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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輪功學員陳愛芳在深圳被綁架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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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安陸市法輪功學員陳愛芳,在深圳市光明區星河天地小區女兒家被綁架,因身體出現生命危險,她現在已被家人接回到安陸市自己的家。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五十分左右,陳愛芳和女兒在家聽到有人敲門,女兒去開門,一下進來了六、七個穿警服和便衣的人,其中有一個年輕女子,沒穿警服,還有一個是星河天地的穿保安服的男子,他們帶著攝像機、攝像儀等各種儀器。陳愛芳問他們是幹甚麼的,他們拿出傳喚證,說是有人舉報,他們是執行命令、要搜查,然後一男一女就叫陳愛芳坐在椅子上。陳愛芳說,你們坐下,你們來到這裏是客人。這時,有拿著儀器的幾人進到陳愛芳的房間,陳愛芳被限制靠牆站著,由一男一女兩人看著。

當時陳愛芳二女兒妊娠反應開始,由驚嚇到嘔吐。陳愛芳開始善意地跟他們講道理,我們沒有做壞事,為甚麼這樣對待我們?其中有一人說,「你信仰甚麼?你發東西被監控拍到了,有人舉報了我們才來的。」陳愛芳開始善意地對來人講法輪功的真相,講自己家庭離異,自己身體不好,帶著兩個女兒艱難度日,那時沒有錢,沒有住房,身體又不好,兩個女兒還要吃飯、讀書,如果不是這個信仰,她們就走不到今天。

有人說,好,你就在自己家裏練,不要去傳播給人。陳愛芳說因為疫情這麼嚴重,又沒有藥物可以治療,只有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解決這個病毒,才能保平安。你們想想,誰不想過好日子、舒服的生活?難道我們就不是人啊?沒有自己的家小啊?可是不告訴人們保平安的福言,我良心難安吶。

中午大概十一點半左右,他們把陳愛芳用手銬帶上警車。一路上陳愛芳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不斷地給同車警察講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請他們用手機上網搜查(2000-39號公安通)官方文件,查中央新聞出版總署50號令第99條、第100條,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已被廢止;講《憲法》第35條,第36條,公民有信仰自由;講倒查二十年,三十年,講執行江澤民命令的急先鋒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郭伯雄現在在監獄裏,講善惡有報的天理等等。

到了光明區派出所,陳愛芳被要求剪掉衣服上的金屬飾扣,並要求脫襪子。陳愛芳說:「我不是壞人,你們能穿襪子,我為甚麼不能穿?」陳被一次再一次要求脫襪子,陳說脫襪子冷,(因天在下雨)你們能穿我為甚麼不能穿?有一個長得兇相的人說:「你是不是要我們強制你?」說著就要動手的樣子。這時陳的心臟跳快,急促地呼吸,並用手按住心臟部位,那人見狀,過了一會,問:「你以前是不是心臟病?」陳點頭輕聲說:「是的。」然後那人對女警察說:「這人難搞,你們把她帶走吧。」於是女警察把陳帶出審訊室

當時陳愛芳坐在地上,難受得開始嘔吐,渾身發熱,他們打來120急救車,送到醫院搶救,查出陳愛芳有心臟病、高血壓、高血脂、體溫37.5度,被要求打針搶救,陳不接受,醫生很溫和地說:「你拉肚子了沒?」陳答:「拉了幾天了。」醫生說:「你如果不打針,你的心臟隨時會停止跳動。」陳仍不接受治療。醫生說:「那你簽字,出了問題是你自己不接受治療。」陳說:「我簽字,是我自己不接受治療的。」這時,她的女兒女婿趕來勸說,女婿買來稀飯。醫生說她的血脂那麼高,(27點幾)不能吃乾飯。

陳說:「從現在開始,我不吃也不喝,抗議對我的這種迫害。不是這個信仰的力量,我的心臟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要了我的命了,我也走不到今天。我一個人帶著她們倆姐妹艱難地走到今天,現在都出嫁了、成家了,我的父母已死,我就因為做一個好人,由於這場迫害,現在家也沒有了,生意也沒有了,也沒有退休金,還要租房子住,活著也是她們的負擔。我現在也沒有甚麼負擔,沒有遺憾,我可以了。」

在場的人無不動容,女兒哭著給另一個親友打電話,她是學醫的,一聽說陳的血脂那麼高,馬上停下手裏的工作,打車過來了。

在等待的時候,陳愛芳走脫一次,被她們抓回,坐在警車裏,陳仍然善心地對車上的三個警察(下午換的人)講,「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一個警察說:「甚麼?阿姨,你說法輪功是合法的?」陳說:「是的,你們用手機上網查2000-39號公安通官方文件,國務院,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還有中央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中的第99條,100條,法輪功書籍禁令已被廢止了,是江澤民個人以權代法迫害法輪功。我們又不是傻子,身體煉功不好我們不會煉的。為甚麼我們要告訴人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是現在世界上沒有藥物治療這個病毒,只有九字真言才能保住性命。今天我們見面是一個緣份,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在大劫難來的時候你們的生命能倖存下來,我就對得起我的良心,如果我不跟你們講,當大劫難來的時候,我身邊的人倒下再也起不來了,那我就不是個好人,我就是世界上最壞的人了。你們還這麼年輕……」說到這,陳的心底湧出一股熱流。

這時坐在陳愛芳身旁的年輕警察接到一個電話,說醫生要陳下午再去查驗一次。下午到醫院後,陳被要求住院治療,到了病房,陳的另一個親友趕到,極力勸說陳。陳愛芳平靜坦然地說自己不願接受治療,父母已走了,女兒也大了,不用操心,自己沒有甚麼遺憾的。醫生見陳不配合治療,趕她到急診室去,不要佔病床。

光明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劉文龍等走了一個法律程序,過程中陳的回答:「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然後他們走了,陳愛芳被家人接回。

他們非法扣了兩本《轉法輪》、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個壞的播放器、一個mp3、兩個內存卡、兩個護身符等私人物品。當她女兒去拿身份證和手機時,他們只給了身份證,訂好了機票,手機說是第二天再送來,要陳簽字。

二十五日晚上七點多時,劉警察打她女兒電話,說是送手機,等到八點多了還不見人來,陳愛芳去做核酸檢測,回來九點多鐘,她拿回來了手機,說,「他們把我們訂的機票推遲了兩天,我把機票退了。」

二十六日,陳愛芳乘坐高鐵回到了家鄉安陸。因為疫情,隔離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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