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迫害統計信息參見表一、表二及本文附錄《2020年江蘇省各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部份信息》。
由於中共嚴密封鎖信息,本文所涉及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規模、程度等實際情況,遠遠不止這些。
序號 | 地區 | 被綁架 人數 | 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人數 | 去年被綁架、今年被非法庭審、判刑 | 往年被綁架 補充 |
1 | 南京市 | 81 | 10 | 5 | 3(2019年) |
2 | 無錫市 | 1 | |||
3 | 徐州市 | 7 | 5 | 5 | |
4 | 常州市 | 6 | 7 | 6 | 5 |
5 | 蘇州市 | 19 | 11 | 4 | |
6 | 南通市 | 13 | 2 | 2 | 1(2019年) |
7 | 連雲港市 | 6 | 5 | 1 | |
8 | 淮安市 | 8 | 6 | 2 | |
9 | 鹽城市 | 5 | 11 | 9 | |
10 | 揚州市 | 1 | 1 | 1 | |
11 | 鎮江市 | 6 | 3 | ||
12 | 泰州市 | 3 | 1 | 1 | |
13 | 宿遷市 | 1 | |||
合計 | 157 | 62 | 36 | 9 |
序號 | 姓名 | 市 名 | 綁架、搶劫 日期 | 綁架責 任地區 | 責任 檢察院 /法院 | 遭迫害情況 | 年 齡 | 備注 |
1 | 王香麗 (王香莉) | 南 京 | 2020年 2月26日 | 江北 新區 | 玄武區 檢察院 法院 | 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勒索罰款三萬五 | 約 60 | 山東濰坊臨朐縣人 2020年12月遭誣判 |
2 | 管洪珍 | 2020年 7月22日 | 秦淮區 | 2020年11月18日 遭非法庭審 | 全市同一天非法抓捕 | |||
3 | 許秀蘭 | |||||||
4 | 陳靜 | 建鄴區 鐵路 公安 | 雨花區 法院 | 2020年12月14日 遭非法庭審 | ||||
5 | 胡友平 (胡有萍) | |||||||
6 | 萬新兒 | 2019年 5月中旬 | 玄武區 法院 | 2020年10月下旬 遭非法庭審 | 2019年增補綁架實例 | |||
7 | 潘成英 | 2019年 6月24日 | 溧水區 | 雨花區 檢察院 法院 | 被非法判刑兩年 勒索罰款兩萬 | 40 多 | 2020年5月底 遭非法判決 | |
8 | 陳荷英 (陳紅英) | 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罰款一萬 | 70 多 | |||||
9 | 程蘭 | 2019年 8月29日 | 棲霞區 | 玄武區 檢察院 法院 | 2020年8月12日 遭非法庭審 | 68 | 控告檢察官違法, 當年12月17日被失蹤 | |
10 | 湯志蘭 | 2019年 8月30日 非法抄家 | 棲霞區 | 棲霞區 檢察院 玄武區 法院 | 2020年1月8日 遭非法庭審 | 83 | 主治醫生,丈夫(大學 教授)已遭迫害離世 | |
11 | 趙秀雲 | 徐 州 | 2020年 12月12日 | 被非法批捕 | 75 | |||
12 | 王新銀 | 2019年 10月 | 鼓樓區 法院 | 2020年遭非法庭審 | ||||
13 | 鄭玉玲 | 2019年 9月28日 | 銅山區 | 泉山區 法院 | 2020年6月23日 遭非法庭審 | 住睢寧縣 | ||
14 | 許春玲 (徐春玲) | 2019年 10月中旬 | 鼓樓區 法院 | 2020年5月13日 遭非法庭審 | ||||
15 | 楊月蘭 | 2019年 10月 | 鼓樓區 法院 | 2020年6月24日 遭非法庭審 | 住鼓樓區金山橋 | |||
16 | 卜如梅 (卜如美) | 常 州 | 2020年 4月16日 | 經開區 橫林鎮 | 武進區 法院 | 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 47 | 同年10月23日遭誣判 |
17 | 陳杏珍談曉東母子 | 2019年 9月20日 | 武進區 洛陽鎮 | 武進區 檢察院 法院 | 被非法判刑八年 | 2020年8月18日遭非 法庭審,未通知家屬, 11月9日被非法判刑 | ||
18 | 被非法判刑四年 | |||||||
19 | 嚴彩鈴 | 武進區 法院 | 2020年8月18日 遭非法庭審 | |||||
20 | 宋建萍 | 2019年 12月5日 | 天寧區 法院 | 2020年9月1日 被非法判刑一年 | 與母親同被當地派出所 綁架,當庭冤判 | |||
21 | 張玉華 | 2019年 8月8日 | 天寧區 法院 | 2020年9月27日 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 被當庭冤判 | |||
22 | 吳振秀 | 不詳 | 被非法判刑三年 | 下落不明 | ||||
23 | 王志芳 | 蘇 州 | 2020年 4月9日 | 崑山市 | 張家港 檢察院 | 面臨非法庭審 | 74 | 說她有前科 |
24 | 鹿國花 | 2020年 2月7日 | 工業 園區 | 吳江區 檢察院 吳江區 法院 | 2021年1月12日 遭非法庭審 | 70 多 | 被湖西派出所綁架 | |
25 | 吳華新 | 2020年 1月7日 | 吳江區 | 2020年12月14日 遭非法庭審 | 82 | 男,被市國保綁架,遭 非法審訊三次 | ||
26 | 金長林 | 2020年 6月初 | 虎丘區 | 2020年10月30日 遭非法庭審 | 被虎丘分局滸墅關新區 派出所綁架 | |||
27 | 蔣素根 | 2019年 5月29日 | 吳中區 | 2020年12月8日 遭非法庭審 | 70 多 | 住新區,剛結束冤獄 再遭構陷,被吳中區 木瀆派出所綁架 | ||
28 | 姚偉敏 | 2020年 8月20日 | 高新區 | 同年被非法批捕 | 63 | 被獅山派出所綁架 | ||
29 | 蔣素珍 | 2020年 7月19日 | 姑蘇區 | 面臨非法庭審 | 70多 | 被雙塔派出所綁架 | ||
30 | 宣小妹 | 2019年 4月26日 | 高新區 | 被非法判刑兩年 | 被楓橋派出所綁架, 次年7月22日遭誣判 | |||
