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觀念 講真相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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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我是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是一名教師。去年七月份,剛放暑假,家人從外地打回電話,說校長要找我嘮嘮,是縣裏政法委讓校長找我的。在六月份,縣政法委曾經通過當地派出所和家人直接找過我。這位校長是五月下旬才調入我所在學校的。我曾有兩次試著和他講真相,都沒講成。我想這次他要找我是講真相的好機會。

所以,接到校長電話,我就去學校了。路上,邪惡的說辭、威脅一陣陣往出冒。我想起師父說的「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1],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一切聽師父的,其它都不要。在師尊的加持下,正念越來越強,可是,感覺還是心態不穩,還有怕的物質。

快到學校大門口時,腦子閃出一念:我是來救他的,不是被叫來嘮嘮的。觀念一轉,不好的念頭和物質都消失了,心裏特別穩。此時師尊點化:針對心結講。怎麼知道校長的心結在哪?先聽他說。

見到校長後,他說:「國家不允許……」針對此,我告訴他,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目前,沒有一條法律條文說是法輪功違法。您可以從網上查到以下三個內容:公安部頒發的公通字2000號文件,此文件中公安部認定的7種邪教和國務院認定的7種邪教共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具有一定權威性的《法制晚報》於2014年6月2日重申了這個文件,明確指出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發的第50號令中的第99和第100條有關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已經被廢止。

他問:那怎麼說法輪功是某教?我告訴他,那是九九年(迫害元凶)江澤民對法國一家報社記者說的,《法制晚報》也說了,最初出自於(迫害元凶)江澤民之口,那是他的個人說辭。

我接著問他,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甚麼?他說,當然是憲法。我問,當一些法律法規等與憲法相矛盾時,以誰為準?他說,當然是以憲法為準。我說,我們上中學時,都是這樣學的。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的內容您記得嗎?他問是甚麼內容?我說這兩條中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權力,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不准強迫公民信仰甚麼和不信仰甚麼,不允許歧視任何信仰的人。前幾天,我們全校教師學的民法典中新加入的公民人格不受侵犯內容。這大暑假的,你只把我一個人叫來談話,與別人不一樣,這是不是侵犯人格?是不是因為信仰?你看看誰在違法?

校長忙說:是政法委讓的。我說:那是你幫著政法委一起違法。今天,我不追究誰違法,因為你們也是被矇蔽的,我只想告訴你事實真相。他說,政法委也是執行上邊的命令。我給他講了「槍口抬高一釐米」、「良知高於惡法」的故事。

他又問:那現在煉法輪功被判刑的,是怎麼回事?我告訴他,一直以來都是依據所謂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妨礙法律實施」來定罪。剛才說過了,法輪功不是某教,也沒有花名冊,談不上組織,更沒有妨礙甚麼法律實施。現在有大量正義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做無罪辯護,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他們的辯護詞比我說的有力度得多。法官都無言以對。這不明擺著是迫害嗎?欺騙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嗎?

校長點頭,原來是這樣,那你是怎麼煉上的法輪功?

我給他講,我主要是因為患有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增生性關節炎,胳膊和腿嚴重變形,不能上、下樓梯,當時的校長把我的辦公室特設在一樓,500米遠的商店都去不了。20多歲的我,犯了病,就不能下地。地區醫院說沒有辦法,要想恢復原型,得做矯形手術,還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嚴重得截肢,安假肢。我到省城醫院去看,專家說沒的治,能維持現狀就不錯了,開了藥方,並說,以後不用再來醫院了,來也沒用,犯病了,就照這個方子買藥,最多35歲就癱瘓在床了。我當時聽了大腦一片空白,木頭人一樣。買了一大編織袋中草藥,回來喝,喝出胃病,喝進去甚麼,便出來的是甚麼。甚麼偏方、奇方都用,江湖郎中也看,針灸時,因變形和增生,穴位找不準。修煉前,已經連續五年沒有脫過棉褲,無論是春夏秋冬。家裏的錢都給我治病了。

我煉法輪功一個多月,就停藥了,到五月份,棉褲換成毛褲了。不只是三大關節炎好了,過敏性紫癜、胃病等所有的病都好了。到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一粒藥沒再吃過,今年都五十四歲了。

