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趙永秀被綁架 下落不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趙永秀,二零二一年八月中下旬被綁架、下落不明,店鋪關門數日。據街坊說,趙永秀是在店鋪上班時,被人帶走。

此前,二零二一年八月上旬,趙永秀控告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任偉、王中和對趙永秀及法輪功學員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等人的迫害,請求瀘州市檢察院能夠立案調查,並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謝自成、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以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趙永秀,女,漢族,出生於一九七三年七月,四川合江人,在瀘州市開店做生意,二零一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趙永秀下樓買白糖被非法攝像跟蹤,後被綁架,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人員任偉,王中和夥同合江縣榕山派出所,穿著便裝非法抄家。在後半夜,又非法抄了在瀘州市趙永秀的家,搶走大量私人物品,並夥同合江縣檢察院、法院強行逼迫趙永秀認罪,還非法判趙永秀一年。趙永秀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年,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瀘州市法輪功學員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到合江縣自懷趕場,被自懷派出所夥同任偉、王中和等人綁架,非法抄家,私扣小轎車,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被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被合江法院非法開庭,趙永秀去旁聽,不准她進去,在法院外面被合江符陽派出所綁架,搶走包包裏面的現金等私人物品,刑訊逼供,不准上廁所等。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合江縣榕山法輪功學員謝自成,在自己的理髮攤位被任偉夥同榕山派出所帶走,並非法抄家。

為了給瀘州市公檢法人員講真相,為了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等,二零二一年八月上旬,趙永秀以刑事控告狀的方式,控告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任偉、王中和迫害法輪功學員。

趙永秀在控告狀中指出:《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謝自成、簡紅梅、劉開勝、李世芳、代群英等法輪功學員堅持的是自己的信仰,是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行為的好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國保警察抓人是嚴重違憲違法。法律本身旨在維護善良、道德和正義,我們本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執法人員不追究那些真正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反而判無辜受害者有罪,這不是徇私枉法又是甚麼!

然而,當刑事控告狀交到檢察院後,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趙永秀發現瀘州市南城派出所有位姓陳的警察在跟蹤她。過了一個禮拜後,趙永秀就被綁架。

趙永秀在瀘州的住處被綁架前屬於瀘州市南城派出所所轄範圍,目前尚不清楚是合江縣公安局國保綁架趙永秀,還是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國保綁架。

打擊善良一定是邪惡的,作惡者必將受懲,只是遲早而已,無論是直接的或是間接的參與誰都推卸不了責任,都將為自己犯下的罪去承擔。中國也不會永遠這樣無法無天下去。歷史的審判終究是公正的,在不久的將來當真相大白時,當法輪功有個說法的時候,決不會因為誰執行的是上級的命令就可以逃脫歷史的責任。

以下是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兩位主要責任警察:
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任偉, 手機:13982484833
瀘州市合江縣公安局國保610,王中和,手機:1518304566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