上,兩隻腳戴腳鐐,也被分別定在地板的兩個鐵釘子上,不可以活動。最殘忍的就是所謂的睡死人床,整個人仰面睡在床上,四肢分別被手銬卡在四個不同的方位,呈大字形,吃喝拉撒睡全部在床上。最短幾個月,最長幾年的都有,這種情況真是生不如死,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慘無人道到了極點。

'酷刑示意圖:死人床'
酷刑示意圖:死人床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邱北縣教師、法輪功學員趙躍被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三監區。二零零八年初,他因讓本監區的人帶一張字條給另一監區的朋友,被人誣告後,被非法關進大禁閉室達兩個月。回到監區後又被「集訓」了一個月,受盡各種折磨。

6、頂撞獄警就是「對抗政府」

監獄管理本來就有《監獄法》,但是中共邪黨在監獄實際管理中,都是法外執法、以人代法、以權代法。尤其在針對法輪功學員更是不講法律,完全是根據「610」指示進行的。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教師嚴貴生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為維護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與監區專管法輪功學員的獄警馮喬旺發生爭執。馮喬旺惱羞成怒,將嚴貴生戴上腳鐐關進嚴管室達半個多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又將他送到一監區由監獄勾結地方「610」、公安舉辦的「轉化學習班」進行強行洗腦迫害。

'酷刑示意圖:戴鐐銬'
酷刑示意圖:戴鐐銬

青海省法輪功學員、副高級工程師包遠近,在省一監八監區五分監區期間,因沒有叫丁永中監區長「警官好」,就被戴上腳鐐、手銬關在陰暗潮濕的嚴管室長達半年之久。其中有三個月的時間,每天二十四小時呈大字形銬在鐵欄上,並多次被獄警指使服刑人員毆打。

'酷刑示意圖:吊銬'
酷刑示意圖:吊銬

四、合法權利被侵犯

《監獄法》第七條規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但是一旦進入中共監獄,人的一切權利基本被剝奪。尤其是法輪功學員,如果不「轉化」就被嚴管,意味著更多的基本權利被剝奪。

1、生命健康無保障

石林縣國家一等殘疾軍人、法輪功學員楊自祥,在省一監被迫害致眼睛失明楊自祥的家屬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進去幫助行走,楊自祥又因腳浮腫無法穿上。住院服藥打針之後,楊自祥的眼睛突然開始疼痛,過去眼睛視力一直都很好,後來左眼一點也看不見,右眼朦朧。楊自祥在醫院住了六個月,也沒有進行有效治療,就被送往一監區非法關押。因為楊自祥不寫「保證」,監獄拒絕「保外就醫」。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廖健甫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十一監區。家屬曾兩次探視,得知他血壓高到240mmhg,又出現了「腦梗」,已經生命垂危。家屬多次申請保外就醫,都被監獄拒絕。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廖健甫在省一監十一監區去世。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按國家和監區的規定應當休息,一監區為兩多完成生產任務,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四川省瀘州市籍法輪功學員侯發勇為了給服刑人員爭取休息權,到四樓警察辦公室,向監區說明按《監獄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大年初一到初三應該休息,監獄才給犯人放了兩天假,還有一天屬於法定休假,監區大年初三強迫服刑人員勞動即違法又不人道。侯發勇本人也需要給家裏的親人寫封信(註﹕一般情況下,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不准寄信、接見、撥打親情電話的。侯發勇此時不知,因為之前的信件都被扣押),需要向監區請假。

值班的副監區長趙凡不准侯發勇請假,與值班的警察趙靖一起威脅恐嚇,並通知嚴管隊的監督崗給侯發勇戴手銬腳鐐。嚴管隊犯人徐斌、董國榮等沖到辦公室立即將侯發勇按倒在地,拳打腳踢。一夥犯人將侯發勇拖進嚴管室「嚴管」,並用手銬將侯發勇的雙手銬在鐵欄杆上,雙腳又戴上鑄鐵腳鐐,只准蹲,不准坐,每天二十四小時不得下腳鐐。後來又將兩隻手銬在地環上,俗稱「地銬」,只能坐在地上。每餐只准吃二兩米飯,不給吃肉菜,這樣連續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發勇體重從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對侯發勇造成了嚴重的身心摧殘。

