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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吉炳軒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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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份,時值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際,37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包括五眼聯盟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和歐盟的23個國家等,遞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其中中共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吉炳軒在此次遞交的名單中。

吉炳軒,男,漢族,1951年11月生,河南孟津人,中共黨員。1998年9月任中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01年8月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2002年 12月),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成員(2003年3月);2003年4月任中央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成員(2004年4月免);2005年11月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8年4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成員。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22年,吉炳軒長期在中央和地方擔任要職,是中共及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成員。在他擔任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及中宣部副部長期間,他利用掌控的輿論工具和宣傳機器,炮製和散布了大量詆毀法輪功的謊言,用以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提供理論依據和輿論支持。在他擔任黑龍江省委書記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他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指令,殘酷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使得黑龍江省的迫害程度位居全國前列。

以下所列僅是吉炳軒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罪行:

一、在國家廣電總局任職期間的迫害罪行

1999年7月20日,在中共公開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廣電總局立即表態支持。在廣電總局的操控下,中共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廣播及影視機構製作播出了大量污衊和攻擊法輪功的廣播和影視作品。特別是「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以中共喉舌中央電視台(央視當時歸廣電總局管)為首的媒體通過炮製假新聞及製作電影、電視、戲劇、音像製品等栽贓、污衊法輪功,在全國製造謊言宣傳,為殘酷迫害推波助瀾,挑動民眾仇恨法輪功,為中共鎮壓法輪功造勢。作為時任廣電總局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的吉炳軒對此難辭其咎。

2000年3月21日,中央電視台召開1999年度總結大會,廣電總局副局長吉炳軒出席會議並發表講話。他對中央電視台在污衊、栽贓法輪功中的所起的作用給予充份肯定並予以表揚。

二、在中宣部任職期間的迫害罪行

從2001年8月至2008年3月,吉炳軒先後擔任中宣部副部長及常務副部長,同時兼任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2002年12月),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成員(2003年3月至2004年4月)。

中宣部為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是中共對全國媒體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權力機構。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中宣部操控新聞媒體炮製了大量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用以煽動仇恨,欺騙民眾,中宣部亦因此而成為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重要輿論幫兇。而吉炳軒在中宣部任副部長近7年之久,他對這期間發生的任何針對法輪功的妖魔化宣傳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03年8月21日,吉炳軒曾為中共喉舌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出版的《「焦點訪談」紅皮書》寫了萬餘字的序言。在序言中,他高調讚揚該欄目在污衊法輪功等重大宣傳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焦點訪談》是中共污衊法輪功最主要的欄目之一,為了配合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該欄目製作和播出了大量歪曲事實和栽贓污衊法輪功的節目,成為中共煽動仇恨和誤導民眾的重要輿論工具。

此外,在2003年3月-2004年4月間,吉炳軒還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下屬辦公室即為中央610辦公室)及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此期間,全國發生了大量的迫害法輪功的案例,吉炳軒對這些迫害罪行都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黑龍江任職期間的迫害罪行

(一)非法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

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吉炳軒擔任黑龍江省省委書記並兼任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在此期間,黑龍江省迫害法輪功的殘酷程度位居全國前列。吉炳軒上任後,為了加大對法輪功的迫害力度,大肆非法抓捕省內的法輪功學員,並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非法拘留、「洗腦」、勞教和判刑迫害。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法輪功學員實際遭受迫害的人數,難以統計。

下面僅列舉幾例發生在黑龍江省的大規模非法抓捕事件:

2008年6月末到7月上旬,黑龍江省大慶市以「奧運」維穩為名,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當時至少有4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多人被非法勞教、判刑。

2009年5月14日凌晨2點至6點,黑龍江雞西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雞西市恒山區、雞冠區、及雞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及雞東縣公安局國保警察非法闖入20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抓人,導致至少27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大量私人財物被抄走。

2011年11月13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100多名特警,闖到雙城市城建局家屬樓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將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的5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中有36人被非法勞教,7人被非法判刑。

2011年12月7日至28日,黑龍江省雙城市、哈爾濱及其周邊縣市又有5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

2011年12月31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發起所謂「零點行動」,即在2012 年1月1日零點之前,公安部門根據掌握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上門抓人。在這次非法抓捕行動中,哈爾濱市有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其中法輪功學員張盛國、侯英華、肖昆、肖洋等近2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劉豔、田慶玲等多人被非法勞教。其中張盛國、侯英華夫婦被非法判9年重刑。

2012年9月10日,黑龍江佳木斯市公安局夥同向陽公安分局及所轄的建設派出所、橋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長安派出所,出動數十個警察,採用暴力手段非法抓捕了15名法輪功學員,其中1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2012年11月2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各公安分局出動大量警力,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39人。

2013年 3月29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和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出動大量警力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當晚共有6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抄家。後來有14人被非法判刑,刑期3到13年不等。

(二)通過「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洗腦班」是中共肆意非法拘禁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這些「洗腦班」大多打著「法制教育學校」或「學習班」的旗號,實際上是中共「610」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專職暴力機構,是勞教所之外的另一「怪胎」,相當於短期的勞教所。吉炳軒在黑龍江任職期間,通過大辦「洗腦班」,肆意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洗腦班」實施強制「洗腦」迫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網上被曝光的黑龍江省內的「洗腦班」就多達10餘個。這些洗腦班曾非法拘禁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如成立於2011年4月的密山市「洗腦班」,在成立後不到8個月的時間裏,至少有16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該「洗腦班」遭強制「洗腦」迫害。2012年10月中旬,黑龍江省大慶市、齊齊哈爾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林甸市近20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洗腦班」迫害。2010年10月前後,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文英、穆榮敏等7人先後被劫持到雞西市洗腦班迫害。2012年6-8月,大慶市劉鳳林、揣傑、張淑雲等至少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大慶市「洗腦班」迫害。五常市「洗腦班」從2000年成立到2011年11月,共關押迫害過400多名法輪功學員。

