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楊麗威、鄧玉林、張鵬柱、胡林、張莉敏五位法輪功學員,向當地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縣散發真相資料,被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和普樂堡派出所共計二十餘個警察綁架,非法審訊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警察從楊麗威家強行搜走許多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物品,且沒有給家屬搜走物品清單。
同日,鄧玉林、胡林被非法關押在桓仁縣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轉往瀋陽法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張鵬柱被非法關押於桓仁縣拘留所。楊麗威、張莉敏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屬聘請的律師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見楊麗微僅十分鐘,就被趕了出來,說是本溪市國保命令不許接見。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在被構陷至檢察院不到十天,即於八月十三日,桓仁縣檢察院公訴科孫金甲向桓仁縣法院非法起訴。法院刑庭陳曉雲為責任法官。
法輪功學員胡林因被瀋陽市法庫縣非法定為「網逃」,而被轉至法庫縣看守所,最終被非法判刑兩年。從被綁架開始,胡林一直在絕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法庫縣看守所走後門強行送往瀋陽康家山監獄,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瀋陽康家山監獄迫害致死。
楊麗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處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
看守所以疫情為由,已四個月不讓律師接見法輪功學員鄧玉林、張鵬柱、張莉敏。現無法得知被非法關押中的鄧玉林、張鵬柱、張莉敏的情況如何。
迫害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桓仁縣法院院長 王其林
桓仁縣法院刑庭庭長 王思傑 48871870、18641468567
桓仁縣法院刑庭 陳曉雲 488718318、18641468868、18641468568
桓仁國保大隊長 王成剛 18340401117 、13841474555
桓仁普樂堡派出所指導員 劉志偉
桓仁普樂堡派出所民警 王皓 13130136048
桓仁縣檢察院檢察長 郝慧利 13941423699
桓仁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宋繼峰 02448832302、15174016155
桓仁檢察院公訴科 孫金甲 02448860305、13842481825
批捕科(偵查監督科)王宏軍
本溪市看守所 電話(女看):02445998227
所長 韓殿鳳 董贏 崔運濤
桓仁縣看守所 電話:024489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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