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勇是勝利油田孤島集輸大隊職工,五十多歲,性情溫和,為人很熱心,工作勤勉,家中有一位賢惠的妻子和一個非常孝順的兒子。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中午,王學勇被河口公安分局孤島派出所國保大隊四個警察,其中兩個穿警服、兩個穿便衣,非法闖入家中抄家、綁架。他被非法關押於河口看守所,後又轉入牛莊看守所。
國保、派出所警察多次非法審訊王學勇並叫他認罪,王學勇義正詞嚴地說:做好人無罪、救人無罪,我所做的事都是為別人好,何罪之有?你們給我羅列、強加莫須有的罪,我一概不承認。
國保、檢察院將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搜捕中,從王學勇家中搜到的96張護身符列為所謂「證據」構陷他。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兩點,東營市東營區法院非法對王學勇視頻庭審約兩個半小時。詳情請見《山東東營市勝利油田王學勇遭非法庭審》一文。
九月二十四日獲悉,王學勇被非法枉判七年,勒索罰款三萬元。
王學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後又被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駁回。家屬多次要求到牛莊看守所探望均被非法拒絕。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王學勇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又被轉到山東省監獄非法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