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法輪》改變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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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我是二零零七年真正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學員,其實在一九九八年就有親戚送給我一本《轉法輪》書,這本書我讀過幾遍,但是根本就沒有看進去,只知道是一本讓人做好人的書,有神佛,其它我甚麼也沒悟到。親戚經常到我家來,勸說我多看看《轉法輪》。但是我利益心重,始終沒有走進大法來。

修煉前,我是一個性格暴躁、利益心很重的人。一九九七年結婚後,我與妻子性格不合,經常吵架、打仗。記的最嚴重的一次是她趕集賣花生米,賣了幾百元錢,我想要過來,她不給,爭奪中一下子攥住了她裝錢的衣服布袋,用剪子剪碎了布袋,把錢搶了過來,根本就不管她的感受,傷不傷她的心。還有一次,一天晚上與她發生爭吵,不願和她待在家中,就開著三輪電動車離家出走去親戚家。妻子叫了鄰居一輛電動三輪車在後面攆我,追上後她說:「天這麼晚了,別獨自一人開車走路,要去明天白天再去吧。」說著,用身體擋在車前。我不聽她的勸說,賭氣開車繼續往前走,車從她的腳面壓了過去,差一點撞傷了她。後來,聽妻子說,回家躺了好幾天才敢走路。

二零零三年,村裏各戶間的電線,從自己家的平房上經過,我想了個辦法偷電用:把電線割皮用鐵夾子夾住電線,從鐵架子引線下來供自己家中用電,到了白天把夾子拿下來,以免被電工發現。後來,電工還是知道了我偷電的行為。他托人捎口信說:「不要那麼幹了(用鐵夾子偷電)。」但自己那貪財佔便宜的心還是不死,根本不想住手,並想方設法繼續偷電。過了一段時間,我剛放好鐵夾子,電工就領著人把我偷電的行為拍了照,交給上級,並立即停了我家的電。後來,找人托關係,交上了三千三百元的罰款才給我送電。家裏人說:「你用的電比誰都貴。」後來學了大法才明白「有得必有失」的道理。

學了大法後,我痛改前非,不再貪佔別人的便宜。師父說:「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誰起這個作用?就是宇宙這個特性起這個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1]我很後悔自己以前做過的錯事,失掉多少德給人家。

二零零七年臘月的一天去趕集,我剛買完東西,後面一下子圍上很多買東西的人,攤主不顧給我算賬就招呼其他買貨的人了,我也忘記付給他錢,拿著東西就走了。走了近百米,猛然想起來還沒給人家錢。我急忙回過頭來給人家送錢。路上碰見熟人,看我手裏提著貨,就問:「你回去還要買甚麼?」我說:「剛才買了人家的東西,人多鬧的我忘了給人家錢了,我得回去送錢。」他說:「趕集人多,攤主忘記了,你就把東西拿回家算了,攤主又不知道。」我說:「人家趕集賣貨也不容易,掙不了多錢,我這近百元的貨不給他錢,他虧大了。做人得為別人著想。」

那人說:「你學法輪功是變了,要是以前你不會這樣做,偷還偷不到呢。」我說:「俺師父叫俺做好人,為別人著想。」來到賣家攤前,我和他說明了緣由,攤主想起來沒算賬沒收錢,一邊拍著腦門,一邊算賬,一邊說著感謝話:「我今天碰到好人了,不然的話今天的集白趕了,白忙活了,賒大了。」算了算九十五元。他說;「零頭不要了,給我九十元吧。」我說:「別這樣,該多少就多少,你做買賣也不容易。」攤主直說謝謝。本村的人,看到這一幕後,議論紛紛,大意是他真變了,變的一點兒也不貪財了。

回到家後,心情很輕鬆,帶著對師父感恩的心,趕緊拿出親戚送的《大圓滿法》碟片看一看,並照著師父教功動作煉起功來。煉第五套功法,單盤著堅持了二十分鐘的時間,身體就感覺很輕鬆舒暢。

煉功前,因長年開車、幹繁重的農活,抓玉米秸等,累的胳膊麻酥酥的痛,難受的成宿睡不著覺,有時都不能幹活了,妻子只好自己幹。現在通過煉五套功法,渾身輕鬆,感覺有使不完的勁。

為了能使自己時時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我就抄《轉法輪》,在抄的過程中明白了很多法理,真正明白了甚麼是修煉,明白了做人的目地就是返本歸真。最受益的是我的妻子,再也不用過著挨打挨罵、擔心受怕的日子了,妻子非常支持我學法輪大法。

從此,我的人生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真正成為一個法輪大法的弟子。謝謝師尊慈悲救度!感謝同修的無私幫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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