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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獲知674名法輪功學員
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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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綜合報導)今年上半年,中共惡黨為了掩蓋其百年罪惡,為了掩蓋其隱瞞「中共病毒」給世界人民帶來的災難,為了給中共續命,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講真相、勸三退,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拼命的迫害敢於堅持信仰,敢於講真話的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今年上半年獲知674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4人,二月份121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非法判刑分布於二十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54個城市。

圖1:2021年1~6月獲知674名中國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圖1:2021年1~6月獲知674名中國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上半年至少有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8歲。退休教師82歲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10年。其中,80歲以上16人,75歲至80歲21人;70歲至75歲37人;65歲至70歲40人。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中共法庭、公安瘋狂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3799534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407800,警察抄家勒索391734元。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沒有發表的判刑數據。


圖:2021年上半年遭中共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上排從左至右:張俊玲、時邵平、劉伯濱
下排從左至右:王楣泓、韓旭、李水清

圖3:2021年1~6月獲知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刑期分布
圖2:2021年1~6月獲知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數按刑期分布

表1:2021年上半年大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判刑迫害非法刑期分布表

非法刑期人數
1年以下30
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129
2~3年72
3~4年156
4~5年91
5~6年51
6~7年13
7~8年39
8~9年12
9~10年17
10年2
12年1
13年1
14年1
緩刑34
刑期不詳25
合計674

一、二零二一年上半年非法判刑674人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今年上半年至少有6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最嚴重地區是:河南70人,遼寧66人,黑龍江65人,吉林56人,山東54人,廣東46人,四川43人,河北31人,天津23人,安徽23人,湖北21人,江蘇20人。

迫害最嚴重城市是:南陽41人,長春32人,哈爾濱20人,大連20人,深圳18人,大慶15人,武漢14人,成都13人,佳木斯12人,銀川12人,周口11人,瀋陽10人,赤峰10人。

圖4:2021年1~6月獲知中國各地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圖3:2021年1~6月獲知中國各地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表2:2021年上半年大陸各地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區域判刑人數
河南省70
遼寧省66
黑龍江65
吉林省56
山東省54
廣東省46
四川省43
河北省31
天津市23
安徽省23
湖北省21
江蘇省20
寧夏19
北京市18
內蒙古18
江西省15
重慶市12
上海市12
湖南省11
山西省11
雲南省10
浙江省10
甘肅省8
陝西省7
貴州省4
福建省1
合計674

迫害案例:

1、吉林62歲殘疾老太張俊玲坐輪椅被關進看守所判刑一年半

張俊玲
張俊玲

吉林琿春市今年62歲的殘疾老人張俊玲,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被強行做核酸檢測後劫持到延吉看守所非法關押,據說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據說以前的,也就是在二零一九年那年判的刑不算了,原因是沒在關押中,在家中不算。所以從這次,也就是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送進看守所日起開始算,整個刑期一年半。

張俊玲是坐著輪椅被關進延吉看守所的。自從在二零一九年初遭迫害至今,在兩年多的騷擾、關押迫害中,張俊玲的左腿殘肢處受損,不能正常穿戴假肢行走,左腿殘肢處紅腫、流水等現象一直不能好轉。

二、最邪惡的中共法院

1、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法官:「願意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政法委說了算!」1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至九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局長侯國田帶領四平市公安局、梨樹縣公安局出動幾百警力,夥同長春市警察和社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吉林省內實施大面積綁架及搶劫,綁架人數達33人。

吉林省各級法院、檢察院明確對律師與法輪功學員家屬表示:政法委明確指示,對待法輪功案件,一律不受理、不接待。對待普通案件,就算是殺人犯,都可以正常按法律程序處理,但法輪功不行。政法委領導一切,如果不認可,可以去中央反映。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四平市梨樹縣法院開庭當日,14位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的權利被當庭剝奪。被非法庭審的14位法輪功學員中的九名當事人代理律師,將委託手續提交給梨樹縣法院刑事庭承辦法官崔仁與主審法官李楠,他們無理要求辯護律師到四平市司法局、律師所在地司法局辦理兩地備案手續證明,否則不允許代理案件。他們對律師反覆強調:願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政法委說了算。諷刺崔桂賢的代理律師:你找習近平簽字去!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梨樹法院非法判決公布,非法判決如下:

孟祥岐(男,38歲,原籍梨樹縣,家住長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60歲,被非法判刑七年),
孟祥岐的岳母付貴華(56歲,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付貴華的大女兒於健莉(31歲,被非法判刑七年),
於健莉的丈夫王東吉(41歲,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東吉的父親王克民(70歲,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東吉的母親王鳳芝(70歲,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賢(女,57歲,公主嶺市大嶺鎮,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賢的親家母劉冬英(55歲,公主嶺市范家屯鎮,被非法判刑七年),
韓建平(男,59歲,長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姜濤(男,47歲,長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
譚秋成(男,45歲,長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侯紅慶(男,50歲,長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張紹平(女,52歲,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長坤(男,77歲,長春市,在看守所期間被取保,判緩刑),
周麗萍(女,63歲,長春市,在看守所期間被取保,判緩刑)。

十四人全部上訴。

這十四位普普通通的社會合法公民,年齡從30歲到70歲不等,沒有一個人對他人造成過傷害,也沒有任何一部中國現行法律由於他們的思想問題而無法實施。相反,他們秉持著真、善、忍的理念做人、行事,於任何人都只有益處而沒有害處。

2南陽市法院對41名法輪功學員冤判,最高刑期13年,罰款639000元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今年上半年,中共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610、公檢法司對4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最高刑期13年,罰款639000元。其中,最邪惡的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對27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趙培員被判刑13年,罰款50000元。

參與迫害的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審判長:趙森,審判員:胡珊珊,艾立。法官助理:張雪,書記員:閆笑。

南陽市宛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王峰。

表3:2021年上半年南陽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姓名參與迫害法院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罰金65歲以上
陳新年7年74
韓蘭英4年500080
奎應祥3年500080
張喜彬3年500080
曹愛蘭8年3000068
何喜梅9年30000
賈敬安判緩3年5000
劉付榮判緩3年5000
袁大玲判緩3年5000
魏傑判緩2年5000
王鐵壯7年20000
栗美玉4年5000
帖林峰4年10000
張玉蓮3年5個月5000
袁喜風3年5000
刁改春宛城區法院判7個月緩1年3000
劉會霞宛城區法院判7個月緩1年3000
楊豐東宛城區法院判3緩520000
葛鳳芝宛城區法院判3緩420000
王志清宛城區法院判3緩420000
方寶軍宛城區法院判3緩320000
劉元真宛城區法院判2緩25000
宋恆林宛城區法院判1緩1年6個月5000
秦志偉宛城區法院判10個月緩1年3000
王偉宛城區法院9年40000
潘東興宛城區法院8年30000
來桂敏宛城區法院7年30000
孫同仁宛城區法院7年40000
王小碧宛城區法院7年30000
梁兆芳宛城區法院4年6個月30000
譚波宛城區法院4年20000
溫建華宛城區法院4年20000
陳濤宛城區法院3年20000
李潔榮宛城區法院3年20000
董聚安宛城區法院2年10000
李曉玲宛城區法院2年20000
王靜瑞宛城區法院1年3個月10000
王連鳳宛城區法院1年3個月10000
王勤宛城區法院1年3個月10000
王英林宛城區法院1年10個月10000
趙培員宛城區法院13年50000

三、社會各行業精英人士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獲知,至少有61名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的社會各行業精英人士遭中共非法判刑。部份迫害案例:

1、河南省南陽市原工商局局長王鐵壯 遭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

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公安局從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開始,在南陽市區以及各縣開始大面積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這次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一百多人。他們都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所。

今年三月法輪功學員王鐵壯被綁架、關押構陷一年半後,遭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兩萬。

