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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立娟遭冤判下落不明 明慧曝光後家人獲悉關押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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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二零年一月,天津市濱海新區法輪功學員、49歲的優秀女教師高立娟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勒索罰金三萬元。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高立娟一度下落不明。經她家人多方打聽,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得以確認高立娟仍被非法關押在津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家屬聘請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高立娟。

高立娟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到被非法判刑,一直被關押在天津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地點在濱海新區大港。期間,她的辯護律師多次到看守所會見她。親友也不定期的到看守所給她送錢和衣服。但是到了二零二零年六月,親友再到看守所給她打錢,看守所卻回覆說沒有這個人。

不得已,高立娟的家人通過監獄管理局聯繫天津女子監獄尋找高立娟,還是沒有結果。高立娟的家人又多方打聽,獲得來自公安內部的信息:高立娟很可能被關押在天津濱海監獄。而看守所獄警被問及高立娟時,答覆:「記的這個人,已送走。」

為此,高立娟的家人去了濱海監獄,得到的回答仍然是那裏沒有高立娟,也沒有女監。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發表了《遭誣判九年後 天津優秀教師高立娟下落不明》一文,在此文刊出半個月之後,高立娟的家人就獲悉了她還被關押在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其中的緣由,目前尚且不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和各區級公安分局和下屬派出所在全市綁架法輪功學員。包括高立娟在內共有37人被綁架。其中,至少有14人被非法批捕,八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立娟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出庭為她做無罪辯護。在此之前,濱海新區法院曾三次試圖要對高立娟非法審判,都因為證據不足而取消。律師辯護道: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反覆取證不能超過三次。他們最後一次取證已經超過三次,所以,這次所謂的證據當屬無效。即使這樣,法官仍然要重判高立娟,說是:「上面的意思。」

律師勸他們想想自己的後果,中央關於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都是有皮筋效應的,如果這麼誣判,將來對執行者不利,而制定政策者卻可以逃脫罪責。

可悲的是中共的公檢法司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不執行法律,而是執行「610」的迫害命令,高立娟被非法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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