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同修們和家屬商量寫控告信。控告信是大法弟子寫的,向公檢法司部門和信訪部門等和參與迫害人員大面積發放信件。
這種控告信有力的震懾了邪惡,從法律角度,讓他們知道他們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犯罪的,而且讓他們知道世上是有正理的,而且正理是永恆的。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對犯罪之人必將追查到底。
信件發出後,講明白了真相,參與迫害的部門大大的收斂了他們的惡行,也給了他們立功贖罪的機會,從中使還有良知的人被大法救度,使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不同成度上明白了大法真相。
信件發出後,還收到不少反饋,比如,有的部門給家屬打電話說,你寫的控告信我們收到了,我們看過了,但不歸我們這管,信我們收下了,就不給你退回去了。還有直接參與迫害的部門及人員給家屬打了兩次電話,第二次電話催家屬明天去看守所接人,並說以後別在控告我們了,人給你放了。
師父在講法中說:「我跟大家再透露一個天機:其實整個社會都是修煉。」[1]家屬在這件事上,站在了正法的角度上,就有法的威力,師父的保護。參與營救的大法弟子們在這件事上都能認識上來,都能在法上認識法,加持的都是正念。所以,展現了法輪大法慈悲救度和無所不能的法力。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紀元新唐人媒體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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