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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營、勝利油田法輪功學員近半年遭迫害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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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坐落於黃河入海口。中石化勝利油田作為全國第二大油田,主要位於東營市地域內。由於體制的「特色」,這個大型的石油企業同時擁有一些職能部門,其中,隸屬省廳的濱海公安局和東營市公安局兩個系統同時運行,分別管理油田和地方。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這裏成立了勝利油田610和東營市610兩套610機構,分別操控濱海公安局和東營市公安局,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近年來,東營全市各個角落密布攝像頭,監控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社區人員、網格員也成為監控法輪功學員的耳目。進入二零二一年,濱海公安局各派出所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個人資訊又一次進行了全面統計,包括住址、車輛、手機等等。

二零二一年三月份以來,濱海公安局和東營市公安局在610機構的操控下,與各個單位及部門,對油田法輪功學員和東營市各縣、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新一輪的迫害,這一輪迫害規模大、範圍廣,名為「清零行動」。

一、東營市公安局半年以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

東營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六戶派出所、勝利派出所、新區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力,綁架了王霞、崔桂芬、王沐怡等11位學員並非法抄家。國保對王霞等三人羅織材料,到二零二一年初,構陷她們到區檢察院。現在案件已到區法院。在這次綁架行動之前,東營市局、分局、市局國保支隊、區國保大隊,採用跟蹤、監視、車輛定位等特務手段,對王霞等人監控九個多月。家人為學員請的幾位律師指出國保、公安的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違法行為。

墾利縣:自二零二一年新年前後,墾利縣公安局騷擾了縣裏的部份法輪功學員,要求簽字寫保證書。董集鎮的車家姐妹被迫離家躲避。

廣饒縣: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以來,廣饒縣政法委、610和廣饒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執意聽命於江派血債幫,威逼利誘,裹挾一些基層部門單位,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大範圍的騷擾與迫害,大搞所謂的「清零」。有的以孩子工作等做威脅,逼迫學員簽字。多年前就因迫害而不學了的人也被波及,幾乎無人例外。儘管如此,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堅守信仰,不畏強權和打壓。據了解,縣政法委曾打算辦洗腦班,最終因迫害不得人心而告吹。八十多歲的退休老教師杜振榮已搬離廣饒縣多年,被派出所等人員找到一百多里之外的家,入戶強行給他拍照。

廣饒縣自古民風淳樸,很多人了解法輪功真相,不願參與迫害。但自二零一九年底王翠寶調任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以來,廣饒縣的法輪功學員多次被非法滋擾、抄家、綁架和關押。其中法輪功學員李淑香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在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利津縣: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利津縣公安國保大隊及鎮派出所突然抓捕了七名縣城的法輪功學員,李秀玲家中多宗個人物品被抄走,王豔雲、任小紅、李海霞三名學員被無端刑事拘留,趙愛榮、李愛芬、小薄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一人取保候審。員警跟家屬說是「省裏下來的命令」。公安人員執法犯法,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實施拘留,並揚言「上邊還不滿意呢!」

二、濱海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

中石化勝利油田多年來是江家幫、周永康之流的錢袋子,法輪功學員一直被殘酷迫害。據不完全統計,二十幾年來,東營市至少11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而導致身體出現病況亡故;兩人失蹤;二百多人被非法勞教、判刑;上千人次被非法抄家、罰款;近一千人次被拘留或被綁架到所謂的法制培訓中心(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許多人遭受了酷刑折磨;數十人被開除公職;許多學員被迫買斷工齡,導致生活窘迫。

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以來,濱海公安局各分局:濱北分局、濱南分局、海濱分局、濱東分局、基地分局等先後迫害了眾多勝利油田的職工、家屬、退休人員。他們夥同學員所在單位,採用入戶騷擾的形式,有的貌似關心問生活情況,有的脅迫家人逼學員簽字,有的訊問學員有沒有印表機、會不會上網等個人資訊,有的入戶拍照錄影,或查看房間情況。至五月下旬,大部份油田法輪功學員被以各種形式騷擾,有的半年內被騷擾了三、四次。

四月二十三日,濱海公安局各分局及轄區派出所一天內統一行動,綁架了至少十二位油田法輪功學員,所有被綁架的學員家被抄家和搶劫,非法抄家的員警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僅出示一下員警證;搜查時間長,有的搜查時間達五個小時。有的不修煉的家人也被帶走並遭長時間審訊、筆錄;除電腦和印表機外,學員家中所有電子設備,包括手機、平板、插卡小音響全部被抄走,其中閒置的老舊手機、新買未用的手機、未修煉家人用的電腦等,也要等專門的公安技偵人員鑑定之後才能歸還。劉姓學員及其未修煉的女兒被罰款兩萬元。老耿被罰款一萬元。有六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後一段時間,又轉到看守所關押。家人未得到任何通知。

三、東營市、區檢察院、區法院的參與迫害事實

東營市各區、縣所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統一歸到東營區檢察院、區法院,便於政法委、610及國保操控辦案情況。對於抄家搶到的資料,由並無鑑定資質的市公安局出具鑑定報告,將真相資料定性為「×教宣傳品」,為進一步迫害學員提供非法「證據」。

自二零一五年以來,有石強、劉學敏、潘玉瑛、陳茵、夏德雲、郭樹森、高宏偉、王子明、商兆香、張愛麗、鄒佩霞、耿錄堂、王學勇、李淑香等至少14名法輪功學員被東營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區法院非法判刑(及罰款)。其中兩人分別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和七年半,罰款金額最高達三萬元;兩人(均為中年人)在被迫害後患病去世。

二零二一年四月底,東營區檢察院將王霞、王沐怡、崔桂芬構陷到區法院,欲於七月八日非法開庭。

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很多人已遭到惡報。

僅舉幾例:

■勝採公安分處處長陳東,多次抓捕法輪功學員,將多人拘留和送去勞教。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被計程車撞死,腸子都流了出來。

■李建忠,山東省濱海公安局濱南分局國保大隊長。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他把修煉法輪功的六旬老太太苗陸軍勞教兩年。結果僅隔半月,李建忠妻子溺水死亡。

■原勝利石油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監事王立新,參與迫害法輪功,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遭惡報被帶走調查。據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消息,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副主任惠從冰涉嫌嚴重違法,「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惠從冰是山東省委政法委、610辦公室專職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

其實,很多公檢法司的公職人員,本性是善良的,他們是受了中共的謊言毒害,又是在迫害大法的這個犯罪鏈條上工作,以致於幹出傷害自己、遺禍子孫的事。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只要參與了迫害大法,無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都要承擔責任。唯有善待法輪功學員,「槍口抬高一釐米」,在自己能力所及保護法輪功學員,並且收集迫害大法的證據,才是真正的為自己和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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