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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陸市善良婦女方宗菊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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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孝感市安陸59歲法輪功學員方宗菊女士,被綁架、構陷半年,2020年11月17日被安陸市法院非法庭審,多日後得知她被非法判四年」,勒索罰金若干(具體數額不清楚)。

2020年6月1日,方宗菊在安陸市區講真相被綁架,被非法抄家。6月2日朋友到她家找她沒找到人,問鄰居才知道她被綁架了,鄰居說有兩個社區的和兩個警察到她家抄家。

2020年11月17日下午五點,方宗菊被安陸市法院非法庭審,多日後得知她被冤判六年,公訴人是侯娟。主審法官是楊耀龍。

方宗菊曾經被非法判刑兩年。方宗菊2017年在河口幫女兒看護小孩,於8月11日在大橋路講真相,告訴人們記住「真、善、忍好」,遭受惡黨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劫持到和平路派出所,被警察對著臉上噴射辣椒水,當時方宗菊的臉上、手臂上火辣辣的痛,喉嚨發不出聲。當晚方宗菊被送到河口市第一看守所。在這期間,派出所對方宗菊女兒家進行了非法抄家。

方宗菊家人當時被告知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第十天後家人去接她回家,被告知人已被劫持到棗陽異地關押。方宗菊2018年2月27日被非法庭審,12月18日被老河口市法院枉判兩年,於2019年8月10日結束兩年冤刑從湖北女監出獄回家。

安陸市法院2020年11月26日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許章清七年零九個月、他妻子塗愛蓮七年,他們未修煉法輪功的兒子許高瑞七年零六個月;同時對每人勒索罰金一萬元。

安陸法院地址:湖北省安陸市解放大道38號 郵編:432600
法院院長:陳志堅(1970年11月出生,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梁縣人)0712-5260350
副院長:江幸生0712-5260353 13972646368
楊耀龍(刑庭庭長):0712-5251017 、13177259953、13307297953
毛翠娥(刑庭副庭長):1387187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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