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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東招遠齊山鎮派出所所長劉奎一的罪行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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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劉奎一擔任招遠市齊山鎮(原大吳家鄉)派出所所長,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他積極執行邪黨的迫害政策,帶領派出所警察多次綁架和酷刑本鎮的多名法輪功學員。下面列舉的是他那幾年中的自己親自參與迫害的部份犯罪事實。

1、毒打法輪功學員段淑英,勒索其家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段淑英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遭綁架,被齊山鎮派出所拉回本地。第二天,所有被關押在派出所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惡警們輪流毒打。他們被打得全身是傷。中午,四個人分開一個玉米窩窩頭和一片鹹菜,整天關在冰冷的車庫裏凍。

參與迫害的惡警是:劉奎一(所長),楊立志(副所長),閆福,王福文,陳忠成,王愛武,孫桂春等。

一次趕大集時,劉奎一帶領派出所多名警察把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用繩子綁在電線桿上示眾和挨凍,隨後關押到一個車庫裏,吃喝拉撒都在裏面。他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每人被勒索了四千元錢才放回了家。

惡警對段淑英拳打腳踢,用小鐵鍬鏟她耳朵,把她折磨得渾身是傷、鼻青臉腫。她丈夫被迫交了五千元回了家,而她被送進了看守所。在那裏她絕食二十五天。和她一起絕食的同修被銬在了大鐵門上挨凍了一上午,被野蠻灌食七次。段淑英被迫害得咽喉出血,吃不下飯,路也不能走了。之後,被勒索了五千元錢放回了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和二零零零年正月,段淑英和幾個同修兩次進京上訪,都被綁架到本鎮派出所,遭到所長劉奎一,副所長楊立志,閆福,武裝部長王愛武,警察陳忠誠,孫桂春等惡人的毒打,罰站,搧耳光、過電等,逼迫說不煉了,敲詐家人兩千元錢才放回家。

段淑英在一年內被抓捕了六、七次,被勒索現金一萬多元,身心受到了很大傷害。

2、李玉堂進京上訪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法輪功學員李玉堂進京上訪,被綁架到鎮派出所。所長劉奎一,副所長楊立志指使惡警們謾罵大法和師父,不讓李玉堂吃飯喝水,關在零下近二十度的車庫裏凍了二十多天。兒子知道後去派出所要人,被勒索了四千元錢才放回家。

3、法輪功學員付吉英被非法關押,家人被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學員付吉英進京上訪,半路被截回本地,派出所人騙說去開個會就讓回家,結果去後逼迫家人交了二百元錢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元旦,付吉英和本村三位同修進京上訪,被綁架後被本村書記領回家,被勒索了錢(家人不告訴)隨後又被派出所綁架,關了三天三夜。勒索了家人一千八百元錢,才放回家。

4、王桂欣上訪被毆打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桂欣和同修進京上訪,被綁架到鎮派出所,被劉奎一,楊立志,閆福,王愛武指使手下人拳打腳踢,打耳光,侮辱和謾罵,逼迫說不煉了,不上訪了。勒索了家人兩千元錢,沒有任何手續,關押了三十多天才放人。

5、吳新芳被按倒在地灌鹽水,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學員吳新芳進京上訪,被綁架拉回鎮派出所,被勒索二百元錢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吳新芳進京上訪被抓,拉回鎮派出所,晚上劉奎一指使惡警王愛武帶領一幫人毒打,吳新芳絕食反迫害。五天後,王愛武,劉亞軍指使惡人把她按倒在地灌了些鹽水,咽喉被捅破,關押了一個月後,所長劉奎一,王愛武,劉亞軍逼迫家人交了一千七百元錢,逼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王愛武又帶人把吳新芳綁架到派出所,所長劉奎一把她和其他同修關在車庫裏,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一次,惡警給送飯,她把住了們不讓關門,閆福過來打,用指甲掐手背,其他同修也上來一起把住不讓關門。所長劉奎一叫來政府十幾個人,把他們又打又踢,打完後鎖在車庫裏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劉奎一,王愛武逼迫家人交上三百元錢後,寫好保證書才讓回家。

6、李桂蓮上訪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李桂蓮進京上訪被綁架,被拉回鎮派出所,被罰款二百元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惡警王愛武帶人把李桂蓮綁架到鎮派出所,晚上關在窗戶沒有玻璃的空屋裏,凍得一夜無法睡覺。十幾天後,被所長劉奎一非法罰款200元,由村委主任寫好保證書才讓回家。

