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枉判四年 天津寧河區王淑敏今何在?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天津法輪功學員王淑敏被綁架關押。兩年來,歷經非法批捕、庭審、判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得知,王淑敏被寧河區中級法院維持冤判四年,此後,家屬再沒有收到中共公、檢、法的任何通知告知王淑敏的下落,至今仍無法確定。

綁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寧河區公安分局蘆台鎮派出所警察及居委會人員,闖到王淑敏家,問王淑敏和她的丈夫劉松山,是否還煉法輪功?王淑敏說:煉。劉松山沒有煉了。

警察拿出搜查證,開始非法抄家,搶走她的法輪大法書籍、兩台打印機、兩台電腦等私人物品,並將王淑敏和劉松山綁架到派出所。劉松山後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劉松山到派出所詢問王淑敏甚麼時候回家?並索要被搶走的手機。警察答覆:刑拘王淑敏,然後判刑。

劉松山被非法扣押。警察第二次非法抄家。劉松山在非法扣押期間,心臟病發作,警察才把他放了。

劉松山經不起驚嚇和騷擾,被迫流離失所,遠走他鄉。蘆台鎮派出所到處找他,警察還去了北京他兒子家以及寧河區豐台鎮王淑敏的娘家找他。

那時,王淑敏被非法關押到寧河區看守所。

枉判四年

此後,王淑敏被寧河區公安分局、蘆台鎮派出所警察構陷到寧河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九月,寧河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兩次退卷。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公、檢、法相互勾結,王淑敏被寧河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庭審。王淑敏當庭質問公訴人:甚麼是法律實施、甚麼是×教組織等。公訴人常寧根本答不上來,卻把兩高(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解釋當法律,當律師予以糾正時,他當庭惱羞成怒。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王淑敏被寧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王淑敏不服,上訴到天津市第三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律師接到天津市第三中級法院違法裁定:維持冤判四年。

王淑敏今何在?

王淑敏被天津市第三中級法院違法維持冤判後,一直下落不明,在看守所、監獄或洗腦班?家人無法得到官方消息,經多方打聽,仍然無法確定,例如:

一說,王淑敏被冤判後,已從寧河區看守所送到天津某地「學習」(即洗腦班迫害)。一至兩個月後,再送監獄。那麼有人猜測,一般法輪功學員在天津楊柳青西青監獄被洗腦迫害。但是,家人沒有收到公、檢、法、看守所、監獄的任何消息。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有從寧河區蘆台看守所出來的人說,王淑敏又被截回到了該看守所;就是說,在六日之前,王淑敏已到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消息,王淑敏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後經多方打聽,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得到無法確定的消息說,王淑敏又被劫持到天津西青監獄,預計三個月後,被下隊,那麼目前可能又是在洗腦班被迫害。然而,家人不知道這個西青監獄是否就是天津女子監獄?還是楊柳青的西青監獄(下隊前被洗腦處)。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所謂法制社會,非法關押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利用黑監獄肆意關押、判刑,強制法輪功學員失蹤。

中共迫害法輪功,顛倒了中國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甚至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執法犯法,枉法犯罪。這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從這種意義上說,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