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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國務院公報 莫其兵在浙江遭三年半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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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湖南籍法輪功學員莫其兵,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浙江省寧波市工作期間因為傳播國務院《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第99、100條),被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國保大隊秘密綁架、非法判3年半,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出獄。

在浙江省第二監獄,莫其兵被惡警電擊全身燒的傷痕累累,至今還有傷痕。

莫其兵,戶籍長沙,老家湖南省益陽市桃江縣花果山鄉橫板橋村(現在改為桃江縣桃花江鎮大華村),是一位大學學歷的計算機人才,二零零八年通過電子郵件明白真相而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身心愉悅,無病一身輕。

多年來,莫其兵堅持不懈地用各種方法把自己修法輪大法的深切體會及更多大法真相講給世人,他曾多次被湖南省多地邪黨「610」、公檢法司機構的非法抓捕、抄家、關押,或被秘密失蹤,被酷刑折磨等迫害。他曾經到桃江縣610講真相遭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一年。出獄後僅四天又遭益陽市資陽區「610」綁架,並被再度遭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莫其兵在長沙市火車站講真相時遭綁架,半個月後被益陽市公安國保非法關押在益陽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底被誣判三年徒刑,劫持到湖南省網嶺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莫其兵結束冤獄迫害回家後,為了維持他和八十歲老父的基本生存,他不得不重返過去開辦電腦公司的浙江寧波打工。然而,他那年邁的老父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兒子卻與自己及所有親朋好友突然中斷了電話等一切信息聯繫。

一、再次被綁架,在看守所冬天內衣棉衣被灌水濕透

在寧波工作期間,莫其兵因為傳播國務院公報2011年28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 告訴世人《法輪功》書籍恢復出版的真相,2017年12月14日被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國保大隊和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姜山派出所合謀秘密綁架,15日關押在寧波市海曙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因為不穿號服,莫其兵被惡警卜建國戴上手銬和腳鐐,並指示關押犯人必須每人輪番毆打虐待,當時正好是冬天,晚上把莫其兵的內衣棉衣內褲全部灌水濕透不讓脫,手銬和腳鐐不解開睡覺。這一切都是看守所的警官所為。

二、被寧波市鎮海區法院非法判3年6個月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把莫其兵構陷到鎮海區法院。準備開庭前,法官徐俊美在看守所問詢莫其兵,法輪功是甚麼她很清楚;天安門自焚謊言、圍攻中南海謊言、不吃藥謊言,她清楚是怎麼回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她也知道,且說法輪功這麼好你就自己煉好了。

但是在法庭現場,當莫其兵準備關於法輪功不是邪教展開辯論時,法官馬上就說這個不能辯論。當莫其兵說《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已經恢復了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的事實 ,公訴人沒有反駁。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莫其兵被法院非法判決3年6個月。

三、在浙江省第二監獄被電擊口腔舌頭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莫其兵從寧波市海曙看守所被非法押送到浙江省第二監獄403分監區,當天晚上因為煉功被403監區指導員劉洋送到701分監區嚴管隊。

四月十八日開始強制轉化的起步訓練、唱邪黨的歌曲,奔跑運動等測試項目。莫其兵不配合,上午他的眼睛被噴了很多辣椒水,電警棍戳了幾下。下午1:30分鐘左右,莫其兵不配合奔跑,就被拖著走。

下午2點鐘左右,惡警羅加文(綽號老虎)就用束縛衣把莫其兵綁起來,拿了幾根電力很強的警棍,演示了一下火苗(有一支鉛筆那麼長) ,劈啪劈啪在莫其兵頸部、陰部、腿部等多個部位電不停,當時莫其兵痛苦地張口喊叫。惡警羅加文迅速的將電警棍插進莫其兵的口腔電擊舌頭,直到一根電警棍的電流在口腔舌頭電完;接著又來一根。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電棍電擊

莫其兵的全身被燒得傷痕累累,至今還有大面積的傷痕,獄警們的目的就是用酷刑來強制認罪和轉化。

一個月以後,莫其兵又回到403分監區,惡警楊嵩又要強制轉化,不准購物,不准看報,不准和人說話,每天寫彙報,一個星期總結,一個月寫思想彙報。每天晚上睡覺前,被強制脫光衣服裸體檢查等。當時剛來403分監區時沒有用酷刑,因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中央巡視組剛好來到監獄,他們有點顧忌。

包夾犯人說標準配置是電口腔和睪丸,並且繪聲繪色的描繪過去法輪功學員被各種酷刑表現的痛苦表情。確實,電警棍就在辦公室,一點不假。莫其兵問能否和教育科的人對話,給監獄領導寫信,能否給筆和紙寫申訴,他們說必須寫三書五書後才可以給你寫申訴。沒有人會和你對話,一切都是強制和暴力。用教育科惡警孫洪程的話說:我們有的是手段,不轉化就要折磨到死。當時的監獄政委陳振華,監獄長梁春雷(已調走)。