31 | 朱培琴 | 被非法判刑六個月 | ||||||
32 | 吳杏英 | 2019年 5月10日 | 相城區 | 2020年5月8日 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罰款一千元 | 74 | 被黃埭派出所綁架, 2020年1月17日 遭非法庭審 | ||
33 | 季桂珍 | 2019年 9月23日 | 工業 園區 | 兩次被中止審理 誣判三年三個月 勒索罰款三千元 | 73 | 遭婁葑派出所綁架,2020/8/11非法庭審, 約12月被冤判 | ||
34 | 盧麗華 | 南 通 | 2019年 9月18日 | 崇川區 法院 | 2020年9月27日 被非法判刑一年 | 74 | 住通州區,2020年 9月22日遭非法庭審 | |
35 | 朱某 | 被非法判刑 | 住崇川區虹橋,青年 | |||||
36 | 王素琴 | 連 雲 港 | 2020年 8月10日 | 海州區 | 海州區 檢察院 海洲區 法院 | 同年被誣判三年 | 70 | 被洪門派出所綁架, 已被送監獄迫害 |
37 | 仲偉玲 | 連雲區 | 2020年12月14日 遭非法庭審 | 67 | ||||
38 | 李新榮 | 58 | ||||||
39 | 張學芹 | 2020年8月6日 遭非法庭審 | 55 | 海州區人 | ||||
40 | 邱玉鳳 | 2019年 7月16日 | 高新區 | 2020年4月 遭非法庭審 | 被鬱州路派出所綁架 被非法收監迫害 | |||
41 | 張素英 | 淮 安 | 2020年 6月19日 | 清江浦區 檢察院 清江浦區 法院 | 2020年12月9日 遭非法庭審 | 68 | ||
42 | 林翠華 (林翠花) | 不明 | 2020年7月23日 遭非法庭審 | 54 | 約2020年12月2日 被綁架到淮安市看守所 | |||
43 | 雷江濤 | 2020年 6月18日 | 漣水縣 | 2020年12月9日 非法庭審 | 41 | 男,河北省石家莊 晉州市人 | ||
44 | 王華芬 | 2019年 9月16日 | 2020年9月28日 遭非法庭審 | |||||
45 | 李桂英 | |||||||
46 | 付健 (付建) | 2019年 8月 | 上海 寶山 | 2020年7月底 遭非法庭審 | ||||
47 | 繆平 (繆萍) | 鹽 城 | 2020年 4月3日 | 濱海縣 | 濱海縣 法院 | 同年被誣判三年 | 76 | 住阜寧,送監被退,仍 被非法關鹽城市看守所 |
48 | 祝群群 | 2020年 10月25日 | 鹽都區 | 大豐區 檢察院 | 2020年12月9日 被非法批捕 | 男,被潘黃派出所綁架 從鹽城轉大豐市看守所 | ||
49 | 王長明 | 被非法判刑五年 | 60 多 | 男,遭迫害日期同下 | ||||
50 | 曹福林 | 2019年 5月15日 | 被非法判刑四年 | 約 60 | 男,遭迫害日期同下 | |||
51 | 鄧成芳 | 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 約 60 | 2020年8月20日被非 法開庭,2020年12月 25日被非法判刑 | ||||
52 | 湯玉玲 (湯玉林) | 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 60 多 | |||||
53 | 孔令秀 | 被誣判二年十個月 | 50 多 | |||||
54 | 吳珮文 | 被非法判刑兩年 | ||||||
55 | 卞金蘭 | 被誣判二年三個月 | ||||||
56 | 徐東幹 | 被誣判一年九個月 | 60 多 | |||||
57 | 鐘秀鳳 | 被誣判一年九個月 | 69 | |||||
58 | 李正華 | 揚 州 | 2019年 4月中下旬 | 江都區 | 2020年2月 被非法判刑三年 | 77 | 從揚州女子看守所非法 轉押常州某女子監獄 | |
59 | 李俊蘭 | 鎮 江 | 2020年 2月13日 | 潤州區 法院 | 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五千元 | 51 | 戶籍常州金壇,2020年 7月8日遭非法判決 | |
60 | 沈慧清 | 2020年 5月1日 | 同年被非法批捕 | 83 | ||||
61 | 吳正榮 | 2020年 6月10日 | 句容市 | 2020年12月4日 被秘密誣判二年 | 男,已送監獄迫害 | |||
62 | 朱玉芳 (朱玉芬) | 泰 州 | 2019年 3~7月 | 靖江市 | 2020年1月8日 面臨非法庭審 | 90 |
目錄:
一、被迫害致死實例
二、遭非法庭審、判刑部份實例
三、遭集體綁架迫害部份實例
四、遭騷擾迫害部份實例
五、迫害老年法輪功學員實例
六、經濟迫害實例
七、其它迫害實例
1、迫害外地法輪功學員
2、在外地遭共匪迫害
3、冤獄到期不能回家
八、二零二零年曝光的前期迫害
九、遭惡報和舉報實例
後記
附錄
一、被迫害致死實例
◎原南京軍區司令部離休軍官傅義栓被迫害離世
傅義栓,原南京軍區司令部某部副部長,離休軍官。一九九五年,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十年的槍傷彈痕和多種疾病在修煉中不治而癒,不但身心健康,還為國家節約了大批醫藥費。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後,軍區「六一零」人員強制傅義栓放棄修煉,並勾結軍區司令部「六一零」和幹休所對他強化洗腦迫害。傅義栓因不放棄修煉,被嚴厲處分,還遭無休止的騷擾。
二零一零年,傅義栓老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電子眼監控發現,遭非法抄家。軍區司令部「六一零」、幹休所強制洗腦、強迫他寫「三書」等迫害,致使他昏厥,住院搶救。他在幹休所再也住不下去了,被迫遠走他鄉,無奈寄居在親戚家。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傅義栓老人含冤離世。
傅義栓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迫流離失所十年。臨終前,這位九十二歲的老人也沒能回到南京軍區幹休所居住地。
◎連雲港市王發芝遭迫害離世
