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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市72歲譚玲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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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昆明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譚玲芳,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按真、善、忍法理修煉,短短幾個月,十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譚玲芳家住宅電話被惡人舉報、監控,行動被監視,多次被抄家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十多名男女便衣衝進譚玲芳家,將她從四樓拖下,推入車中,綁架到昆明第二看守所。譚玲芳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當時家中生病的兒子、丈夫、親人們身心遭受嚴重摧殘,致使小兒子病情加重,造成腎衰竭尿毒症,險些喪命。

一、修大法獲新生

譚玲芳,雲南電網公司、昆明供電局退休職工,從小就體弱多病,在她的記憶中每週因為嘔吐,母親都要為她刮痧,吃中成藥合劑,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或保濟丸,才能緩解症狀。在幾十年的工作責任,工作壓力中,在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壓力中,使她本來就弱的身體又患上了十多種疾病,胃十二指球部潰瘍中度、膽囊炎、雙乳小葉增生、子宮肌瘤、子宮內膜增生、全身風濕骨痛、坐骨神經痛、神經衰弱、偏頭痛、心臟病、高血壓,中藥、西藥吃了無數,無濟於事,成了藥罐子,真是苦不堪言。

一九九七年,譚玲芳在有緣人的幫助下得到了《轉法輪》寶書、幸運成為了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流了三個月的「例假」,才煉功三天,奇蹟般地流血止住了。真是絕處逢生,免去了子宮被切除的痛苦。在短短的幾個月修煉中,譚玲芳嚴格按照 「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修煉,十多種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受益。

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前七年間,法輪功在中國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社會上普遍道德回升,因為從中央到地方官員,各階層民眾都有修煉法輪功的,大法弘傳都是口耳相傳,人傳人,心傳心的進行著,中國十幾億人,還將有更多有緣人身心受益。

二、過年前夕的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妒火攻心,一意孤行,凌駕於中國憲法和法律之上悍然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法輪功學員瘋狂血腥、殘酷的鎮壓迫害,利用整部國家機器,軍警、特務及整部宣傳輿論工具及全國電台電視台誣蔑造假,抹黑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導致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譚玲芳也是一名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住宅、電話被惡人誣告、監控、跟蹤、監視,就連小區守單車的人員也受命社區居委會、派出所監視她的出行,多次被「610辦公室」人員指使下的公安、國保、國安人員綁架、非法抄家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過年前夕,傍晚五點多鐘,昆明市永昌派出所片警李某某,無任何法律文書強行傳訊譚玲芳,她丈夫不放心,就隨同去永昌派出所,李警察強行她寫不修煉法輪功「保證」「滾手印」,她和丈夫堅決抵制不配合,一直跟警察理論,李警察露出兇相,妄圖利用暴力手段,在譚玲芳丈夫強烈抗議與反駁下有一兇相警察還企圖動手毆打譚玲芳丈夫(丈夫未修煉法輪功),譚玲芳一直與李警察講理,抵制這一無任何法律、無理的強制性寫保證、滾手印,幾小時過去了,警察為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用他們事先寫好的假保證,強行讓譚玲芳簽字、按手印,並抓住她的雙手在他們事先準備好的滾手印機上,強行滾雙掌掌紋和雙手十指手指紋。直到晚九點鐘才放譚玲芳和丈夫回家。

片警李某某還唆使供電局幾任退休辦書記:肖鳳仙(女)、高學忠(男)、周建忠(男)因癌症已病故,如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要扣發退休金。還經常到家騷擾,打電話騷擾,使譚玲芳和家人不能在平靜自由的空間中生活。

三、講真相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中午十一點多鐘,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秘書鄭宏斌帶領一群不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便衣國保警察強行闖入譚玲芳家,拿出所謂的證據,她寄給派出所公安、片警的關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的十六封信件,要譚玲芳跟他們到派出所去,譚玲芳堅決不從,為此他們對譚玲芳家進行無搜查證的強行暴力抄家,搶走了法輪功全部書籍、真相資料、明慧修煉的各種讀物,有搜查清單,編號:0004756至0004768共87份、書籍及真相資料(聲象資料)。

隨即並將譚玲芳綁架劫持到昆明螺螄灣派出所,她丈夫不放心,也跟隨一同前往,警察還通知供電局退休辦書記高學忠到派出所,並輪番非法逼供審訊,並惡語誹謗誣蔑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創始人、法輪大法,直到晚八點多才放譚玲芳回家。

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的直接受益者,譚玲芳深知法輪大法對社會、對國家、對人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有著不可估量的普世價值;作為一名中國公民,譚玲芳有權利行使「國家憲法」賦予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為了履行一個法輪大法修煉「真善忍」的修煉者的慈悲與道義,用信件傳遞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消除各級政府各階層民眾對信仰「真善忍」修煉者的仇恨,旨在喚醒良知。