王鐵壯,男,原南陽市工商局局長,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事考慮他人,一心為百姓辦實事,這在中共官場裏是難得的好官、好幹部。王鐵壯於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被南陽市市委書記、公安局長親自作「轉化」。他堅修大法,講真相,揭露邪惡,義正詞嚴。中共警察惱羞成怒,把他強行送往位於許昌的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三年。王鐵壯在勞教所裏遭受「上繩」等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期間由於喊了「法輪大法好」,為被迫害致死的同修李建等聯名申冤被非法強行加期一年。

2、鄭州大學商學院教師,外企財務總監傅曉莉被枉判兩年

深圳法輪功學員傅曉莉,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被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傅曉莉本人已上訴。

傅曉莉(傅曉麗)女士,47歲,碩士畢業,原鄭州大學商學院教師,外企財務總監。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傅曉莉曾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期間遭酷刑折磨;她還被監視居住;被鄭州大學開除公職;被北京一用人單位辭退;被迫離婚等等。

曾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間,傅曉莉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人員實施以下酷刑折磨:連續十五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睏倦時被用水潑臉、用風油精抹眼睛、被毆打、被強制長時間站立;被強制戴手銬、死銬;被辱罵、被拳打腳踢;被拼命打耳光(每天約五百至一千個);被電棍電;被女警用指甲從胳膊上掐肉;被揪頭髮; 最後遍體鱗傷,慘不忍睹,渾身是青的、黑的、紫的、紅的傷痕;雙手、雙腳大拇指長時間失去知覺;下頜疼痛、不能正常咀嚼食物;雙腿、雙腳腫大,穿不上鞋。

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間,傅曉莉被河南省安全廳人員實施以下酷刑折磨:連續十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辱罵;被連續幾天銬在離地面僅有一尺的審訊椅腿上;每頓飯只有一個極小的饅頭(約一兩),一丁點菜; 導致她雙腳腫大,穿不上鞋,左腳部份失去知覺,跛了一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傅曉莉被洛陽市國安局實施以下精神折磨:長達三個月被數名國安警察晝夜看守,逼迫看誣蔑李洪志師父及大法的錄像片,逼迫她放棄對法輪佛法的信仰,並將她父母與她關在一起給她做「轉化工作」。

這一切迫害給傅曉莉及她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創傷與恐懼。

3、深圳市原教育局副局長唐海海夫婦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報導,深圳市關工委常務副主任、法輪功學員唐海海(原教育局副局長,國內教育專家)與夫人孫雪新在二零二零年三月被綁架、判刑。現在得知,唐海海被非法判一年兩個月、孫雪新被非法判三年。

唐海海修煉法輪功後,以真、善、忍作為指導,工作生活中做好人。因為在深圳市高級中學領導能力、工作成績突出,二零零三年被任命為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長。唐海海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方法,把深圳市中小學教育質量提升上去,深圳市政府幹部都認同他的專業能力與高尚品行。唐海海退休後義務擔任深圳市關工委常務副主任,經常被邀請給學校老師學生做免費的教育講座,不要工資報酬。

4、曾飽受十年冤獄 中科院碩士時邵平再被非法判九年

時邵平,50歲,中科院碩士,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再次被中共綁架、非法抄家和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四月得知,他被非法判刑九年,被送北京市第二監獄(隸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主要關押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犯,也作為已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轉站)。

'時邵平'
時邵平

時紹平工作上兢兢業業,時時用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是一個受同事敬佩的好人。二零零一年時紹平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遭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在前進監獄遭受的迫害:監獄挑選暴力犯人做「包夾」日夜監視、毆打辱罵;獄警與包夾合夥,一個月不讓他大便;三九天窗戶大開,灌冷風吹他,凍得衣著單薄的時紹平牙關緊咬,面色鐵青,渾身顫抖;「熬鷹」,幾天不讓他睡覺,面壁罰坐,常年每天近二十個小時罰坐使他腿部肌肉萎縮;當時參與迫害惡警是:曹利華、劉光輝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5、貴陽大學英語教師周琴被非法判刑六年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琴,四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周琴的家人近期收到法院判決書。據說周琴被非法關押在貴陽羊艾第一女子監獄。因為疫情,家人還沒有見到周琴。

