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今年55歲,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人。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二年中,李文波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善勸迫害者不要參與迫害,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五年曾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九年入冤獄五年,被迫害致身體多種疾病,但出獄後都在修煉法輪大法中痊癒。
身體被迫害嚴重,要求保外就醫並提出控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李文波被西山區法院開庭,後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關押在第一監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日,李文波因腸梗阻、吐血,被送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通過胃鏡、CT、B超等各種檢查、化驗,被確診患有高位腸梗阻、嚴重胃炎、胃糜爛、胃腸道出血、重度貧血等疾病。李文波要求回家食療,拒絕醫院的藥物治療,監獄稱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一月十九日,李文波從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出院,又被轉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醫院隔離。在隔離期間,一月二十一日,李文波再次吐血,監獄醫院對他強行治療。至第四天在李文波的要求下,強行治療才停止。同時,李文波固定假牙的三顆上牙斷裂、脫落,導致他進食困難。
監獄每月限制李文波只能購買五十元以內的生活用品,加購紅糖兩袋,其餘均不需購買。
李文波向監獄提出申請,要求回家食療(即保外就醫),到監獄外的醫院治療牙齒,因監獄醫院沒有牙科,目前監獄方還未給回覆。
與此同時,李文波也向雲南省高級檢察院和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對他非法判刑一案重新開庭審理並改判無罪,同時追究參與的公、檢、法、司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兩封勸善信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因所在的月山社區居委會展出污衊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的展板,李文波致信給晉寧區公、檢、法工作人員、月山社區工作人員,澄清事實,並要求撤銷展板。
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組因他修煉法輪功,而被村委會扣發一萬塊錢。李文波針對此事,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種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
李文波依法將兩封信遞交給負責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希望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這本是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信訪行為,但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陽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對一個案子。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當晚,李文波被扣押到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並被非法拘捕。這次李文波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後,因消化道出血、空腔臟器穿孔、腸梗阻、重度貧血等嚴重疾病,不適合繼續關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李文波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取保候審」在外的李文波非法開庭審理,後對他非法判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還要銷毀從他家中搜走的私人書籍及材料。李文波當即表示要上訴。
在公共汽車站煉功 被非法加判一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被人惡意舉報後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天下午三時左右,二十多個警察又闖入李文波的母親家,其中四個警察把戴著手銬、腳鐐的李文波從警車裏拖進來,扔在地上。然後非法抄了他母親家所有房間,搶走大量私人物品。之後,李文波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李文波非法開庭,當天只允許四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之後,李文波家屬接到了西山區法院的判決,李文波被非法判刑六年(加上之前正在上訴被冤判的五年)。
李文波不服判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上訴,但中院依然維持了原判。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
曾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致身體多種疾病
二零零五年二月,李文波向民眾講真相被綁架,勞教三年。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期間,先後輾轉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遭迫害。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傷疤。
