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海林市公安造假 構陷姚淑霞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姚淑霞女士被海林市法院非法開庭,姚淑霞女士自辯自己無罪。據悉,為了構陷迫害她,多個警察強力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桿子上,假裝是姚淑霞在粘貼不乾膠,再拍照,作偽證。然後,警察又找來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如此陷害姚淑霞女士。

失蹤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老年大法弟子姚淑霞失聯,家人發現家中的大法書籍也不見了。

經家人四處打聽,一天以後,得知姚淑霞被海林第四派出所綁架,被非法拘禁在海林拘留所。

在這期間,第四派出所並沒有按時通知家屬。據說是因姚淑霞粘貼不乾膠,被人惡意舉報,非法拘留十五天。

公檢法暗箱操作 一再延長非法關押

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後,親戚去看守所探視她,拘留所人員不讓見,說是辦案單位的原因,到期,還得辦案單位去接。

等到了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兒去接她,又被告知,姚淑霞,在疫情期間發真相資料,被第一派出所綁架,因疫情,未做處理,現第一派出所接著(非法)拘留十五天。

就在這十五天將到期的時候,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丁玉華,給姚淑霞的女兒打電話,說姚淑霞已被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構陷到檢察院,又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檢察院量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非法開庭,家屬突然接到通知,到法院旁聽。之前,並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給姚淑霞機會和時間請辯護律師,匆匆開庭,說是讓姚淑霞自己辯護。

當庭,姚淑霞不承認自己有罪,法官執意要重判她。據說,在未來六、七天內,給出服刑年限。

在法庭上,家屬得知,海林市公安為了構陷迫害姚淑霞,曾經有多個警察強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桿子上,假裝是姚淑霞在粘貼不乾膠,拍照作偽證。然後,又找來不明真相的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再拍照,作偽證陷害姚淑霞。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和提高道德修養,在任何時候,光明正大的。在法輪功學員上告無門、信仰被迫害的情況下,他們利用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講清真相、發資料,也是在中共嚴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現,他們幫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謊言的迷惑,選擇了光明的未來。

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政法委書記:阮新立。 7325720、13943335818
政法委辦公室:0453-7328986 谷德勇
法院院長:劉興利。法官:姜新昆
檢察院檢察長:鄭濤
檢察院副院長:閆明13904531973
公訴人:陳肖雪,助理:林江
公安局局長:莊坤13704639998。
公安局政委:孫慶瑞13009898933 7336589 7220008
公安局國保隊長:丁玉華 13199335299 15504537211
第四派出所電話:0453─7228110第四派出所所長:劉偉13836388555
第四派出所所長:趙鑫澤13766641177
第一派出所所長:李東賢1300979009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