周琴,女,六十一歲,一人獨居在貴陽雲岩區省政府大院,她父親是貴州省政府一名老幹部。據悉,周琴畢業於貴州大學外語學院,後在貴州省教育學院任教,是一名大學英語教師。

6、曾遭五年冤獄 哈爾濱高級工程師又被枉判六年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劉伯濱(女)、劉增奎,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上午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視頻遠程開庭,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劉伯濱六年、罰金二萬;劉增奎三年、罰金一萬元。

'劉伯濱'
劉伯濱

劉伯濱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一九八七年畢業於湖南大學,原為哈爾濱量具刃具廠(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由於堅持修煉使她受益的法輪大法,曾經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劉伯濱女士和幾位同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道外區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關於劉伯濱女士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五年冤獄 哈爾濱女工程師又被構陷到法院》、《哈爾濱市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等。

7、曾遭十一年冤獄 女工程師王楣泓又被枉判四年

今年63歲的高級工程師王楣泓女士堅持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曾遭十一年冤獄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又被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哈西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日獲悉,王楣泓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枉判四年。

王楣泓
王楣泓

王楣泓女士,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地質勘察所高級工程師,丈夫於宗海是畫家,就職於牡丹江市圖書館。二零零四年三月,王楣泓被牡丹江市愛民區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楣泓十一年冤獄期滿,走出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王楣泓丈夫於宗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因講真相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共和派出所惡警綁架,被非法判重刑十五年,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六年被奴役時受傷造成永久性的淚腺斷裂,二零零九年在監獄遭強制「轉化」,冬天被澆涼水,肋骨被打折,腿被打折;胸部也被嚴重毆打,呼吸困難,因為電擊導致心臟也出現嚴重問題。

王楣泓一家遭迫害的經歷,請見明慧網報導《二十二年畫不圓的「家」》、《牡丹江於宗海一家遭殘酷迫害 親人海外籲關注》。

8、甘肅蘭州法輪功學員韓旭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報導,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韓旭被非法關押近兩年,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律師有理有據一一駁斥公訴人的起訴理由及各類拼湊的所謂「證據」。近悉,韓旭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已經上訴。

韓旭
韓旭

韓旭,男,一九六六年出生,精通四國語言,原甘肅省地毯進出口公司外銷員,計算中心主任。韓旭山東大學本科畢業,曾任甘肅省對外經濟貿易廳翻譯,長期在德國工作。韓旭一九九八年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韓旭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屢遭殘酷迫害,被非法判刑十年,被開除公職、妻子在巨大壓力下被迫與他離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韓旭在蘭州大街上被焦家灣派出所副所長蔡樹東、蘇曉雷綁架,非法關押在桃樹坪拘留所。

9、河南南陽市「省建設廳職業道德先進個人」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並勒索罰款三萬

何喜梅,70歲,退休前曾在南陽市沼氣(現鄭燃南陽燃氣)公司任營業所長,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折磨她多年的頸椎病、胃病、低血壓等疾病不翼而飛,為單位和國家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在工作中,何喜梅兢兢業業幹好本職工作,多次被單位、建委、省建設廳評為:「先進科室」、「建委十佳職工」、「省建設廳職業道德先進個人」等榮譽。何喜梅和丈夫帖林峰曾多次遭中共邪黨迫害。

今年三月法輪功學員何喜梅被綁架、關押構陷一年半後,遭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款三萬。

10、山東萊陽市醫生王建敏被非法判刑九年 勒索二萬

山東省煙台地區萊陽市法輪功學員王建敏,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九年,被罰款兩萬元。