7、原明菊數次被迫害,老伴被驚嚇離世

一九九九年農曆十二月初,原明菊進京上訪被截住,被拉回了本鎮派出所。所長劉奎一、惡警楊洪玉一見面甚麼話也沒說就動手打人,幾個警察也一擁而上動手打,打完就非法搜身,把原明菊身上所有的錢(她和功友的)全部搶走歸己所有,沒有任何收據,

一同被綁架的有十幾個人,劉奎一指使警察挨個的打。非法關押了她們七天後才回家了。

二零零零年農曆五月份,原明菊和六位功友一起步行進京上訪,又被非法抓捕拉入本鎮派出所。楊洪玉一見面就一拳打在她的臉上,打的她眼冒金星,好像失去知覺。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後才把她們放回家了。

一天,村支書領著派出所(所長:劉奎一)和政府五、六個人來到原明菊家,逼她交錢,因無錢交,他們強行把她家唯一值錢的老牛拉走,把原明菊老伴嚇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得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把牛拉走。他們說拉走牛賣錢頂賬。老伴只好向親朋借了五百元錢交上,把牛換了回來。

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十月,派出所的警察兩次綁架了原明菊,拉到招遠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後才放回了家。原明菊的老伴因一次次的驚嚇,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因病去世了。

8、孫俊紅因進京上訪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孫俊紅因進京上訪被綁架拉回鎮政府,被勒索了二百元錢,逼迫寫所謂「保證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孫俊紅再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派出所所長劉奎義、副所長楊立志及政府人員王愛武、劉亞軍等人迫害,拳打腳踢,大雪天關進一個大空屋裏凍,吃、喝、拉、撒都在屋內,向家人勒索了一千七百元錢,逼迫家人寫所謂「保證書」。

9、吳克林被齊山鎮派出所多次綁架

二零零三年四月,吳克林被齊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所長:劉奎一),被抄家後拉到招遠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三十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吳克林在本村加油站被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抄家後拉到洗腦班非法關押三十天。

二零零七年臘月二十九日,吳克林發資料被綁架到鎮派出所。所長劉奎一後叫來國保隊長王玉成去抄家,綁架到拘留所十五天。

10、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溫淑榮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溫淑榮進京上訪被綁架,後被拉回鎮派出所(所長:劉奎一),關押在一車庫,吃喝拉都在裏面。

晚上,政法委書記劉亞君指使武裝部長王愛武帶一幫打手,把她叫到一間黑屋裏,一邊罵一邊拳打腳踢,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她說煉,他們就繼續打,一直打累了為止。

副所長楊立志用手搖電話電她,閆福用繩子把幾個法輪功學員綁在一起,在派出所門口遊街。

溫淑榮絕食抗議,被幾個警察連續幾天摁在水泥地上,用鐵鉗撬開她的嘴,又用很粗的膠皮管子給她灌食多天,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勒索一千三百元錢才被她姐接回家。

二零零零年農曆十一月初八日,溫淑榮去北京打橫幅,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三天後被鎮政府拉回鎮派出所。第二天派出所又強行把她綁架到招遠拘留所迫害。一個月後,又把她綁架到齊山鎮政府迫害。惡人閆福用繩子把她捆綁起來,並提著她的名字叫她趕快死。叫她喝藥死。後又叫派出所把她拉到一間屋子裏,一個人摁住她,一個用手搖電話夾住她的手指和耳朵電,不讓上廁所,使她大便都拉在褲子了。後又強行送拘留所迫害,在拘留所她絕食多日,鎮政府為了送她到勞教所轉化,又將她拉回齊山派出所,一看她身體太虛,晚上才把她送回家。沒過幾天派出所到她家看她身體好了,又將她綁架到洗腦班逼迫她轉化,讓她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踩大法書,強行讓她寫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非法關押她二個月,勒索一千五百元錢放她回家。

劉奎一個人信息:

劉奎一,男,六十多歲,籍貫:山東省招遠市金嶺鎮中華山村。
工作單位:招遠市羅峰派出所
職務:警長 警號:047189。
家住:招遠市濱河花園。
妻子叫李倩芝,在羅峰辦事處上班,現已退休。他們有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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