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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營市東營區法院非法庭審五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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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9年11月15日上午,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法院對王子明、高宏偉、張愛麗、商兆香、王連忠共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劉樹洲、法官張婷、公訴人趙鵬、李錚嚴重違反司法程序,罔顧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執法犯法的醜劇。

在三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過程中,為了構陷法輪功學員,法官張婷無理要求法輪功學員只能根據所謂「事實」,回答「是」與「不是」,而不讓有其它的回答形式。至於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則不許律師和法輪功學員依法進行辯護。

當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提出法輪功合法的法律依據時,法官張婷多次粗暴打斷律師的話。當高宏偉的律師提出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及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輪功不是邪教時,張婷馬上打斷他:「是不是邪教,法律說了算」;張愛麗的律師提出兩高的司法解釋實質是兩高越權另行立法,不能成為判案依據時,審判長劉樹洲立即制止他:「兩高制定的法律,這不是你來評論的。」

張婷、劉樹洲兩人身為法官,卻不講法律,不許辯護人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這是最典型的侵犯當事人合法的訴訟、辯護權利,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

在個人陳述時,王連忠講到自己修煉前腰椎間盤突出、痔瘡、膽結石等頑疾,在修煉法輪功後不翼而飛、身心健康的事實,張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說你還煉不煉!」相同的問題她還質問了張愛麗、商兆香。這也是法官不懂法律的表現。眾所周知,信仰是思想範疇,思想不構成犯罪,煉功也沒有違法犯罪。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趙鵬、李錚出示的證據無法證實案件涉嫌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公訴人沒有找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沒有出示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證據,沒有說明他們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從而導致該法律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得不到實施。不僅如此,公訴人出示的「鑑定意見書」把法輪功學員持有和製作的資料鑑定為「×教宣傳品」。「鑑定意見書」的鑑定機構竟然是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國保),然而它根本不具備鑑定資質。且依照法律,鑑定人必須簽名,而他們出具的「鑑定書」沒有任何簽名。這完全是採用非法證據構陷法輪功學員。東營分局國保既負責抓人,又負責認定「有罪」、抓人「有理」,這是赤裸裸的土匪流氓行為。

此次非法開庭,一開始就充斥著「黨大於法」的兇狠氣勢。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五位律師已在法庭律師座位就座,法官張婷走到律師面前,竟然向律師提出:「你們就談事實,關於法輪功的問題不要說。」這一要求從一名堂堂法官口裏說出來,不禁令人瞠目。此前,已經有四位律師表明要為各自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在法庭上要提出相應辯護意見,並且對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進行質證,從法律層面駁回公訴人的構陷。張婷進一步恐嚇道:「你們做無罪辯護,你們要注意你們的律師立場!」法官判案要律師注意「立場」,這一荒謬絕倫的要求,也只有被邪黨控制洗腦的「黨法官」才能提出來。

四位法輪功學員戴著手銬、腳鐐,加之被取保候審的王連忠逐個被法警帶入,分別進行庭審,直到最後庭審結束前才被准許一起進入法庭。非法庭審持續到十二點五十分。

王子明、高宏偉、張愛麗、商兆香已經被非法關押近一年。2018年11月24日,東營區勝利派出所、東三路派出所、明月派出所、文匯派出所同時出動警力,在沒有出示警察證、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十幾戶,並大肆抓捕了17位法輪功學員。此前早在2018年7月,東營區城管發現有邪黨黨徽被塗抹,東營區公安分局、國保根據監控錄像跟蹤到王子明住處,並實施長達數月的監控、跟蹤,採取蹲坑、錄像等非法手段蓄意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

王子明、高宏偉、張愛麗、商兆香被非法關押在位於六戶鎮的東營市看守所,遭東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七十多歲的王連忠被所謂取保候審。

王子明淳樸、樂觀,在東營市工作多年。高宏偉是東營市某淨水器公司經理。張愛麗六十五歲,是勝利油田中心醫院退休護師。商兆香,女,五十歲左右,山東泰安人,遭迫害前,和丈夫劉明國共同經營一家洗衣店,受迫害後被迫關閉。

此次開庭法院未依法遞交他傳票,僅通知了王連忠的律師,要求王連忠到庭。在檢察院階段曾兩次退卷,有律師為當事人提出了不上訴申請,但檢察院仍蓄意錯用《刑法》第三百條非法起訴到東營區法院。

法輪功被迫害已經二十年,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工作人員明白了法輪功真相,進而盡自己的能力幫助法輪功學員免受迫害;正義律師們也頂著壓力,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庭辯的意義不僅在於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正當權益,更是制止執法者在邪惡的迫害政策下共同犯罪,成為被邪黨利用的工具,避免執法者淪為江氏流氓集團的犧牲品。這場迫害,看起來是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其實執法者才是真正被迫害的對像。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講真相,原本是執法者們應該珍惜的了解真相的大好機會,在當今實施辦案終身責任制的大形勢下,證實煉功合法的庭審記錄正是執法者解脫自己、保護自己、免於被構陷迫害的有力武器,然而被邪黨謊言毒害了的執法者卻沒有珍惜這凝聚著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血淚的機緣。

在這場人類歷史上最嚴酷的迫害中,每個人的行為都在擺放自己生命將來的位置。善惡有報是天理,行惡者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嚴懲。再一次奉勸東營區公檢法及相關責任人,不要給自己和家人的未來留下遺憾,不要枉判好人,善待並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東營區法院:
法院院長:解旭明 15166266699
副院長:李鳳華 13589953653 0546-8265005
副院長:馬兆萍 13562278288 0546-8265006 8265006
東營區法院刑庭庭長紀鵬輝 0546-8265069
主審法官張婷 0546-8265070
東營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守勤 18661396601
東營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馮宗利0546-8268936 18661396936
副檢察長李乃煊 0546-8201966 18678669966
東營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任耀海 0546-3012053
公訴科公訴人 趙鵬 0546-3012158 18661396397
李錚 0546-3012151 18661396376
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國保
扈大隊長 18706665929
程支隊長 1520546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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