'酷刑示意圖:銬固定在地'
酷刑示意圖:銬固定在地

2、人格受侮辱、剝削勞動報酬

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一監區獄警、服刑人員利用一切機會刁難法輪功學員。如打飯時,獄警坐在飯桶旁,故意要每一個服刑人員大喊一聲「警官好」才能打飯;而法輪功學員不願喊,就只給打一口飯、一口菜。

省一監二零一二年前各監區自行開伙吃飯票時,其他的服刑人員每月發一百三十元飯票還加有勞動獎勵,但是法輪功學員只發一百元。所以在中共監獄裏幹著奴活,還要家裏每月寄來生活費。

3、會見、通信、打親情電話受阻礙

在監獄裏與家人通信,不是收不到就是時隔很長時間,就是家人寄來的快件,最快也得一個月才能收到。法輪功學員往外寄信,除了分管獄警審查外,還要通過監獄的「610」部門審核,所以基本是石沉大海。如不「轉化」,那會見或打電話就根本別想了。

4、剝奪信仰和人身權利

監獄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一旦被發現,輕者大罵一頓,重者拳打腳踢、戴腳鐐手銬、穿緊束衣或者將雙腿盤上捆綁起來,使人疼痛難忍。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張良被劫持到省一監三監區。由於堅持信仰、煉功,前後四次被主管獄警譚雲峰指使服刑人員呈一字形或者是雙手倒銬在背後,吊在監室的床沿上或者是窗戶的鐵欄杆上。第一次是張良剛到三監區,因為煉功就被吊銬在兩張床之間,雙手伸直,腳上戴著腳鐐,在兩腳間的鏈子上還栓了六個鐵球,每個鐵球大概一公斤重。在被吊的二十天裏,不准洗臉、洗腳、洗頭和刷牙。

第二次被吊銬在窗戶上的鐵欄杆上,只有腳尖著地。第四次是雙手被扭到身後,吊銬在鐵欄杆上;一天後換成兩手伸直呈一字形吊銬在欄杆上。每次被吊銬二十至二十五天。

5、干擾律師會見

監獄十分害怕監獄的違法行為被曝光,所以往往阻撓律師會見服刑人員,特別是會見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監去世。獄方未告之方征平的父母就火化了方征平的遺體。方征平的父母在悲憤中請了律師,對方征平的死因進行調查,同時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律師兩次都被省一監故意刁難和以各種藉口推諉,拒絕出示律師要求提供的與方征平死亡案件相關的入監體檢報告、屍檢報告等十二項信息資料,並用各種手段阻止律師繼續介入此事。雲南監獄管理局還出函和去人到律師所在地的司法局「告狀」,讓當地司法局給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施壓,用年檢來威脅律師的介入。

結語

以上揭露出來的省一監罪惡只是冰山一角,其罪惡罄竹難書。在中共治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超越了一切法律、法規,目的就是妄圖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徹底毀滅人的靈魂。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三年,法輪功學員不但經受了殘酷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甚至被邪惡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但是法輪功不但沒有被迫害倒,反而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越來越被世界各膚色民眾所接受,真、善、忍在改變著世界。

由於監獄對真、善、忍的迫害,致使監獄道德風氣敗壞加劇,監獄官員貪腐。獄警利用為服刑人員減刑撈錢,致使管理混亂,各種惡性案件頻頻發生。先後有原省一監政委劉思源,監獄長梁軍、施錦峰,一級高級警長張勛等因為貪腐、違規違紀被雙開、判刑。出現了震驚全國的孫小果案。孫小果關押在省一監期間,省一監政委劉思源、監獄長梁軍、七監區教導員貝虎躍、警察周忠平弄虛作假,為孫小果多次減刑。案發後,梁軍被雙開,劉思源被判刑十二年,貝虎躍、周忠平被分別判刑三年。

在此,善勸省一監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人員,法輪功是甚麼你們不會不知道,打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你們更清楚,你們至今執行的仍然是江澤民通過「610」下達的沒有法律依據、違背《憲法》、《監獄法》等法律法規的指令。

你們要看清當前的國內外的亂世,「人不治天治」,「天滅中共」已經顯現。中共這條破船已經下沉,跳船逃生是你們的當務之急!「人在做,天在看。」停止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罪證,將功補過,才是你們唯一的選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