王發芝,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前,久病不癒,並被附體,導致精神不正常。在精神病院住了半年多,不但沒好轉,還非常消瘦。一九九八年春,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功,不久疾病痊癒,徹底告別醫藥。王發芝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孝敬患病的婆婆,關心兒媳,善待鄰里鄉親,家庭幸福祥和。丈夫仲崇嶺也走入法輪功修煉,不久也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二零零零年六月底,夫婦倆進京鳴冤,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敲詐勒索一萬元(至今未還)。從此,成了中共不法人員迫害的重點,屢遭騷擾、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因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王發芝被綁架、非法抄家,因血壓高被拘留所拒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王發芝再次被非法抄家和綁架。丈夫仲崇嶺去派出所要人,也被綁架。夫妻倆被非法拘留三十七天,被勒索一萬元後,「取保候審」回家。
回家後,王發芝身體虛弱,走路不穩,眼睛模糊看不清,經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身體恢復正常。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又和丈夫被劫持到當地派出所,被逼迫放棄修煉,否則判刑送監獄。不久,王發芝身體出現病狀,經歷十八天的身心煎熬後,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晚含冤離世。
二、遭非法庭審、判刑迫害部份實例
二零二零年,江蘇省六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或面臨非法庭審、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九年被綁架,二零二零年遭非法庭審、判刑人數為三十六人。經粗略統計,七、八十歲左右的老人約佔三分之一,有二十人左右。
◎鹽城市原人大代表繆平,古稀之年再遭非法判刑,送監被退回
繆平(繆萍),女,七十六歲,鹽城市阜寧縣人,原鹽城市阜寧二建集團公司財務總管、工會副主席、鹽城市人大代表。曾患關節炎、胃潰瘍、扁桃體炎、腰椎病、肝膽擴粗梗阻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所有病不治自癒,從此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次針。更重要的是,在真、善、忍的指導下,她品行端正,道德昇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後,繆平被逼迫放棄修煉,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等迫害。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鹽城市看守所、南通市女子監獄遭受地獄般的精神與肉體折磨。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繆平在鹽城市濱海縣發放真相資料時,又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同年十一月十二日,被非法開庭。為躲避迫害,繆平流離失所。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上午,繆平被鹽城市濱海縣「六一零」和公安局國保人員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監獄被退回,仍被非法關押於鹽城市看守所,家人不得會見。
◎原一級警督控告檢察官,非法庭審後被失蹤
程蘭,女,六十八歲,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主任科員,一級警督,二零零七年七月退休。一九九七年七月,程蘭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中、西醫都醫治不好的多種疾病痊癒,為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費。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血腥鎮壓後,程蘭女士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程蘭被便衣警察跟蹤、綁架、非法抄家,遭洗腦班迫害二十二天後,轉非法刑事拘留。十月二十一日,被強制「取保候審」。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程蘭被棲霞區公安分局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二十五日,被非法公訴到玄武區法院。
六月二十日,程蘭以徇私枉法、違法起訴被控告人為名,向南京市檢察院控告公訴人玄武區檢察官陳麗芳、檢察官助理劉松茂涉嫌違法犯罪;二十六日控告到南京市中級法院,二十九日,收到市檢察院回覆:您的來信材料收悉。我院己將來信材料轉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審查處理。但程蘭一直未收到玄武區檢察院的審查處理意見。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程蘭被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非法開庭。她為自己無罪辯護,用現行法律逐一反駁檢察官的公訴。事實面前,公訴人啞口無言。
二零二零年十月,原單位鼓樓公安分局非法停發程蘭的工資。程蘭給分局領導寫長信反映情況,要求補發退休金,並向南京市公安局、政法委等領導寫信反映情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南京市公安局覆信:你的來信材料收悉。我局己將來信材料轉鼓樓公安分局處理。
