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相中偶遇一個年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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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有一次,我和A、B同修一起去講真相救人。我們走在一個小區裏,剛走進大門口,迎面走來一個年輕的小伙子,我就跟他搭話說:「你好!請問這小區能穿出去嗎?」他說:「可以!再往前拐個彎就可以出去。」可是他的眼神卻往旁邊不遠處盯著。我就隨著他的眼神看過去,啊!他在看著遠處的A同修,A正在彎著腰給一個蹲在地上的人講真相呢!

我想:怎麼辦?我那天還帶著女兒,孩子從小有智障。我感覺他要往同修那兒走,我就和女兒擋在他面前特意和他說話,好拖延時間讓同修把真相給那個人講明白,讓那個人得救。我在心裏默默的發正念,清除小伙子背後不好的因素,不能讓眾生犯罪!我說:「今天休息嗎?」因為那天是週末,他回答:「嗯!」但是,眼睛還是盯著同修。這時,我感覺到這小伙子不是做一般工作的,因為我們離同修有三米多遠的距離,一般的人不會注意周圍這些小事情的。

我問他:「你是做甚麼工作的?」他說在派出所工作。我聽了心裏一驚,但是很快就平靜了。這小伙子個子很高,眼睛一直在盯著A同修。隨後他問我:她(指A同修)在講甚麼?我說:「她在告訴人怎麼能平安躲過現在的疫情,在做好事呢!」這時小伙子看看我,再看看我的女兒說了一句:「你說我抓不抓你們啊?」

我從小伙子的眼神裏感覺他不是很惡的那種人,這問話中有善的一面,我問自己:「給他講真相嗎?」

師父說過:「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相。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1]

我就趕緊對小伙子說:「阿姨感覺到你很善良。孩子,法輪大法是佛法,是救人的,現在已經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了。『天安門自焚』是騙人的,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而且迫害佛法要遭報應的。孩子,共產黨讓咱們入黨團隊時都要舉手發誓:要把一生獻給中共。中共作惡多端,老天要滅它了,咱們不能為它送命,倒楣的事咱們不能幹。你也從心裏退出來吧!」看小伙子沒有反對,我說:「阿姨給你起個化名退出你入過的黨團隊好嗎?」小伙子同意退了。然後就像沒事一樣走了。

一場即將要發生的風波平息了!回頭想想這件事,自己當時好像挺平靜的,腦子裏沒有負面的東西,所以事情的結果就比較好。

是大法給了我智慧,改變了我,是大法給了我正念,讓我穩當的處理好了這件事。也是因為這段時間自己抓緊背法,在背法中有了一定的提高。

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2]我也體會到同修們所說的:心中有法,腳下就有路。學好法才能有這個狀態!

謝謝師父!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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