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公英、楊潔2020年4月9日在大集上講真相救人,被東巷分局國保警察、泰安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派出所,隨後威逼韓的兒子、楊的丈夫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二人於當晚回家。
2021年4月,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警察非法延長取保候審,聲稱要移交檢察院繼續迫害。6月,楊潔、韓公英接到電話通知:已經被非法起訴到日照市五蓮檢察院。7月14日二人拿到了五蓮法院的非法起訴書。
期間,五蓮縣檢察院吳兆強多次電話聯繫韓公英、楊潔,被拒後,轉而向韓的兒子、楊的丈夫施加壓力,讓其勸導二人配合迫害,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未果後,五蓮法院又假惺惺地指派所謂法律援助的律師參與迫害案。韓、楊二人經過跟律師講真相,因指派的兩律師均不能承諾配合二人做無罪辯護被辭退。
2021年9月17日上午9點在五蓮縣法院非法開庭。開庭中沒有公告當庭審判長、公訴人等相關人員的姓名、職務,桌面上只有寫著公訴人,審判長的標牌,沒有具體名字。
楊潔當庭揭露辦案警察刑訊逼供,他們追問誰打的?審判長說打人是不可能的,楊潔說出警察名字後,他們又說你現在說晚了,不要說了。審判長又蠻不講理地問楊打了哪兒?為甚麼不上醫院?
當看到斷斷續續的播放韓公英的筆錄過程的視頻時,楊潔聽到國保警察於京濤高聲呵斥她的聲音在視頻上被錄了下來,楊潔於是當庭指認出來,他們不得不說不用楊的筆錄視頻作為犯罪依據。楊潔控訴警察刑訊逼供,不承認所謂誣陷,被迫給抹掉了。
韓公英、楊潔的自我辯護,經常被法官無理打斷。韓、楊二人運用法律為自己辯護沒有犯罪,據理力爭。他們把法輪功真相資料放在楊潔面前,楊說要求讀一讀小冊子的內容,庭長說不可能讓你讀的。楊潔說那我不承認這是犯罪的證據。
到最後陳述階段,楊潔剛說幾句,庭長就打斷她,說不用說別的,就說你有罪無罪。楊潔說運用刑法300條給我定罪屬於適用法律不當,邪教的法律界定是甚麼,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個邪教並沒有法輪功。我們到底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破壞的步驟是甚麼,造成怎樣的社會危害?庭長說早晚會給你拿出來的,然後匆忙宣布休庭。所謂庭審從上午9點多到中午12點多結束。
隨後,法官助理拿了筆錄又找楊潔和韓公英簽字,楊潔說:「我得看看,有沒有如實記錄我說過的話。」他不讓楊潔在筆錄上標注,躲躲藏藏地不讓看,謊稱說不簽就不簽吧。助理拿出手機說,我在這裏錄個像就行。楊潔質問他:「當事人沒有權利仔細看當庭筆錄嗎?有很多東西沒給我寫上,我得寫上我不簽的理由。」楊潔和韓公英都沒簽名,助理就拿著匆匆走了。
山東省日照市五蓮法院辦公室 0633-5338001 0633-5338171
審判長:楊傑
審判員:鄭雷 0633-5338181 18706335696
陪審員:胡乃粉
公訴人(五蓮檢察院檢察官):楊思思
五蓮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吳兆強 0633-3011521 1780633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