程懷著善良的心等待鼓樓公安分局的答覆。沒想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她接到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電話通知,十二月十七日下午去拿判決書。她一去之後,音訊全無,被失蹤。
程蘭遭受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南京一級警督程蘭被非法開庭 自己做無罪辯護》、《被構陷到法院 南京一級警督程蘭控告檢察官徇私枉法》、《南京市一級警督程蘭多年遭迫害的經歷》
等。
◎常州市卜如梅第三次遭非法判刑,老公公悲憤離世
卜如梅,女,四十八歲,家住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芙蓉村。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曾被中共邪黨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卜如梅被橫林鎮派出所綁架。四月十七日,被所謂取保候審。橫林鎮派出所、常州市國保大隊人員私自拿卜如梅包裏的鑰匙開門,非法抄家。當時,只有卜如梅公公一人因身患絕症,在家休息。他問抄家的人:「法輪功壞在哪裏?」因平時都是卜如梅在家照顧他,當天沒人給他做飯,老人悲憤交加,一個月零四天後離世。
五月十四日,便衣守在卜如梅家樓道裏,等她買菜回來後,又行綁架、非法傳訊。六月二十四日,卜如梅被構陷到武進區檢察院。八月二日,武進區法院電話告知去拿起訴書。十月二十三日,卜如梅被武進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現被非法關押在常州市看守所。
◎鹽城市九名法輪功學員同時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中午,鹽城市法輪功學員曹福林、鄧成芳、鐘秀鳳、湯玉玲、卞金蘭、孔令秀、徐東幹、王七(男,六十多歲)被綁架、非法抄家。八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於鹽城市看守所近兩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曹福林、王長明、鄧成芳、湯玉玲、孔令秀、吳珮文、卞金蘭、徐東幹、鐘秀鳳被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
曹福林,男,六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曹福林曾被鹽都區國保大隊綁架,被打傷,不能行走,全身動不了,後被鹽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洪澤湖監獄迫害,這次再遭非法判刑。
王長明,男,六十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四年。王長明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無錫監獄遭受迫害,這次又被非法判刑。
鄧成芳,六十歲左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孔令秀,五十多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湯玉玲,六十多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卞金蘭,被非法判刑兩年三個月;吳珮文,被非法判刑兩年;徐東幹,六十多歲,鐘秀鳳,六十九歲,都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徐東幹是原江蘇悅達集團天辰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曾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一年。
◎常州市武進區陳杏珍、談曉東母子遭非法判重刑
陳杏珍,女,常州市武進區羅陽鎮法輪功學員,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兒子談曉東也曾遭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上午,陳杏珍、談曉東母子被六、七個警察到家中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武進區法院對陳杏珍、談曉東母子和嚴彩鈴三人非法開庭。參加非法開庭的有二名律師、談曉東的姐姐和姐夫、公訴人、法官,還有被叫來的人大代表八、九個人。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期間,談曉東是視頻開庭,本人沒有到場。據悉,法院將家中非法抄出的法輪功真相護身符,正、反面按兩張計算,拼湊數量而定重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陳杏珍被非法判刑四年,談曉東被非法判刑八年。
◎曾陷冤獄五年,蘇州市七旬季桂珍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季桂珍,七十三歲,家住蘇州市高新區滸關開發區南莊村。丈夫徐世民,大學教授,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一九九七年七月,季桂珍也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季桂珍曾於二零零零被中共邪黨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季桂珍 |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季桂珍在老舊屋子被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便衣綁架、非法抄家。當晚,被「取保候審」,之後,被構陷到吳江區檢察院、吳江區法院。二零二零年三月份左右,季桂珍收到吳江區法院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審理。
