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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襄都區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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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法律是平等的,人人要遵從。法庭本是主持公平正義的地方;而法官,是伸張正義、懲惡揚善,是執行人間法律的公平正義,神聖而重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在中共邪黨的淫威與利慾驅使下,法官撇棄了抑惡揚善、公平正義的庭審法則,公然踐踏法律、濫用職權,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不講法律」的邪惡政策,助紂為虐,淪為中共迫害善良民眾的工具,枉判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陷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於冤獄。

近幾年來,邢台市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安排在邢台橋東區法院。橋東區法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重判。橋東區法院刑庭庭長馬軍驍主管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從不講法律,百般阻撓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且還對將要開庭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威脅說:「你們法輪功再給我寄材料、打電話,我就重判。」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零二年來,由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原橋東區)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的如下:

一、冤判、重判高振莊等六名法輪功學員九至十六年

1、高振莊,男,一九五零年二月十日出生,住橋東區小東街三十六號。因從明慧網下載真相資料,參加法輪功心得交流會。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被綁架關押於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高振莊被非法重判十六年,剝奪權利五年。

2、吳增瑞,男,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原邢台市農業局職工,因進京護法被拘留被單位辭退,參與法輪功心得交流會,下載大法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被綁架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吳增瑞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剝奪權利五年。

3、孫樹強,男,一九七一年八月九日出生,是南宮市王道寨鄉孫河溝村農民,因參與法輪功心得交流會,發放講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綁架到邢台市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孫樹強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剝奪權利五年。

4、杜建紅,女,一九六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出生,邢台市棉紡廠職工,因上網下載法輪功真相資料等。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杜建紅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剝奪權利三年

5、孫俊修,男,一九五零年十月四日出生,邢台市運輸公司職工。因複印大法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被綁架關押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孫俊修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剝奪權利二年。

6、陳振全,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日出生,邢台任縣辛店鎮橋西村農民。因參與法輪功心得交流會,發放大法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被任縣邪惡綁架於任縣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

◎陳振全被非法判刑九年,剝奪權利一年。

二、徐俊山被冤判、重判十五年 在恐嚇中含冤離世

徐俊山,一九四四年三月一日出生,邢台市車輛廠退休工人,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為法輪大法說公道話,邢台市公安局的惡警多次到徐俊山家中非法抄家、搜查、綁架家人、敲詐錢財,酷刑折磨。徐俊山根本無法正常生活,只得流離在外。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徐俊山剛剛回到家中,就被邢台惡警綁架,在惡警施暴時,徐俊山的頭被他們猛一壓,碰在床上,門牙當時碰掉四顆,滿口鮮血。後又被弄到邢台市礦務局招待所法輪功的「專案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徐俊山被邢台市橋東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石家莊第四監獄十大隊迫害。二零零八年九月,徐俊山被監獄迫害得奄奄一息時,勒索子女兩千元作為「押金」,然後,把生命垂危的徐俊山推給家屬,匆忙跑走。徐俊山回家後,通過學習法輪功書籍和煉法輪功,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監獄知道後,不是來人,就是打電話騷擾,每逢節假日,騷擾得更厲害。動不動恐嚇要將徐俊山帶回監獄,徐俊山一家人生活在恐懼之中,徐俊山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致使身體每況愈下,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七十歲的徐俊山在長期恐嚇中含冤離世。

三、枉判王金山等七名法輪功學員三至八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十一時,邢台橋東公安國保大隊長吳書起一行人,對邢台市長征廠家屬院的馮朝與她的母親的住所進行了非法抄家。因沒抓到馮朝,惡警們氣急敗壞,綁架了馮朝兩個未成年的女兒,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中午又綁架了來看望母親的弟弟;下午綁架了她的丈夫等,同時遭綁架的還有到馮朝母親那裏學法的同修,共有二十多人。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邢台市橋東區法院對這次綁架中的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誣判、重判四至八年、三名被非法勞教。分別是:

◎法輪功學員錢晚雲,女,一九六一年十月出生,經營門診。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因散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八年。

◎法輪功學員王金山,男,一九五六年五月出生,在邢台市電纜廠工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重判八年。

◎法輪功學員張志紅,女,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在銀行工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法輪功學員武三百,男,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邢台市邢台縣南石門鎮大石頭莊村農民。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被中共惡黨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田淑珍(馮朝母親),一九三七年七月出生,家住邢台市長征廠醫院二樓。其女兒馮朝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不知去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田淑珍被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法輪功學員郝布申,男,一九五一年十月出生,家住邢台市長征廠家屬院,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判處監外執行三年。

◎法輪功學員尹順峰,男,一九三三年四月出生,邢台市紅星汽車廠退休幹部。二零零零年一月因依法上訪,被中共惡黨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橋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四、枉判郝香堂五年

郝香堂,男,邢台沙河市西葛泉人,原沙河市棉紡廠技術員。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郝香堂乘坐邢台到沙河的101到終點站時,被兩個便衣警察綁架到邢台市高開區公安分局,並協同派出所非法查抄了郝香堂的住處。在此期間,對郝香堂酷刑折磨、刑訊逼供三十八天。八月二十日,郝香堂又被非法關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邢台市橋東區法院對郝香堂非法庭審,法官是馬軍驍。六月三十日上午,橋東區法院對郝香堂二次庭審。七月十八日對郝香堂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五、枉判張孟傑五年,被中級法院改為三年

