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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張鵬、王鈺超、臧金達、馬海鵬被枉判五至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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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咸陽市法輪功學員張鵬、王鈺超、臧金達、馬海鵬因在淳化縣發放真相資料,先後被綁架、構陷,近悉四人均已被非法判刑,其中張鵬判刑九年,王鈺超、臧金達、馬海鵬約為五至九年不等。

馬海鵬為研究生畢業,從小到大一直是品學兼優的尖子生。張鵬,35歲左右,本科學歷,不論是在家鄉還是在單位都是一位受人稱讚的熱心青年。

張鵬、王鈺超、藏金達、馬海鵬因為向淳化縣民眾發放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後在各自的住所被淳化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張鵬、王鈺超(26歲左右)六月底在咸陽市住處被警察綁架,電腦、打印機等設備被搶走。

四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咸陽淳化縣看守所,並已被構陷到咸陽市檢察院。淳化縣610主任,政法委書記穆寧謙有直接責任。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一九年底,二十年來,陝西省法輪功學員最少有1734人次被綁架,其中至少有58人被迫害致死,452人次被非法勞教,295人次被非法逮捕,269人次被非法起訴和判刑,411人次被洗腦,516人次被非法抄家,19人被非法關押安康醫院(精神病院)。

淳化縣公安局:029-32772518 029-32779175
淳化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029-32772243
淳化縣公安局委員會:029-32772402
淳化縣官莊派出所:029-32670009
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029-38169110、029-38162000
穆寧謙,男,漢族,1964年9月生,籍貫陝西楊凌,現任中共淳化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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