二零二零年七月末,吳江區法院通知季桂珍非法開庭日期。八月十一日,季桂珍遭非法庭審,十二月中旬,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李俊蘭,女,五十一歲,鎮江市法輪功學員,戶籍為常州金壇。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李俊蘭在鎮江市三官塘巷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二月十三日,被綁架,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被鎮江市潤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一五年,李俊蘭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正華,女,七十七歲,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法輪功學員。曾於二零一五年被江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二零一九年四月中下旬,她發放真相資料遭人惡告,再次被綁架(緩刑期間),被非法關押於揚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家人當時不知道),後被送到常州某女子監獄(可能是常州溧陽市竹簀女子監獄)。據說家人去常州監獄送錢物,不讓見面。
三、遭集體綁架迫害部份實例
法輪功學員在一起,中共邪黨就如臨大敵。心虛至此的中共黨徒瘋狂非法抓捕集體看書、遵從書中道理修心向善的好人,瘋狂大規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哪怕一群老人也不放過,八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
◎集體學法點被蹲坑多時,南通啟東市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丁永生,南通啟東市匯龍鎮法輪功學員,他家是個集體學法點,已遭惡警蹲坑多時。去學法的法輪功學員都遭蹲坑惡警偷拍照片、跟蹤等卑鄙手段監視。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晚,八位法輪功學員正閱讀教人向善的好書《轉法輪》,突然門被快速撬開,衝進三十多個警察,包括丁永生夫妻在內的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警察接著又綁架了已回家的兩名法輪功學員,第二天,又綁架了一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十多個小時內,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丁永生、茅愛琴、戎麗娟、戎麗琴、黃玉如、黃衛楠、陳秀芳、潘菊芳。七家全遭非法抄家,被劫去大量大法書籍、法輪功真相資料、電腦、播放器、唱戲器等等。
後黃玉如、黃衛楠被「取保候審」一年。丁永生、茅愛琴、戎麗娟、戎麗琴被釋放回家。陳秀芳、潘菊芳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
◎集體閱讀教人向善的好書,南京約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南京市王惠蘭、張玲霞、胡正(音)華等法輪功學員,在某學員家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大法書籍時被綁架,當時全部被非法關押到邪惡的洗腦班。洗腦班設在南京市北京東路四十四號江南街「精品酒店」裏。
胡正(音)華為原居住在南京市原下關區東井亭的胡振華女士,今年已八十三歲高齡。王惠蘭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近十天時,被迫害致身體出現發熱症狀,洗腦班不敢再繼續迫害,只好讓她回家。
李偉平、高知嫵夫婦被綁架後,被強制交了一千元,並非法辦理「取保候審」後才回到家。七十三歲的李寶珠也被強制辦理「取保候審」後才回到家裏,後因遭騷擾,又被迫離開了家,於同年九月初流離失所到鎮江被綁架。
籍建霞於三月十九日被綁架,當天回家,但自己的住房被警察帶著「開鎖匠」非法闖入抄家搶劫。籍建霞的母親年紀大,又摔跤受傷,需要照顧陪伴,所以籍建霞大部份時間在母親家裏,結果她母親的家也被非法查抄。
◎集體讀書,淮安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拘留
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淮安市丁白靈、張曉明、朱德乾等幾位法輪功學員集體閱讀教人向善的好書,同年約十月份,這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接到警察的騷擾電話,說是關於四月份集體讀書的事情,家人說集體讀書也沒有違法。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中午,一自稱是閘口派出所的周姓警察,打電話給張曉明的妻子:因為他們幾人集體讀書的事,要(非法)拘留張曉明,讓張曉明的妻子第二天將張曉明送到閘口派出所拘留,否則警察就上門。
同年十二月七日下午兩點多,閘口派出所於姓警察帶著三個人(警察和輔警)到張曉明家,強行將張帶到閘口派出所。另兩個輔警將張曉明帶到淮安市第四醫院和淮陰區醫院強行體檢。當晚將張曉明關在閘口派出所,第二天下午強行送淮安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二日上午,張曉明獲得自由回到家中。
◎南京市「七二二」統一抓捕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南京市統一行動,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1、建鄴區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勒索罰款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早晨七點左右,南京地鐵公安分局出動幾十名特警,分頭衝進建鄴區八名老年法輪功女學員家綁架、非法抄家,每位學員家的大法書籍、U盤、包括家屬用的電腦、手機等個人財物被搶劫一空。
