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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南市黃曉梅被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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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去年四月至今,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山大路派出所警察及東風街道綜治辦人員幾次騷擾黃曉梅,還監視她行蹤。

黃曉梅,女,大約58歲,濟南市歷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下午,在山大南路,贈送給一個帶小孩的婦女一個真相護身符,並講了大法真相,卻被山大路派出所便衣警察綁架到山大路派出所。警察徐繼元(可能是副所長)開了拘留證說拘留五天,讓家人看管,因疫情期間看守所不收人。黃曉梅給他講真相,他說:知道你們不是壞人,但吃這碗飯,就得按要求辦。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號上午,山大路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黃曉梅的家人和親戚,要黃曉梅於二十二號上午去山大路派出所一趟,說原因是去年要拘留她五天因疫情未執行,疫情過去了現在分局叫再處理。

黃曉梅去親戚家住幾天,她於四月二十七號回家後,外出時發現被一個年輕女人跟蹤,後來回家時發現此人去了東風街道辦事處的辦公樓。由於山大路派出所警察反覆不斷地打電話及上門騷擾她的家人,家人覺得,不就是送給人一個護身符嗎,能是多大事,叫去就去一趟吧。

黃曉梅於四月二十九號去了山大路派出所,結果就被要求按手掌印,被黃曉梅斷然拒絕,又被告知要拘留七天。於三十號被強行送到濟南市拘留所查體,因黃曉梅身體出狀況,警察說那就算了吧,就送她回家了。

六月二十六號,黃曉梅的家人要到北戴河去旅遊,上午剛用手機上網訂購了車票,下午就接到了東風街道辦事處綜治辦的一個人的電話,詢問要到北戴河去幹甚麼?說不能去發傳單、掛條幅甚麼的。並讓她家人去在保證書上簽字。

歷城區東風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人員因不明真相,在六一零的操控下,積極賣力的參與騷擾、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當作了是他們的「工作」,其實也是在害他們自己,畢竟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好人,是天理不容的幹壞事啊,也違反憲法保護公民信仰自由的規定。


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610辦公室:
位於山大北路47號,歷城區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內,郵編: 250100
歷城區610辦公室主任:王永,辦公電話0531-88023840 手機:13105313365
歷城區610辦公室副主任 :劉華玉,辦公電話88066000 手機13173050570
濟南市歷城區山大路派出所 山大北路25號 0531-88111056
徐繼元,歷城區山大路派出所,副所長,手機:15553172205
歷城區東風街道辦事:歷城區花園路25號,電話:0531─88161270
政法科:李光輝,18615310206
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李琰
工委書記:王正明;副主任:李善明、朱永強
吳靜:辦事處民生保障服務中心主任。
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任:龐童,綜治辦辦公室接待人員:年輕女的姓張
山大派出所 (幾年前信息,所長、有的副所長會有調換)
所長 杜暢橋 88116110 15505314777
教導員 李善東 85086095 15505311187
副所長 甄勇 15864028766
副所長 陳允偉 13589072777
副所長 付希超 13705315022
王紅軍 13361081037
張恩濤 13361081062
姚民 13361081061
劉利 13356688570
田德信 13361081057
李廣濤 13370530006
葛明東 13361081050
李龍 13364012300
馬吉君 13505315666
孫江華 13953150333
劉麗 13964170327
劉志文 13361085176
劉寶財 15505315444
孫明明 85086095 13361081059
王光全 13853157278
王述欣 155053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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