四、揭露酷刑轉化遭殘忍折磨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莫其兵將監獄的惡警酷刑虐待和強制轉化,通過一封真相信由403分監區指導員沈飛舟交給了政委陳振華,監獄長梁春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申訴書由分監區長傅歡交給了教育科惡警們、副監獄長楊劍,內容是關於法輪功是甚麼,揭露天安門自焚騙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解禁法輪功書籍出版的事實。

當他們收到信以後,更大的迫害就此開始,副監獄長楊劍專門針對莫其兵制定了詳細的迫害計劃:包夾增加到7人;晚上睡覺冬天手放到外面受凍,晚上睡覺隔一段時間就扯被子,通晚都有人值班坐在莫其兵的床邊;白天每隔1小時脫光衣服示眾,唱邪黨歌;必須從心裏轉化;沒收了他的判決書起訴書,申訴材料底稿;食品也沒收,故意不讓吃飽,不准加飯。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沒有任何預兆,突然403監區指導員劉洋(二監第一惡人)拿了3根電警棍指揮警察電莫其兵,沒有人動手,10點左右他親自拿著電警棍指揮囚犯把莫其兵拖到警官辦公室的廁所,逼迫唱邪黨的歌曲,被莫其兵拒絕,就對他的陰部、身體的各個部位進行長時間電擊。用脫光衣服的方式侮辱,唱惡黨好的歌,莫其兵就正念反對他們,403分監區指導員沈飛舟就用辣椒水噴莫其兵的眼睛。很多次以後,他們發現莫其兵對辣椒水已經有足夠的忍受力,噴了以後他平靜如水。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政委陳振華到車間視察,莫其兵用很大的聲音報告,政委過來了,莫其兵說我寫給你的信你收到沒有,監獄不停地給我上酷刑。他說會有人找你談話的。403監區副指導員馬順龍找莫其兵談話,他說調查沒有莫其兵說的酷刑這回事,這件事情就到此了結。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403分監區傅歡強行要莫其兵脫成裸體被他拒絕,馬上用電警棍在車間的角落長時間電擊莫其兵。

403分監區不斷地向監獄反應莫其兵很「頑固」。二零二零年三月下旬,莫其兵突然就轉到701分監區,每天白天6個人分三班對他進行站坐等各種體罰,被其全盤否定。701分監區李陳俊給莫其兵噴辣椒水。五月九日因為不配合邪惡的命令指使,701分監區指導員指使犯人脫光莫其兵的衣服,用電警棍電擊臀部,現在身上還有傷痕。

後來監獄把認為比較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701和702來,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黃慶登和岳彩雲當時都在此,但是不能說話。黃慶登看上去很好,岳彩雲不吃飯,被灌食,但是可以站一天不動,身體也很好。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莫其兵突然被從701分監區轉到403分監區,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岳彩雲被迫害致死;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黃慶登被迫害致死。背後監獄做了甚麼,可以從莫其兵所經歷的酷刑中略知一點點。

五、出監獄後被非法關押18天,不給辦身份證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莫其兵的冤獄3年6個月滿,從杭州市浙江省第二監獄釋放,應該是自由的公民,可是監獄的惡警孫洪程、傅歡等人強行移交給莫其兵的戶籍長沙,長沙市芙蓉區公安局韭菜園派出所以及多個部門就用3個人強行拖他上杭州到長沙的高鐵,莫其兵不配合他們,他們沒有成功。莫其兵表示要到原判法院拿身份證、手機、銀行卡,否則沒有辦法生活。他們不同意,把莫其兵推到租來的一台小車上,關押到長沙的集中營(門牌是關愛中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莫其兵申請辦身份證也不給辦理,接著強行把他送到老家湖南省益陽市桃江縣花果山鄉橫板橋村。

莫其兵至今因為沒有身份證,手機和銀行卡都被扣押至今,家裏沒有辦法生活。老父親沒有低保,沒有社保,一年總收入就是殘疾人補貼1300元。


相關單位人員電話:
浙江省監獄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
0571-88256777
0571-88256888
浙江省第二監獄指揮中心電話:
0571-89390110
0571-86236060
浙江省第二監獄公開電話:
0571-86243854
浙江省第二監獄反饋電話:
0571-89262652
長沙市芙蓉區公安局韭菜園派出
舒帥13908456120指導員
姚鐵文13874849405
桃江縣花果山鄉派出所
嚴志堅13875351847
潘海龍18973729881
17773734003桃江縣桃花江鎮大華村村治安電話

浙江省第二監獄惡人:
政委:陳振華
監獄長:梁春雷(已調走)
新監獄長:王振偉
副監獄長:楊劍鋒
駐監獄檢察官:王慰
羅加文 楊嵩 孫洪程 劉洋 鄭科峰 傅歡 沈飛舟 何英傑 汪明健 陳子禹 李陳俊 沈卿 周小平

邪惡公檢法單位: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國保大隊
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姜山派出所
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
寧波市鎮海區檢察院 法官:裘婧倩
寧波市鎮海區法院 法官:徐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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