這八名老年法輪功學員是:陳靜、胡友平(胡有萍)、馬玉華、謝敏、水莉、袁秀娥、胡翠蘭、張大姐。其中年齡最大的七十八歲,最小的六十二歲。她們因為身體有病,有的甚至是癌症患者,修煉了法輪功之後,不僅病沒了,還能為兒女照顧小孩,承擔一定家務,卻因此遭綁架,還被掠奪財產。而所謂的理由是,幾位老太在一起讀法輪功的書;發放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護身符。
她們被強制檢查身體、按手印。陳靜被非法關押在南京市看守所。其餘七人被非法關押時間不等,後被「取保候審」。每人被勒索罰款二千至五千元不等。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陳靜和胡友平被雨花台區法院非法開庭。
2、秦淮區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六一零」與秦淮區公安分局聯合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張玉英、朱世達(男)、管洪珍、陶成、趙鳳儀、翟梅華(翟美華)、許秀蘭、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不知姓名)等。八十多歲的余姓和近八十歲的徐姓法輪功女學員當時不在家,都遭非法抄家。
南京市公安局退休二線的原國保大隊大隊長肖寧健(肖寧建)參與了綁架。
這些法輪功學員全部被劫持到秦淮區公安分局檢測中心強制檢測、按手印等。翟梅華被非法關押於南京市看守所一個月後,八月二十一日被強制辦理「取保候審」後回家。管洪珍、許秀蘭於十一月十八日被非法開庭。
◎南京市江北新區公安局綜治辦綁架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南京市江北新區公安局綜治辦范誠忠(男,四十多歲)、卸甲甸派出所薛志強警察等五人,綁架了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李愛玲、王桂婷、林霞、胡恆英、黃玉梅、李竹英、沈傳芳、高某某(男)等。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撬鎖入室,有的被猛烈拍打門窗,他們都遭到非法抄家,被搶走大法書籍及其它私人物品。詳情待查。
四、遭騷擾迫害部份實例
二零一九年,中共「敲門」,二零二零年,又「清零」,凡在中共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被多次上門騷擾,照像、強迫簽「三書」、不煉功「保證」等,謊說這樣就可除名,以後不再找他們等等,導致法輪功學員屢遭騷擾。
◎連雲港市政法委王立兵等從幕後直接站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第一線
二零二零年入冬後,江蘇省連雲港市政法委書記王立兵領頭,夥同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學員。理由是,原來由公安局負責的迫害名單己移交到政法委,以後由政法委直接管。於是,擴建了的政法委每天都成群結隊的拿著名單及寫好的「保證書」,挨門騷擾,連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不放過,找了本人再找家人,害得人無法正常生活。
他們不是敲門而是砸門,說政法委管著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不開門,就由公安局來強開,威脅不簽字的,就要逮捕判刑,扣發養老金,取消一切生活權利等。
◎「清零」迫害,淮安市清江浦區四十多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二零年年底前幾個月,江蘇省淮安市政法委搞「清零」迫害,指使派出所警察及街道社區人員等,對本地法輪功學員不斷騷擾。清江浦區四十多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派出所警察讓法輪功學員去派出所,不去就恐嚇;有的居委會、派出所、街道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有的不斷電話騷擾;有的打著扶貧的幌子,或假冒檢查衛生、水電,或冒充查戶口,敲開法輪功學員的家門,採取各種卑鄙手段騷擾,迫使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有的恐嚇家人簽字,有的家人害怕簽了字,但遭到法輪功學員的嚴詞拒絕,也有的家人當場拒絕。
◎南通市通州區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
二零二零年六月,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蘇小非、鬱美蓮、張素珍、刁美娥、張美分別被當地派出所、村幹部騷擾,並要求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和「轉化書」上簽字。
同年,南通市所謂的上級領導連同通州各地區、鄉鎮派出所、村委會、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鬱秀成、徐啟平、姜琪、張素珍、朱文如、王漢成、徐建如、丁女士等上門騷擾,要法輪功學員簽字「不煉功」。
◎南京市江寧區祿口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月初放假期間,南京市江寧區祿口派出所四人值班,每人兩天,第一人只打了一次電話,後面三人,每天打電話騷擾,詢問法輪功學員在哪裏。十月六日還上門騷擾,查看是否在家,並拍照確認。
二零二零年一月,法輪功學員去外地出差,祿口派出所姚警察要求回來後到他那裏報到。三月六日下午,祿口派出所張警察又到該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家人告知上班去了,張警察隨後打電話給這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追問上班地址,這位法輪功學員沒有告訴他。
