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起,法輪功學員整理出一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惡人名單,陸續送交所在三十多個國家的政府,要求對這些迫害人權者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楊東奇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也在被送交名單之列。
一、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法輪功學員朱金瑞,男,44歲,於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4年,關押在北安監獄出監大隊。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晚,朱金瑞被迫害致死。監獄告知家人,心梗突發死亡,家人去後,發現朱金瑞口中有血沫子,疑被毒打。
法輪功學員馮雪和妻子關淑麗,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被黑龍江哈爾濱市道裏區新農派出所所長馬躍輝等警察綁架,後被道裏區檢察院、道裏區法院合謀迫害,馮雪被非法判刑9年,劫持到呼蘭監獄。妻子關淑麗被非法判刑11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下午,馮雪在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47歲。
法輪功學員吳秋娥,80歲,家住黑龍江省加格達奇。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早9點多鐘,劉瑞等警察非法闖入吳秋娥家,逼迫吳秋娥簽字按手印,同時出示懲罰通知書。吳秋娥老人因受到驚嚇和極大的壓力,在警察走後突然昏倒在地,家人發現後及時送醫院,但是搶救無效,吳秋娥老人含冤離世。
二、主導、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動
楊東奇在黑龍江省境內製造多起非法抓捕及非法判刑案件,包括「建三江」案,「10.28」案和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綁架、騷擾,其中:「建三江」案被國際特赦關注。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唐吉田、江天勇、張俊傑、王成4位代理律師及多名當事人親屬到位於黑龍江建三江青龍山公安分局後院的「黑龍江農墾管理總局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拘押於此的法輪功修煉者。三月二十一日早晨,7位法輪功學員和4位律師被當地警方非法抓捕,隨後遭受酷刑折磨。4位律師分別被處以刑事和行政拘留,拘留期滿後,體檢X光顯示,他們共被打斷24根肋骨。之後4位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黑龍江省委召開省委常委 (擴大)會議上,要求「嚴厲打擊宗教極端思想、邪教組織和非法宗教活動」、「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鬥爭,嚴防非法思想和言論傳播。」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綏稜縣法輪功學員孫傳通、修忠臣、申慶雲、孟憲榮、孟昭華、崔明月、莊金田、王淑芳、顧燕文、王豔霞和張風田等12人,分別被黑龍江省公安廳夥同綏稜和慶安兩縣公安局警察綁架。申慶雲、孫傳通、修忠臣(被關押在綏稜縣看守所)、顧豔文、王淑芳(被關押在慶安看守所)。此次綁架是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楊東奇逼迫綏稜警察實施綁架的,黑龍江省公安廳具體組織、策劃、綁架迫害綏稜縣法輪功學員,綏稜和慶安兩地警察配合參與。二零一六年一月,申慶雲等6人被非法庭審、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聯名刑事控告相關部門及責任人,並與親友聯名舉報迫害元凶江澤民。對此公安部成立所謂的「10.28專案組」,黑龍江政法委、「610」還下達特急密令,要求其下各級政法委、「610」對參與人員重點打壓。「立案追查,落實到人,嚴厲打擊」。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進駐地方,指使地方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並實施酷刑迫害。迫害共波及28人。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四年黑龍江省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有407人,二零一五年有666人;二零一四年黑龍江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43人,二零一五年60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黑龍江省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簡稱「訴江」)。二零一五年7月末,黑龍江省省委召開了一個由政法委、「610」、公安、武警等7個部門參加的會議,在全省統一行動,抓捕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主要參與實施迫害的有哈爾濱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加格達奇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大慶市政法委、610辦公室等。
在哈爾濱市、大慶市有數百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其中: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鎮沙河子村法輪功學員於連河,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因控告元凶江澤民被達連河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依蘭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到酷刑折磨,被警察拳打腳踢,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回家後渾身疼痛,咯血,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含冤離世,年56歲。
楊東奇的個人信息
楊東奇,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九月生,黑龍江甘南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山東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二零一八年八月任山東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今,任山東省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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