「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手段有: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污衊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折磨,如暴力毆打、電棍電擊、吊銬、罰站、罰蹲等,洗腦班人員還肆意辱罵、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剝奪法輪功學員睡眠,對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等。如2012年6月29日,伊春市法輪功學員李翠玲(女)被綁架到伊春市「洗腦班」迫害,她肋骨被「洗腦班」人員踢裂,她還多次遭吊銬折磨,手部幾被折磨致殘。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霍金平,於2012年3月21日晚上被從佳木斯市看守所秘密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迫害。在青龍山「洗腦班」,霍金平一直受到酷刑折磨,他被暴力毆打,被強行剝奪睡眠,還被「洗腦班」人員用燃燒著的蠟燭燒烤下巴,致其皮膚被烤焦,並留下疤痕。霍金平絕食抵制迫害,「洗腦班」人員就強制給霍金平插管灌食。霍金平每天被灌食5遍,插管由鼻孔插入胃中,兩個月才更換一次。霍金平被插管灌食6個月。他的胃被插壞,人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三)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

據不完全統計,吉炳軒在黑龍江省任職期間(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共計有88人,其中2008年4月至12月被迫害致死14人,2009年被迫害致死22人,2010年被迫害致死15人,2011年被迫害致死19人,2012年被迫害致死14人,2013年1月至3月份,被迫害致死4人。

以下為幾個比較典型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法輪功學員秦月明被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

2011年2月25日,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2002年4月被非法判10年重刑)被抬到監獄醫院一樓衛生間,由5個人分別按住他的頭部及四肢,強制他靠在椅子背上,然後野蠻地用止血鉗夾住他的舌頭拉出口腔,再強制給他插管灌加鹽的牛奶。他們粗暴地將灌食的管子插到秦月明的肺裏,秦月明發出痛苦淒慘的叫聲,可是無人理睬,仍繼續給他灌食。秦月明被灌完食後帶回監舍,仍然不停地發出痛苦的喊叫聲。第二天早上,秦月明就被迫害致死,年僅47歲。秦月明死狀極為淒慘,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渾身布滿黑紫瘀血。

案例二:法輪功學員於雲剛被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

2011年3月1日下午3點多,法輪功學員於雲剛又被佳木斯監獄嚴管隊迫害得昏迷不醒,從監獄緊急送往佳木斯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做開顱手術。手術後於雲剛躺在醫院重症監護室,由警察、便衣嚴密把守,不許家人進入。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警察才允許兩位家人與於雲剛見一面。於雲剛已失去意識,兩眼發直,不能認人。3月5日下午3點,於雲剛被迫害致死。數十個警察將於雲剛所呆的病房圍住,不准家屬和外人靠近,強行將於雲剛的遺體搶走。

案例三:法輪功學員劉傳江被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

2011年3月8日凌晨1點多,法輪功學員劉傳江又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在佳木斯監獄醫院裏。生前他被警察用四根電棍電擊,臀部被電棍打爛,他還遭暴力毆打和酷刑折磨,他的一隻手臂被打斷。3月10日獄方即逼迫劉傳江家屬簽字,強行將遺體火化。

案例四:法輪功學員李洪奎被黑龍江省大慶監獄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李洪奎於2005年9月23日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後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於2007年2月15日送往大慶監獄四監區迫害。2012年8月28日,李洪奎被大慶監獄迫害致死。

(四)迫害致瘋、致殘法輪功學員

吉炳軒在黑龍江任職期間,黑龍江省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瘋、致殘。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

法輪功學員費金榮,女,2008年11月22日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刑4年。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費金榮被強制鎖坐在鐵椅上連續數日不讓睡覺,並遭同監室的刑事犯打罵。僅僅半年時間,她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時年60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項曉波,女,2012年9月10日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勞教2年。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她遭受了隔離禁閉、大背銬、坐小板凳、剝奪睡眠等迫害,並被餵食不明藥物。在經歷了8個月的高壓迫害後,她精神失常,後被釋放回家。兩年後,項曉波在痛苦中離世,時年55歲。

法輪功學員張普賀,原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場職工。2002年12月被非法抓捕,並非法判刑10年。在佳木斯監獄,張普賀遭受了各種酷刑迫害,如被3萬伏高壓電棍電擊、被暴力毆打、被關禁閉等。長期的高壓迫害,致使張普賀出現小腦萎縮、雙肺繼發性肺結核、膽結石、膽囊炎、雙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等症狀,經醫院鑑定,張普賀為二級傷殘。2012年12月24日,時年48歲的張普賀在佳木斯監獄經歷了10年關押迫害後被人推著走出佳木斯監獄的大門。

法輪功學員林澤華,2007年9月12日,遭非法抓捕,2008年3月被非法判刑7年,同年7月10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監獄關押迫害。監獄為了迫使林澤華放棄信仰,經常唆使在押犯人侮辱、謾罵、體罰、刁難林澤華。2008年11月7日,獄警唆使在押犯人李岩松將林澤華推倒重摔在樓梯上,致其身體胸部以下部位癱瘓,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結語

吉炳軒作為中共及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成員,他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不遺餘力地殘酷迫害法輪功。他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必將受到追究和嚴懲。

'吉炳軒'
吉炳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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