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慈悲傳真相 山東濟南市程朝霞面臨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市法輪功學員程朝霞利用休息時間,給小區百姓傳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遭物業人員惡告,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被槐蔭區分局西市場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槐蔭區、長清區檢察院兩次退卷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程朝霞被構陷到長清區法院,將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庭審。

遭綁架

程朝霞,女,50歲,家住山東濟南槐蔭區。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晚五點左右,程朝霞下班回家,至家門口時,被在樓下跟蹤守候的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分局西市場派出所警察綁架,劫至西市場派出所,後被劉柯、李泉源非法審訊。程朝霞堅持信仰無罪,拒絕任何簽字。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大概晚七點左右,程朝霞被非法抄家。警察抄她家時,她家裏沒人,可能是警察在程朝霞的包裏偷拿鑰匙,開的門。警察非法抄走程朝霞的大法書籍、護身符、光盤、台曆等。

程朝霞被綁架是由於濟南市槐蔭區保利中心華府物業人員誣告。二零一九年十月和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她利用業餘時間,兩次在小區樓道內散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物業巡邏人員發現,物業人員搜集上交,通過小區監控,找到程朝霞。

兩次退卷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一日,程朝霞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看守所十三天,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槐蔭區檢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即第一次退卷。程朝霞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取保候審」,處五千元押金。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槐蔭檢察院說,無權受理法輪功(被構陷)的案件,移送長清區檢察院。

程朝霞被長清區檢察院(辦案人員檢察長程麗)「取保候審」延長一年 。
長清區檢察院受理、訊問、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後,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退回補充偵查,即第二次退卷。

被構陷至長清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程朝霞接到長清區法院通知,將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九時被非法開庭審理,誣告罪名:「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長清區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程朝霞與律師見面,講真相後,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說只能做罪輕辯護(註﹕該律師拿政府補貼),程朝霞辭退了律師,決定自己做無罪辯護,已告知法院。

目前,程朝霞在家。

涉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相關人員
長清檢察院檢察長 程麗 0531 85037653
長清法院審判員 王芳 0531 87262363
長清法院書記員 黃慶文
西市場派出所 0531 58225337
西市場派出所警察 劉柯 17853187297
西市場派出所警察 李泉源 17853187315
西市場派出所所長李文江 17853181976 (2021年初剛上任新所長,原來參與此案的張所長調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