然而譚玲芳和千百萬修煉者一樣,本著善念,平和、理性的用信件向各級政府、社會各階層民眾傳遞法輪功真相,這一善舉,卻成為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藉口以及所謂的「證據」。

四、再次遭暴力綁架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十八點左右,譚玲芳剛從街上回家,正在廚房煮飯,聽有人敲門,丈夫前去開門,即刻便衝進十多名不出示身份、不報姓名的男女便衣,個個兇神惡煞要將她綁架走,譚玲芳上衛生間,一名女便衣跟著,譚玲芳便打開衛生間窗子向小區住戶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即刻衝進兩個男便衣,用手銬將譚玲芳強行暴力銬住,連衣服都不許更換,從四樓將她強行拖下一樓,推進一輛黑色轎車,譚玲芳在車裏繼續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路上他們懼怕民眾聽到便將車窗關緊。

當時譚玲芳不知道他們要將她綁架到何處去,後來才知道那是昆明市安全局,在一間十多平房米的房間裏,兩男一女從晚六點三十分左右至夜晚shiy 點四十分左右軟硬兼施的非法逼供譚玲芳,在審訊逼供中得知,他們已在譚玲芳家小區守候了一天,那是有預謀的構陷、迫害。

譚玲芳質問他們,你們是甚麼人,甚麼身份,憑甚麼綁架一個老年婦女,連身份、姓名都不敢出示,算甚麼,那不是黑社會人所為之事嗎?其中一個比較兇惡的大約三十多歲,一米七二左右的說他姓張,其他人都不出聲,三四個人幾個小時一直輪番審訊逼供,審訊在軟硬兼施中進行。譚玲芳一直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法輪功如何利國利民,對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講述她在法輪功修煉中如何身心受益,講述法輪功師父如何教修煉人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先考慮別人……

直至晚上十一點四十分左右,譚玲芳食水未進連上一次廁所都被手銬銬著,國安人員開車將她綁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才將手銬解開,由於銬得太緊,她的兩隻手腕都是青紫色的。看守所衛生所身體檢查,當時譚玲芳的血壓是180/100,他們卻視而不見,仍非法把譚玲芳關押在看守所內。

國安人員將譚玲芳暴力綁架至昆明市安全局的同時,對她家進行非法抄家,中共人員每次抄家、從未出示過任何法律相關文書或搜查證。他們搜搶了譚玲芳正在生病小兒子的私人物品:兩台電腦主機,譚玲芳的松下手機、mp3播放器各一台、身份證、大法書籍等,好端端的一個家被這幫人翻個底朝天,一片狼藉,連個收條都不給。家中當年65歲的丈夫、生病中的小兒子、另外一個兒子在目睹暴力抄家的驚恐中,精神受到嚴重摧殘,致使小兒子病情加重,大兒子從此得了嚴重的抑鬱症,嚴重失眠。

五、被秘密枉判三年

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八日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一百五十九天中,譚玲芳除了每十多天一次的被昆明市安全局、盤龍區公安分局、盤龍區檢察院、昆明市檢察院的非法刑訊逼供審訊,所謂「核實」外,還得每天被強迫完成看守所規定的大量的奴役生產:如揀乾辣椒、白芸豆,睡的是通鋪、吃的是乾饅頭、喝的是泥還粘在菜上的清水白菜,苦菜茄子湯……

譚玲芳不配合安全局姓張等人的無理拍照,撕毀了盤龍區檢察院所謂核實案情的筆錄,拒絕簽收盤龍區公安分局五月十七日欲強加之罪的逮捕證,昆明市「610辦公室」將迫害升級,至昆明市檢察院、昆明市中級法院。

二零零五年元月初,昆明市檢察院兩男一女來核實「所謂案情」,在核實的過程中,譚玲芳問他們你們了解法輪功嗎?看過《轉法輪》這本教人向善的書嗎?他們都說不了解法輪功,也沒有看過《轉法輪》,他們只是例行公事。譚玲芳說你們居然不了解,核實案情,憑借甚麼?法律依據在哪裏?你們這不是凌駕法律、糊弄事嗎?欲加之罪嗎?當歷史翻開法輪功被迫害這一頁時,那時你們這些參與人員如何面對被迫害冤枉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居然說到那時看如何面對就如何面對。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第五法庭對譚玲芳秘密非法開庭,沒有通知她家人,這是黑社會所為,沒有法律程序,是因為她本來就沒有犯罪。審判長:朱正渝,審判員:唐勇,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平;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員:李雲兵以公訴員出庭,公訴。

短短的四十多分鐘在「法庭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根本就不讓譚玲芳說話和申辯, 隨後就下了判決書,判決書公然謊稱公訴機關當庭出示抓獲判有罪的材料,搜查筆錄,扣押物品清單、書證筆跡鑑定結論,一派謊言。

非法開庭審理結束後,譚玲芳找審判長朱正渝,向他說:中共建政幾十年來,歷次運動,冤假錯案,太多!太多!如果歷史翻開法輪功被迫害這一頁時,請問你們將如何面對?他說,到時候,看如何面對就如何面對!