李文波剛到勞教所四大隊時,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警察及包夾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點名時,就將李文波從屋子強行拖到「四合院」,當眾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腳又踢又踩,還把李文波的雙腳抬起,將頭往下壓等等酷刑手段對他進行折磨,李文波在食堂吃飯時經常被打得滿口是鮮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被毆打右腳被踩傷後紅腫發炎,高燒40.5度,白細胞高達27000,送到醫院搶救,勞教所連夜通知了他的家人,當家人走後,包夾人員不准李文波煉功,也不准他睡覺,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李文波從床上扯到地上折磨,這種折磨持續了一個星期。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李文波被大隊民管副主任(牢頭所霸)黃海東打傷,當天他的眼睛看東西就出現了重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煉功時被「包夾」石懷林看見後,他就夥同其他勞教人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之後又把李文波拖到「四合院」門口,一群警察又繼續對他進行拳打腳踢。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夾就用封口膠將李文波的頭和嘴封住,警察袁向軍在一旁用腳踢他。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勞教所警察和惡徒又對李文波進行毒打辱罵之後把他摔在地上,拖著兩隻手在附近的磚場地上拖,並把李文波塞進下水道裏。惡徒暴打後,用草蓆蓋在李文波身上,並還用腳踢他的身上和頭部;隨後又把他拖到泥水裏面,全身泡濕,再把他拖到燒磚的窯洞裏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衝,都被惡警和惡徒們一次一次地攔截後丟進去。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已不會動的李文波推到磚場曬磚的坯溝上強制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衝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武和民管副主任黃海東打得滿口是鮮血,被打得只能坐著睡覺不能躺下。
勞教所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帶著一群打手,曾三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過去,當他醒過來之後,打手們又繼續毒打他,裘開明還把土往李文波嘴裏塞。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裏十二點,李文波被石懷林及其他包夾犯人打的滿臉是鮮血,全口牙齒鬆動。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李文波被惡人石懷林等人打掉三顆牙齒。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轉到三大隊,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李文波還經常被拉到廁所裏暴打,被惡人把痰盂往頭上扣。
二零零九年,李文波被非法判刑,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經歷五年冤獄,期間也遭到了獄警和犯人的毆打,並因堅持煉功被長期關在隔離室內,遭吊銬等酷刑折磨。李文波因堅持煉功,所以基本都被關在隔離室內,他被兩副手銬兩副腳鐐固定在隔離室的鐵欄杆上。人坐在坑裏,手被揪起,吊銬在斜後上方鐵欄杆上,腳被拉伸,用兩副腳鐐分別固定在五十釐米高的斜前上方石坎上。為了不讓李文波盤腿煉功,還用鐵鏈子把腳鐐拉直,固定在更遠處,每天除吃飯和上廁所外,二十四小時都被銬著,之後隨著他的申請和要求,才以打掃衛生等為由給他放下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長期折磨使李文波身體出現多種疾病。二零一三年,李文波被雲南省第一監獄醫院、昆明市延安醫院確診為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可能),失血性貧血,十二指腸梗阻並胃瀦留,反流性食管炎等,出現命危。出獄後,經修煉法輪功,一年後基本痊癒。
李文波遭受迫害的細節,請參見:《昆明市李文波陷冤獄五年 生命垂危》、《李文波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再遭酷刑折磨》、《兩封勸善信 雲南昆明市李文波被非法起訴》、《五年冤刑正上訴 雲南晉寧縣李文波又被非法判六年》。
雲南省第一監獄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光明路1008號
通信信箱:昆明市六十二號信箱(主要是寫給獄中服刑人員用的)
郵編:650216
電話:0871-63834211
政治處宣傳教育科:0871-63834015
監獄邪黨副書記、政委:施錦峰
副監獄長:丁鵬翔
副監獄長:李曄
生活衛生裝備科科長:王坤
教育改造科科長:舒家紅
監獄醫院副院長:鄧興勇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
◎省一監警察:葉浩,男,40多歲,是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
◎省一監獄獄偵科長:諶波,男,40來歲,監獄六一零副主任,專門負責管制法輪功學員,是監獄行政上直接組織實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警察。
◎省一監獄偵科副科長:陳波,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專門負責管制法輪功學員,是監獄行政上直接組織實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警察。
◎省一監教育科副科長:李志全,男,30多歲,專門負責管制法輪功學員,親自組織實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配合地方「六一零」搞「轉化學習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
◎省一監警察:曾念楠,男,50多歲,先後在八監區、三監區專管法輪功的獄警,現在教育科專門負責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工作,是死心塌地的追隨六一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二零零七年兩次夥同地方六一零、公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轉化洗腦迫害。
◎省一監一監區副監區長:趙凡,男,30多歲,指使迫害侯發勇等法輪功學員的警察。
◎省一監一監區副監區長:王昆,男,30歲左右。
◎省一監八監區獄警隊長:尤天發,男,40歲左右。
◎省一監八監區五分監區長:呂超,男,40多歲,現任指導員。
◎省一監八監區七分監區長:徐顏能,男,40多歲。具體實施對法輪功學員包遠近迫害的惡警。
◎省一監五監區五中隊中隊長:李鵬:男,30多歲。
◎省一監三監區專管法輪功的警察:唐雲峰,男,40多歲。
◎省一監三監區七中隊長:楊志,男,20多歲。
◎省一監其他警察:田穩聯、蘭瑞志、肖洪偉、許雲、陳必雷、蘇非;集訓監區中隊長:峗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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