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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一年多身心嚴重受損 大連潘學明被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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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甘井子區64歲的法輪功學員潘學明女士,遭綁架關押十九個多月,身心嚴重受損,肺部呼吸困難,在不適合羈押的情況下,遭高新園區法院誣判三年。

因身體狀況,監獄不收,潘學明至今仍被非法羈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

大連市政法委、六一零藉口「七十年大慶」維穩,操控國保大隊等長期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監視、監聽、跟蹤,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綁架了至少七位法輪功學員。當天早晨,潘學明在家中被凌水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劫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和大法師父法像。

潘學明等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潘學明被關在看守所4-12監室,吃喝拉撒睡都在監室,又趕上疫情,家人不能存衣物,生活上有很多不便,身心極度受損。

身陷囹圄,暗無天日的鐵窗生活,加之辦案人員的刑訊逼供,導致潘學明身體出現嚴重病業狀態,經常咳嗽,肺部呼吸困難。

在不適合羈押的情況下,高新園區法院仍受命於政法委,誣判潘學明三年。

凌水派出所:
任姓警察19984103031(參與迫害)
大連市公安局高新園區分局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小平島路149號郵編:116031
高新分局前台:0411-88053715
高新分局傳真/電話:0411-84790464
副局長楊業海13942062002
高新分局國保大隊:李偉0411-88053760,0411-84457603
信訪科(領導:閆開,警察:王全):0411-8497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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