六、在雲南省女二監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譚玲芳被從昆明市第二看守所綁架至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非法監禁「服刑」當天正是中飯時間將她送至法輪功專管隊(對外稱集訓監區)迫害。當時專管隊警察隊長楊歡四十多歲,專管譚玲芳的警察是楊永芳,其它專管隊警察:謝玲、景絨、湯玉芳、萬雪梅、丁瑩、孫寧爽、鄭平、周穎、夏昆麗、梁潔、王黎黎。

在入監獄之初到出獄的日日夜夜,譚玲芳受盡了凌辱及人格侮辱,扒光衣服搜身、監管警察用那些拐賣兒童罪罪犯、販賣毒品罪罪犯、殺人罪罪犯、判死刑緩刑罪罪犯、無期徒刑罪犯包夾迫害法輪功學員。監獄在上級主管「610辦公室」非法機構的脅迫與利誘下,使用身體及精神摧殘的方式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監獄定期強迫觀看誣蔑、誹謗詆毀教人向善法輪功的音像視頻,強迫閱讀抹黑法輪功的文章及「讀物」從精神層面擊潰你。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譚玲芳被強制懲罰坐小板木凳、兩眼直視、不能動、雙手放在膝蓋上、全身坐直,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一點一個姿勢,十七個小時才允許上廁所三次,致使大小便不能正常排泄,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中旬,腹部激烈疼痛,連手都不能觸摸腹部,警察才叫包夾送她到監獄衛生所打吊針、治療了,症狀一個多月才得到緩解。

在十六、七個人的大監室裏,不准譚玲芳搭蚊帳,致使蚊蟲猛叮她,全身被蚊蟲叮咬的疤痕,奇癢無比,無法入睡,嚴管包夾不允許她與任何人說話,吃飯、睡覺、做苦工、上廁所、上監獄小賣部購買生活用品全在兩包夾中間,無所不在的被包夾中。

每天的苦工奴役,從早上七點半到晚上的十一點半,零點睡覺,夜間兩、三點鐘,就被巡視守夜值班的牢頭,用手電筒強光射醒、醒後無法入睡,痛苦難言。這種手法只是對待法輪功學員。

身陷牢獄幾年間,除了深受警察、惡人們極盡所能的身心凌辱摧殘,在專管隊的幾個月中每天必須頂著烈日連續強制操練二至四個小時,因被強迫操練,譚玲芳曾兩次昏倒在操場上,血壓升至180/100、心律120次以上。

在幾年監獄起早貪黑的強制苦工奴役中,由於全是用眼和手工作坊的針線活,撕香菇角,每天都是有產量限定的,除了精神摧殘,幾度雙眼紅腫白天照常出苦工奴役,譚玲芳的雙手手指甲嚴重殘缺,疼痛難忍,直到出獄後才慢慢長好。

七、家人遭受的迫害

在中共當局迫害的恐怖環境下,譚玲芳的丈夫、兩個兒子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丈夫在擔驚受怕中,極度的恐懼中於二零一一年二月雙目失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痛苦中煎熬,大兒子得了嚴重的抑鬱症、嚴重失眠、不服用抑鬱症藥及安眠藥就無法入睡。

譚玲芳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期間,小兒子,原先因工作事故身體受到損傷、生病中的他,精神更是受到嚴重摧殘,在無盡的恐懼中,壓力中,在失去母親的照顧無助中,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得了腎衰竭、尿毒症、心力衰竭、高度貧血,必須每週三次去省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規律的血液透析,維持延續生命,由於國安暴力抄家,搶走了譚玲芳的身份證,譚玲芳的家人當時無法取出她原先的存款四萬元錢救治兒子的病,險些讓小兒子喪命。

譚玲芳和家人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生活只是靠退休金維持中,還得從微薄的生活費省四萬多元支付每年小兒子透析費用,真是雪上加霜!

譚玲芳出獄後,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人身自由,派出所、社區經常上門騷擾,打電話騷擾,當時社區派出所李姓警察每月必須到她家查看,逼她在他們寫好的文書上簽字,不簽字就不罷休!後得知她兒子得了腎衰竭,才辭去片警工作,但是社區「610」居委會、主任、書記以看她和生病的兒子為由,假慰問,真騷擾,又是拍照的。派出所換了幾個片警,也經常到譚玲芳家詢問騷擾,致使她丈夫、腎衰竭透析的小兒子、抑鬱症的大兒子經常處於擔驚受怕之中,身體精神受到巨大的摧殘與壓力,每天都在驚恐中度過,不能自由的生活。

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帶給中國大陸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痛苦的磨難,譚玲芳家的苦難只是冰山上的一角。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中,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主要犯罪行為還同時觸犯了《刑法分則》規定的至少二十三項罪名: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盜竊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強姦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敲詐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誣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刑訊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非法暴力取證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虐待被監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強迫勞動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濫用職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枉法追訴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報復陷害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等。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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