王建敏,女,65歲,山東煙台萊陽市柏林莊衛生院退休醫生。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王建敏在萊陽市聯通公司大門東側郵箱投遞真相信後,被萊陽公安跟蹤綁架、抄家。警察搶完東西後,把王建敏家中的電閘拉下,門都不關,揚長而去。王建敏親戚去她家,才發現家中被搶劫,人被綁架。王建敏被非法關押到煙台市看守所。

四、中共法庭、公安瘋狂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3799534元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源自於江澤民對法輪功「經濟上截斷」的命令。在眾多的經濟迫害案例中我們大致歸納出兩大類,一是直接的經濟迫害:包括抄家搶錢、劫財物、砸壞損毀物品;被勒索、罰款;被扣工資、獎金;被取消福利待遇;剝奪養老金、退休金;二是間接的經濟迫害:包括開除公職、停發工資;被迫辭職、解聘、「下崗(失業)」;被撤職、降(職)級、減工齡;被剝奪晉升職稱資格;被吊銷營業執照、凍結賬戶;被沒收土地等。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中共法庭、公安瘋狂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3799534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407800,警察抄家勒索391734元。

部份迫害案例:

1、大慶林甸縣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最高罰款七萬元

大慶市林甸縣六名法輪功學員路朝波(女,50歲)、王玉紅(女,54歲)、張萬生、陳衛波(女,45歲)、薛立威(女,47歲)、董娜(女,51歲)被綁架、構陷,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遠程視頻開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號]刑事判決:

路朝波、王玉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張萬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款五萬元,薛立威、陳衛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元。

路朝波、王玉紅、張萬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大慶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審法院無視上訴人陳述的事實理由及辯護人意見,枉法裁決((2020)黑06刑終87號),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五、對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冤判

圖4:2021年1~6月獲知114名65歲以上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圖4:2021年1~6月獲知114名65歲以上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獲知今年上半年至少有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8歲。退休教師82歲的李登臣被非法判刑10年。其中,80歲以上16人,75歲至80歲21人;70歲至75歲37人;65歲至70歲40人。

部份迫害案例:

1、河北82歲退休教師李登臣被枉判十年投入監獄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82歲的退休教師李登臣,二零二一年元旦前後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保定監獄。

李登臣因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精神矍鑠。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李登臣被綁架,非法抄家,因體檢出有高血壓症狀,看守所拒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派出所警察第二次把李登臣老人綁架至深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老人出現病症,被送入深州市重症監護室,家人給辦理了保外就醫。

出院時老人身體極度虛弱,骨瘦如柴,小便失禁,腿腫疼,生活不能自理。老人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完全恢復。期間公檢法不法人員多次騷擾。

2、河南省新鄉市81歲法輪功學員鄭家金被枉判九年,並勒索一萬元

河南省新鄉市81歲法輪功學員鄭家金,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加上以前的枉判刑期一年八個月,合併為九年兩個月,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勒索罰款一萬元。已向新鄉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3、山西省79歲老人宮國卿 被法院冤判八年六個月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法輪功學員張變英、宮國卿、常英、李忠娥,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分別被太原市萬柏林法院冤判是九年六個月、八年六個月、七年六個月和五年六個月。

她們的家人說開庭是在看守所內開的,甚至一開始關在哪裏都不知道,也不許家人送錢、送物,藉口是說疫情時期,特殊情況。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古交市屯蘭三名法輪功學員宮國卿、張變英、武寶明被當地國保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太原第三拘留所。

宮國卿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修煉後身體健康,一直照顧雙目失明的老伴兒。宮國卿曾被公安騷擾,老伴兒受到驚嚇。現在宮國卿被關押,老伴盼著他回家,現在被判刑了,這個家面臨著更大的困境。更多宮國卿的情況,請看《山西古交市78歲老人被綁架》一文。

4、江西九江市72歲李水清女士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李水清被九江市濂溪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十個月。

'李水清'
李水清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區法院對李水清進行異地非法庭審,地點在九江市永修縣法院。據悉,李水清被永修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個月,被勒索罰金兩萬元。現在家人已經提出上訴。

