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美珍,女,約60多歲,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多次被中共綁架、關押,她曾於十年前的二零一二年六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孟美珍在金華市市區發了幾份《疫情周刋》,被監控拍到。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婺城公安分局孔越等四個國保大隊警察闖到孟美珍家非法抄家,說有人舉報她發真相資料,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手機、筆記本電腦、U盤等。警察把孟美珍關押在城中派出所地下室非法審訊。因測量到孟美珍的血壓比較高,當晚9點左右給她辦了「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婺城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孟美珍,污衊她「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孟美珍駁斥道,聲明法輪功合法,全世界都在煉。
二零二一年八月初,婺城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孟美珍。在這個月,國保警察企圖將她收監,再次把孟美珍拉到醫院檢查身體,結果她的血壓還是很高,看守所又拒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下午,婺城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孟美珍,並聲稱下次開庭就直接送監獄,孟美珍再次質問他們自己犯了甚麼罪,她擁有法輪功書籍和發真相資料完全合法。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婺城區法院第四次通知孟美珍去法院,說這次不開庭,直接非法判孟美珍三年八個月。幾個小時後,孟美珍被劫持到看守所,仍然是血壓很高,看守所怕出人命,再次拒收。
孟美珍回家後,隨即向金華市中級去法院上訴。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金華市中級法院下判決書,將警察在孟美珍家搜到的大法書籍、大法修煉資料、手機、電腦等私人物品認定為所謂「證據」,非法維持冤判。
婺城區法院對孟美珍的四次非法庭審,孟美珍都請了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她自己也在法庭上做了有力的無罪自辯。她告訴法庭,她家裏的法輪功資料,不是甚麼破壞法律實施的證據,那是她的信仰,是一個公民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憲法有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對孟美珍的義正詞嚴,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人員都無言以對,卻執意對孟美珍枉法誣判。
孟美珍表示,按理自己已經勝訴,但法院這夥人不走正道,不替公民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平,而是昧著良心,盜用法律的名義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法院成了製造冤案錯案的地方。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甚麼都幫自己做。希望這些公檢法人員快快醒悟,否則下場堪憂。
金華市婺城區公安分局:
警察孔越13967481964
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
公訴人陳婧
金華市婺城區法院:
審判長劉小飛
代書記員董麗霞
金華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覃仕輝
審判員毛健清
審判員應俊
法官助理李夏洋
代書記員何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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