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鐵被盤查 講真相恢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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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我乘坐高鐵去杭州。在岳陽站火車剛開動,一個約50歲左右戴著列車警長胸牌的人走到我座位跟前問我是否叫甚麼名字,我立刻就警覺了:他們在我進站時身份證上查到了我的情況。我回答:有甚麼事嗎?他說要查看一下我的行旅箱子,我說為甚麼一車人就要查我的(意思是你要拿出法律依據來)?他又從身上拿出工作證。這時我妻子說出我的箱子,他從我的箱子裏翻出了寶書《轉法輪》。這時這個車警長甚麼話也聽不進了,因我不配合他,他自己又是填表又是拍照發送,將書拍了多個照片後聯繫了武漢車站派出所。

到武漢站,一開門,有六、七個警察等著將我強行帶到武漢車站派出所審訊室,安排坐在被審訊的椅子上準備訊問,並從下車一路全程拍照、錄音。我問他們:你們憑甚麼這樣對待我,這是犯罪嫌疑人坐的地方。他們立即端來了大椅很客氣讓我和他們坐在一塊了。他們要求我配合一下問話筆錄,原因是我帶有國家禁止的大法書。

我告訴他們,這本書很舊了,我看了好多年了,是一本很好的書,不是國家禁書,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好人的書,不信可當場翻閱一下。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決定廢止的第九十九條──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一百條──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你們就會明白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沒有錯。有一個年輕警察可能查了一下就問我,你知道現在是誰領導嗎?我一聽他的話不在理了,我看了他一下沒有回答他,避免發生爭辯。讓他問了幾遍之後,我笑著說這位年輕警察肯定是政法學校畢業的吧,他就再不這樣問了。

接著,我向他們講大法是正法修煉,教修煉人按真、善 、忍修心性,做好人,不殺生,並說明了自殺也是殺生。不做假事不說假話,沒有敵人,平等待人,幫人不要回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發生矛盾找自己的不對,遇事首先考慮他人的利益等開始修煉。如不按照大法標準修就不是大法修煉者。

他們聽我說了大法是正法,修煉者沒有錯就問我誰有錯(他以為我不敢回答)。我善意的告訴他們,迫害大法是政府錯了,江澤民錯(壞)了,比如現在的官場誰都清楚大有大貪、小有小貪,大有大腐敗、小有小腐敗。可是國家迫害了成百上千萬大法修煉者,各行各業當官的當百姓的都有,但沒有一名大法弟子在道德上、行為上觸犯國家刑法的。這足能證明誰對誰錯。難道我們的國家怕好人,害怕好人多嗎?

他們問:你知道我們是幹甚麼的嗎(看我不配合在威嚇我)?我說你們是抓壞人,保證車站安全正常運行,是保護旅客安全、權益的保衛者。憲法是母法,國家任何法律都要服從憲法,公務員特別是公、檢、法應該要理解好國家的法律,模範的遵守國家法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和不信仰甚麼的權力(要求他們談談邪教的內涵,他們不說)。我繼續說:刑法有三性(違法性、危害性、處罰性)和四要素(主體、主觀、客體、客觀),法無明文不違法、不處罰,沒有造成社會危害不違法。他們解釋說:這是刑法,我們不是要把你怎麼樣,車警把你交給我們了,我們要有一個過程記錄,你認為你沒有義務,不需要配合我們,我們就認定你是拒絕回答。我說:如果你們認為現在這一切不涉及刑法,你們就無權限制我的自由,不讓我按時到杭州,你們就是在違法,應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

最後,他們以自問形式搞了一個沒有回答沒有簽字的訊問筆錄念了一下,結束了訊問過程。再經研究與向上級請示,大概一小時左右恢復了我的自由,並說明列車警察交過來了他們就必須走程序。

事情從一發生我就求師尊加持我,在整個過程中感謝師尊時刻在看護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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