5、遼寧遼陽縣八旬退休醫生馬坤芳被枉判三年半

遼寧省遼陽市遼陽縣法輪功學員馬坤芳老太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被遼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入室綁架,當晚上被「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遼陽市燈塔市法院非法庭審,被枉判三年半。家屬已上訴。

馬坤芳老太,80歲,遼陽縣醫院退休醫生。

六、檢察院撤訴,公安撤案 無罪釋放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撤訴和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檢察院撤訴,公安撤案後回家。據明慧網信息統計,自二零一九年至今有37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撤案、法庭免於刑罰。

1、德惠檢察院給予《不起訴決定書》 任永平被無罪釋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吉林省農安縣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任永平,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下午被無罪釋放回家了,德惠檢察院給予《不起訴決定書》。

2、大法弟子路建明夫婦被無條件釋放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下午,被綁架的河北省衡水市景縣降河流鄉路莊村大法弟子路建明夫婦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正念闖出黑窩。

3、遼寧阜新地區四名法輪功學員已被無罪釋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報導,前些日子被非法抓捕的遼寧阜新地區法輪功學員張玉傑、劉興廣、齊淑豔、張鳳成,他們四位目前已經被釋放回家。

4、檢察院撤訴 山東青州市馬玉芹回家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報導,山東省濰坊青州市法輪功學員馬玉芹,62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馬玉芹被河北省三河市南城派出所綁架,四日被非法開庭。馬玉芹在法庭上說沒罪,被非法判了三年,罰款5000元,又被送昌邑看守所,因血壓很高未收,當天回到青州,叫家人接回家。

幾天後,馬玉芹被通知到法院領取法院裁定書,其內容為:本院認為青州市檢察院以因法律發生變化,被告人馬玉芹之行為不構成犯罪為由,申請撤回對馬玉芹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撤回起訴的條件,依照《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42條之規定,裁定如下:准許青州市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馬玉芹的起訴。

馬玉芹現已回到家中。

5、陝西省神木四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檢察院之後,檢察院沒有批捕

三月二十三日傍晚,四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陳廣昌、高效科、武小軍被「取保候審」的方式從看守所釋放。

神木市國保大隊把陳廣昌、高效科、李凡麗、武小軍構陷到檢察院之後,檢察院沒有批捕。

6、青海老太法庭抗辯社保局主動撤訴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報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亢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被當地國保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於二零一九年九月結束冤獄。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接到社保局通知,讓返還冤獄期間養老金。亢金英找社保局交涉,告誡社保局讓返還冤獄期間養老金是違法的。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亢金英接到法院傳票,被告知社保局就此以不當得利為由申請法院判令亢金英退還退休養老待遇127999元。

此案在五月十四日開庭,亢金英老人在法庭上自己辯護,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起訴。法官當日沒有宣判。亢金英五月三十一日接到法院的(2021)青2801民初1083號民事裁定書,得知格爾木市社會保險服務局主動撤訴。裁定書裁定:

「原告格爾木市社會保險服務局與亢金英不當得利糾紛一案,本院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立案後,原告格爾木市社會保險服務局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本院認為,原告提出撤訴申請是對自己權力的處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裁定如下:「准許原告格爾木市社會保險服務局撤回起訴。」

據說,法官對這個案子考慮思考了很多,還專門到省上去了一趟。後來省法院還開了個會,有庭長還有院長,都參加了,結論是:法院確實不應該受理這個民事案件。這也是社會保險服務局撤回起訴的原因。

我們告誡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中共正在解體,全面清算中共即將到來。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將面臨人類有史以來,最嚴厲的審判和懲罰!無論是高層決策者,還是底層的打手,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都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須承擔個人責任。自首坦白、揭露黑幕、爭取立功贖罪,是唯一的出路!

附錄1:下載(126.1KB)
表4:2021年上半年中共對修煉法輪功的各行業精英人士非法判刑情況統計表
表5:2021年上半年中共法庭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10000元以上現金明細表
表6:2020年上半年114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統計

附錄2:統計數據(5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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