◎偽稱做垃圾分類宣傳,蘇州市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拍照騷擾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蘇州市平江街道舊學前社區三人(包括一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張玉梅家,偽稱做垃圾分類宣傳,實際是強行對著張玉梅照像。張玉梅質問:你為甚麼照像,垃圾分類宣傳要照像嗎?其中一女子忙說要採集信息,你就配合一下吧,同時把垃圾袋等宣傳物品硬往張玉梅手中塞,用這種欺騙的手段強行照了像後匆匆離開。
◎吳小明,蘇州市吳中區法輪功學員,被吳中區胥口鎮派出所派汽車和電動自行車跟蹤數月。早晨在她家的小區等著,她一早去給她九十多歲的母親準備中飯,他們就一直跟到她母親住的小區,然後她去上班,他們就跟到她上班的地方,在外面等她下班。她去和跟蹤她的人講真相,跟蹤她的人都一口否認,不敢承認跟蹤的事實。
◎二零二零年六月,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六一零」指使公安人員上門騷擾、恐嚇、逼迫部份法輪功學員簽「保證書」放棄法輪功修煉。
五、迫害老年法輪功學員實例
1、非法庭審、判刑部份實例
◎去法院旁聽被綁架,蘇州八旬吳華新遭非法庭審
吳華新,八十二歲,蘇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去吳江區法院旁聽對法輪功學員宣小妹和朱培琴的非法庭審,被安檢非法搜身,因隨身攜帶法輪功護身符,遭到蘇州國保大隊及松陵派出所綁架。
在松陵派出所,吳華新被要求坐在犯人的椅子上接受非法審訊。之後警察又到他家非法搜查,護身符、光盤、書籍、掛曆等個人私有物品全部被非法帶走。第二天下午,警察給了一張「取保候審」單,讓家屬把他帶回家。
同年八月,吳華新被構陷到吳江區法院。十二月十四日下午近三點,遭吳江區法院非法庭審。法院不允許任何人進入法庭旁聽,連老人的兒子女兒也被拒絕入內。兩位律師從多個角度有力地為老人進行了無罪辯護。庭審結束,書記員讓吳華新簽字,被拒絕。吳華新不承認所謂的罪行,他沒有犯法,做好人沒錯。這個沒有任何受害人或受害物體的非法庭審最後宣布休庭,沒有任何結果。
◎近七旬老太被綁架逼供,連遭幾十個耳光被打昏死,殘疾老伴無人照料
鐘秀鳳,女,六十九歲,鹽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被城南公安分局朱某等八個警察闖入家中,雙手背銬銬走,被關進洗腦班迫害。她七十三歲的丈夫一條腿截肢,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整日以淚洗面。同年五月十五日,鐘秀鳳再次被綁架。
鐘秀鳳被綁架後,遭到拷打逼供,一連被打幾十個耳光,被打得昏死過去後,被送醫院搶救,警察怕出危險擔責任,趕緊把她送進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鐘秀鳳被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非法刑期滿,她兒子去接她回家,看守所還勒索她兒子六千元的所謂「保管費」,否則不放人。迫害人還要收「保護費」,劣跡比流氓綁匪更勝一籌。
◎朱玉芳(朱玉芬),女,九十歲,泰州靖江市法輪功學員。因堅持在公眾場合講法輪功真相救世人,遭到靖江市「610」、國保、當地派出所警察長期騷擾與迫害。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七月期間,朱玉芳被綁架,被放回家後,不斷遭騷擾、非法抄家搶劫。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遭非法開庭,給她的家人和她本人帶來極大傷害。
◎沈慧清,女,八十三歲,鎮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沈慧清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的過程中,被不明真相、不聽勸善的世人用手機聯繫派出所舉報,導致她被派出所綁架。五月二日晚,沈慧清被「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非法庭審。
◎南京市法輪功學員湯志蘭,八十二歲。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湯志蘭被玄武區法院非法庭審。因身體因素,非法庭審後無法進行下去,草草收場。迫害詳情參見《2019年江蘇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趙秀雲(音),女,七十五歲左右,徐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或十三日),在家中被綁架,據說被非法關押於徐州市三堡看守所,同年被非法批捕。
◎盧麗華,女,七十四歲,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因講真相救人被綁架,被所謂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後,盧麗華不承認自己有罪,沒在到期書上簽字。中共不法人員以不簽字為藉口,九月二十二日在崇川區法庭非法對盧麗華開庭,九月二十七日對盧麗華非法判刑一年。
2、遭綁架、騷擾迫害部份實例
◎南京七旬法輪功學員水莉被綁架,老伴三個多月後被騷擾離世
水莉,女,七十七歲,南京市法輪功學員。原江蘇省浦口監獄一級警督、技術工程師。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七點多,水莉被南京地鐵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多個警察蹲坑綁架,被搶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一台、大法書、真相U盤、空U盤兩個、真相傳單等私人物品若干,連老人起夜用的手電筒也被搶走。老人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並被非法扣押五千元錢。當晚十一點多,被兒子接回家。
水莉的老伴有心臟病,一直在吸氧。在此之後,病情逐日加重,天天擔驚受怕,整夜睡不著覺。三個多月後的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三時離世。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包括水莉在內的八位老年法輪功女學員被同時綁架、非法抄家,最大的七十八歲,最小的六十二歲。詳情參見本文後文「遭集體綁架迫害部份實例」部份。
