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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女子監獄圖謀火化付貴華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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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法輪功學員付貴華、於健莉母女,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七年,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遭嚴管迫害。付貴華因拒絕轉化,最後被轉到攻堅監室加重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於健莉因不轉化一直被嚴管,包括遭長期剝奪睡眠、不許洗漱、不讓上廁所,罰坐小板凳等非人折磨。

付貴華的遺體被監獄存放於朝陽溝殯儀館,家人不得見。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監獄獄政新任科長王洪美帶著兩名女獄警(未著裝),找到家裏,向家屬下達了所謂「死亡處理通知書」,圖謀火化遺體。


付貴華

付貴華一九六六年出生,她的健康一直良好,監獄也認可付貴華身體健康,在付貴華猝死前幾天,八監區副監區長高陽還親口告訴家屬「付貴華身體很好」。就在她去世前一天,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家屬再次聯繫獄方,沒有人向家屬透露付貴華有任何身體問題。

在付貴華生前,監獄一直阻撓家屬正常會見,在通知家屬付貴華所謂病危後,也依然阻撓家屬見其最後一面,在宣布付貴華去世後,監獄與院方合夥欺騙攔截家屬見其遺體,在遺體被偷運至朝陽溝殯儀館後,監獄依然不讓見!

其後的家屬與律師的正常維權,監獄也是採用各種手段阻撓,如通過當地司法所給律師所在律師所施壓,不得代理此案;到監獄管理局門口攔截家屬和律師;拒不接見律師等。至今只給了一個吉大一院二部開的死亡證明的複印件,家屬一欄的死亡證明卻一直霸著不給,任何諸如:入監體檢報告、病例、生前十五天監控錄像,遺容遺表照片等材料一律不給家屬看,並反覆聲稱付是「肝硬化」病死。當面對家屬質詢,「肝硬化不是當天得當天就能死的病、憑甚麼說是死於肝硬化,有依據嗎,診斷病例呢?」獄方閃爍其詞,只答付貴華自己說的修煉前(二十多年前)得過肝硬化,並否定付後半句說的「修煉後好了」。家屬駁斥:「不能因為一個人得過甚麼病,就說他死於某種疾病。就像一個人有心臟病,但他被人打死了,也說他是心臟病死的?!」

後來,付貴華的真實死因被曝光:付貴華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到吉林省女子監獄服刑。因為疫情,先是在一樓隔離半個月,這期間與大女兒於健莉在一起,身體非常好,還囑咐大女兒:不要和這裏的人鬥。之後八監區大隊長錢偉將付貴華母女分開關押,於健莉一直在一樓被嚴管迫害,付貴華被押到三樓310「嚴管監室」四十三天,又關押到311「攻堅監室」,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在311監室僅僅三天,年僅五十五歲的付貴華被折磨致死!主管獄警趙鑫。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付貴華在310監室期間,錢偉指使犯人鄭丹、李健、郭麗華主要折磨她。郭麗華每天強迫付貴華坐在只有五、六寸高的小凳上,超過十二小時,凳子面上全是鼓包,雙腿之間夾一張卡片,掉下來,就被罵,刑事犯們罵人不堪入耳。付貴華的臀部被硌得出血、流膿。七月的長春天氣特別熱,出血的地方很快就化膿了,褲子外面膿血斑斑,都是血和膿的嘎巴。郭麗華還使用「渴刑」折磨付貴華,每天不給付貴華喝水,渴得付貴華連飯都嚥不下去,才給她一碗底兒水,只能潤一下嗓子。

付貴華在310監室四十三天,大隊長錢偉又把付貴華關到311「攻堅監室」,並指使311「攻堅監室」的呂金淼加重迫害付貴華,每天不讓付貴華睡覺,不讓喝水,不讓閉眼睛等邪惡的迫害手段。僅僅三天,付貴華就被迫害致死。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的那天晚上一點鐘多點,參加輪班迫害的「少年犯」紀可心(十六歲殺人犯)交班後,還得意洋洋地對「護廊」(看走廊的)犯人炫耀說:「我一個半小時都沒讓付貴華閉一下眼睛。」三點多,付貴華被抬出去了。

在付貴華被迫害致死後的第二天,郭麗華嚇得大病,兩天不能起床,兩天之後,她又僥倖地說:「反正我是老犯,就整死她了,能把我咋地。」

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大隊長錢偉下令相關刑事犯開會,讓這些人搞簽字說付貴華是病死的。也逼迫310監室的每個人都寫假證明,說:付貴華有病沒說,死了。搞偽證這樣的簽字,簽了兩、三次,還有些刑事犯簽了五、六次。

儘管家屬了解實情,儘管監獄知道家屬了解實情,但監獄依然自說自話,一口咬定:「付貴華是正常死亡,死亡原因是消化道出血,如有異議,就屍檢,然後火化。」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監獄獄政新任科長王洪美帶著兩名女獄警(未著裝),通過家屬所在地派出所找到家裏,在兩名女獄警全程錄像下,向家屬下達了所謂「死亡處理通知書」,內容如下:

死亡處理通知書

付貴華家屬:

我監罪犯付貴華於2021年7月25日21時18分,在吉大一院二部因消化道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繫正常死亡。現就死亡罪犯付貴華屍體按程序辦理,特此告知。

吉林省女子監獄(加蓋公章)
2022年11月22日

家屬電話質問王洪美:「付貴華生前先被嚴管、後被錢偉轉到攻堅監室,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不讓喝水,飯都吃不進去,人瘦得皮包骨,屁股坐到潰爛流血、流膿,攻堅包夾在獄警教唆下,為了減刑,對付貴華採取非人手段迫害,包夾幹的是人事嗎?!本來她們就是犯罪到監獄的,現在她們還在犯罪!三天把人致死!」王洪美先是不讓家屬在電話裏說這些,後說自己不了解。家屬繼續說:「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於健莉,上次見她的時候是去年過年前,現在馬上快一年了,音信全無,也不讓打電話,到底於健莉是生是死,人有沒有,你給我個信!」王回答:「在監獄當然是正常的了!」家屬說:「於健莉現在為啥不讓打電話,是嚴管嗎?」王回答:「不認罪!嚴管。」家屬說:「律師會見你憑啥不讓見?」王說:「沒有訴求。」家屬氣憤地說:「有沒有訴求是你說的嗎?!你說算咋回事啊!那得本人說,人家本人要求見的律師!」王最後說:「過幾天還來。你不是有異議嗎?我把吉大一院二部消化道出血的診斷拿來給你看。」家屬說:「直接把生前十五天錄像拿來吧。」王迴避不作答。

事實上,獄中服刑人員有申訴的權利,即不認罪的權利,吉林女子監獄對在押不認罪法輪功學員採取嚴管處置,本身就是違法的。所採取的嚴管手段更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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