張孟傑,男,一九五四年生,原在邢台市橋東區政府工作。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張孟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去看望身體欠佳的老人。在回去的路上,被邢台市橋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吳書起、警察張宏康等人跟蹤攔截綁架。整個過程參與綁架的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當天張孟傑家被非法查抄。張孟傑被非法拘禁在邢台市洗腦班四十三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點,橋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又對張孟傑非法刑事拘留,被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張孟傑被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冤判五年,罰款兩萬元。張孟傑及家屬上訴邢台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邢台市中級法院推翻一審判決。由非法判刑五年改判為三年,罰款兩萬元。

六、枉判退休編輯陳星伯三年

陳星伯,男,一九五三年生,退休前曾任邢台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點,陳星伯下樓出去買菜,在自家樓下被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等十幾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晚陳星伯被劫持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陳星伯被邢台市橋西區公安國保構陷到邢台市橋東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開庭,九月十日,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對陳星伯非法判刑三年。

七、枉判王三妮、劉喜珍、劉廣宇八個月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邢台縣法輪功學員,王三妮、劉喜珍、劉廣宇在邢台縣皇寺鎮袁家莊村東掛真相條幅,被邢台縣公安國保綁架。

次日,其三人被邢台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三人被邢台縣公安局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王三妮等三人被構陷到橋東區法院。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三點,王三妮、劉喜珍、劉廣宇三人在邢台市橋東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五月十二日,三人均被非法判刑八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因為非法關押八個月期限已到,當天,三人回家。

八、枉判鄭花珍八個月

邢台市橋西區元莊法輪功學員鄭花珍,女,六十四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早六點三十分,四個警察闖入她的家中,把鄭花珍綁架到邢台市冶金北路派出所,同時被搜家,當晚,鄭花珍被非法關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非法開庭,鄭花珍被非法判刑八個月。

九、枉判楊豔秋一年緩刑一年

楊豔秋,女,五十多歲,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晚上九點,在邢台市信都區八一大街與冶金路交叉路口附近張貼「誠念法輪大法好,瘟疫消」的救人不乾膠時,當場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到信都區達活泉派出所,次日下午非法搜查了楊豔秋的家,搶走了她的私人物品。同日,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做出對楊豔秋非法行政處罰十五日的決定。因疫情期間,楊豔秋被在家監視居住。十五日到期後,繼續迫害楊豔秋,又轉為「取保候審」。

事情已過去一年零七個多月,楊豔秋在九月十六日下午兩點,在邢台市襄都區法院又被非法開庭。楊豔秋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

十、枉判胡輝兩年

胡輝,女,五十四歲,家住邢台市信都區長征二分廠家屬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胡輝到襄都區一法輪功學員家一起閱讀《轉法輪》,被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跟蹤到該法輪功學員家,將胡輝和一起學法的其他四人綁架。國保警察隨即搶奪了胡輝隨身帶的家門鑰匙,在胡輝家沒有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胡輝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構陷到邢台市襄都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胡輝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庭審,九月十日胡輝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枉判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十一、枉判郭進照、付麗紅(郭進照被判一年,緩刑一年,付麗紅被判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國保從家裏綁架法輪功學員郭進照(男,七十歲左右)、付麗紅(女,五十多歲),並非法抄家。郭進照和付麗紅被關押在邢台市「關愛之家」(洗腦班)。之後付麗紅和郭進照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將郭進照、付麗紅的案件起訴到邢台市襄都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上午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庭審,郭進照被判一年,緩刑一年,罰金二千元;付麗紅被判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元。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做好人,提升人的道德品質、思想境界,在挽救人類敗壞了的道德。法輪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福益家庭和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譯成四十種文字,在全球出版發行。

所有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而法院法官千篇一律地使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究竟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哪一條的實施,並造成了甚麼嚴重後果。但法官從來都不證明哪一條法律的實施被當事人破壞了。法律懲處行為,思想信仰構不成犯罪。

而且《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通字【2000】39號)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而這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署50號令》解禁了一九九九年當時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發行的兩個禁令,證明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所以法輪功學員擁有的大法書籍和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上天在記錄著一切,上天也在衡量著一切,作惡者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二零二一年初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教育整頓,「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現在政法系統大整肅在持續升級。全國政法系統官員紛紛落馬。原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院長張宗保,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職期間,為了名利極力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先後對高振莊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判重刑,還對在本院工作的兩名法輪功學員李自昌、武玉煥,無任何理由強制調出法院。二零零七年,張宗保因高額貪污、受賄,被立案逮捕,二零零八年九月,被以受賄罪判處五年徒刑,進了監獄。原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院長姚振忠,因經濟問題在二零二一年被查。

奉勸邢台市襄都區法院至今還在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法官們,趕快清醒,懸崖勒馬,為自己與家人留一條後路。不要再參與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了,前車之鑑已有,不要再知法犯法,善惡有報的天理正在兌現,是該清醒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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