校長又問,除了祛病,還有甚麼好處嗎?我說,還能使人的道德品質提高。修煉前,我身體不好,加上丈夫有了外遇,我們是上大學時談的戀愛,我隻身一人跟他來到這裏,放棄了親情和友情,所以,我承受不了壓力,曾自殺三次,都沒有成功。在九七年九月下旬離婚了,當時丈夫不同意,但錯在他,拗不過我。離婚之後,丈夫離家幾天,又回來了,怎麼也趕不走。丈夫走的那幾天,就我和7歲的兒子住在獨門獨院的平房,還沒有鄰居,晚上有騷擾電話。既然他不走,就當是一個佣人吧,不用給工錢,還能對兒子好。

三個月後,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法輪大法的法理讓我漸漸的放下了對丈夫的恨,接納他成為家庭的一員,而且從來不提他過去的醜事,對他比以前還好。身患重病的我都容不下他,在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了,卻能不計背叛而原諒他、善待他,這就是法輪大法的威力,徹底改變了我。

後來法輪功被無端打壓,丈夫又有了外遇,導致那個女的鬧到我家裏來,是我幫助丈夫面對,一起解決的。是法輪大法使我這個家沒有破碎,兒子沒有成長在單親家庭,且考了好大學,有了如意的工作。

校長說,原來聽說一點兒有關你的事,今天才知道更多些,你在家庭問題方面處理的超理智,真的是從內心佩服。我說,不煉法輪功是絕對做不到的。

我又講了在單位評優、晉級方面的高姿態。又告訴他曾經他不解的問題:受到那麼多(他知道的還有不知道的)不公正對待,怎麼工作還那麼認真?對學生還那麼負責?對傷害過自己的人還那麼好?這是因為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大師教導弟子們:「早來晚走,兢兢業業的幹活,領導分派甚麼活兒從來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爭了。」[2]「處處考慮別人」[2];「當然心性很高,心態很正,提高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層次,不做壞事做好事,只是這樣一個表現。」[2]前幾任的一個校長曾說過:老師有一半兒煉法輪功的,他這個校長可好當了,學校的教學質量全市都得第一。

校長說,他雖然是黨員,那是為了個人前程,他甚麼也不信,就信父母、信良心。我說:現在講良心的人不多了。

他說,他和政法委人說沒看見我煉法輪功,也沒給學生講過法輪功。我告訴他,我給學生講過。他吃驚的看著我。我說,我是這樣講的:做人要誠實,同學、家人、朋友之間以誠相待,不能欺騙別人;與人為善,善待他人;人與人之間不要斤斤計較、挑剔,要謙讓,寬容別人。校長說,這樣教學生對。我說,這就是法輪功講的「真 善 忍」在學生層面的涵義。校長說:這很好呀!既然這功這麼好,你煉你的,但不能吃眼前虧,你的工作、兒孫的將來發展。

我告訴他,自己曾經在二零零零年初走過彎路,良心的煎熬生不如死,身體原來的頑疾也漸漸表現出來。後來我又走回了修煉。您是信良心,從您信的良心說,法輪大法給了我這些你聽到的,還有不知道的很多很多倍,能說半個不字嗎?良心何在?還是人嗎?至於工作,我們都一樣,是自己努力來的,誰也無權動。你現在這個時候還信良心,那你一定相信「祖上積德」的說法吧,你也說我是難得的好人,是不是在給兒孫積德?兒孫會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而受益的。相反,那些迫害善良的壞人給兒孫留下了甚麼?是不是禍殃?!

校長說:天不早了,我要回家了。謝謝大姐和我說這麼多,平時也沒有時間坐下來好好嘮嘮,我希望大姐幸福!耽誤大姐時間了!我看時間也不早了,便說:謝謝你的善良,也希望你平安幸福!(只是可惜沒給他講三退)在這期間,他提過兩次,讓我把這些經歷寫出來,寫一本書,太感人了!

在這次講真相過程中,我這裏沒有被迫害的想法,只有救人,同時改變了以往的以我為中心的說教式,而是針對他的疑問去講,用他能理解的話去講,不去直接否定他。我體會到「觀念轉 敗物滅 光明顯」[3]這段法的一層展現。當我轉變觀念後,有許多時候不用去想,話直接就說出來了。我只是動動嘴,一切都是師父在做,而威德給了我們,謝謝師尊的浩蕩佛恩!

層次有限,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存〉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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