◎丈夫被中共酷刑迫害致死至今沒有說法,蘇州七旬翁建珍旁聽庭審再遭綁架
翁建珍,女,七十一歲,蘇州市法輪功學員。丈夫俞惠男,蘇州市科委幹部,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被蘇州監獄酷刑迫害致死,年僅五十八歲。蘇州監獄對俞惠男的冤死至今沒有任何說法。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翁建珍參加對法輪功學員宣小妹和朱培琴的非法開庭,安檢時,被搜出隨身包裏一份《給善良人的一封信》和一個收音機,被警察(兩女一男)綁架到吳江區松陵派出所,關到一個有幾間鐵籠子的房間。
在松陵派出所,翁建珍被強行搜身,她拒絕採集手印和靠牆拍照,然後被帶進審訊室,強制坐在犯人椅上接受兩名男警察非法審問。之後,七、八個警察挾持翁進入一輛黑色麵包車,駛往翁的大女兒住處(翁與大女兒女婿同住)非法抄家,搶走了翁的法輪大法書籍、明慧書籍、插卡收音機和視頻播放機(價值五百元)等私人物品。翁建珍再次被劫持到松陵派出所,當晚在床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被放回家。
◎康乃怡,女,七十八歲,南通市通州區法輪功學員,退休教師。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在通州汽車站向世人講真相,被通州區國保大隊跟蹤監視、綁架關押、非法抄家,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零年七月,「取保候審」一年滿,國保大隊、「六一零」要求簽字。康乃怡不承認修煉法輪功有罪,不簽,被威脅扣除退休工資,讓她兒子失去工作,康乃怡被再次綁架,非法關押。
◎孫藹俠女士,八十三歲,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大學教師、工程師,二零一九年四月從南通女子監獄出獄回家,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遭蘇州市東港警務室兩人上門騷擾,一人自稱姓王。第二天,東港警務室一自稱姓華(或黃)的男子又上門騷擾,敲開門後,直接對老人拍照,說片警派他來看看孫藹俠。邊說邊下樓離去。孫藹俠大聲說:「你這是犯法行為,拍照侵犯肖像權!」
◎薛風珍,女,八十歲,鎮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多,家門鎖被人用鑽子撬開,十多人蜂擁而至,大約四人穿著警服。薛風珍問他們來幹啥,其中一人說:「我們是市公安局的,來抄家的。」他們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
◎黃如英,女,八旬,南通市崇川區法輪功學員,南通法輪功學員黃豔麗(已被迫害離世)的母親。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報導,黃如英已失蹤五個多月。二零一八年,她曾遭崇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半年,被送南通女子監獄迫害。
六、經濟迫害實例
這裏列舉的是二零二零年明慧網曝光的,江蘇省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剝奪、扣發養老金的部份迫害實例。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個人合法財產,社保部門不應該扣發、停發或者要求返還。另外,養老金不僅僅是個人財產,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剝奪一方的養老金,也是對其配偶財產的侵犯。
◎三位耄耋老人被非法扣減養老金數十萬元
江蘇省蘇州崑山市三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黃凡、王以慶、王志芳,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社保中心通知,根據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非法扣發被非法判刑服冤獄期間的基本養老金。黃凡共被非法扣發二十七萬多元;王以慶、王志芳分別被扣發十一萬多元。
黃凡老人,八十四歲,中共人員聲稱:百年後還不清,扣喪葬費;再還不清,子女還。二零零五年,黃凡患癌症中晚期,化療身體吃不消,體弱不能吃、不能睡,準備放棄治療等死。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身體正常,之後沒吃過一粒藥。她想把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告訴所有的善良人,就寫真相信。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因此遭綁架、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為此,黃凡老人被非法要求退回冤判刑期的養老金,共計272412元,剩餘金額分五年扣除,每月扣三千元,最後一月(二零二五年六月)扣2146.3元。
王以慶老人,七十六歲;王志芳老人,七十四歲,崑山市玉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在亭林公園講真相、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綁架並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崑山看守所。
王以慶被非法判刑三年一個月,共被扣發118484.8元,剩餘金額分五年扣除,每月扣1555元,最後一月(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扣1568.2元。
王志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共被扣發112751.6元,剩餘金額分五年扣除,每月扣一千五百元,最後一月(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扣1891.6元。
◎被扣發三年冤獄養老金近十萬元,淮安市左康偉提交申訴狀
左康偉,女,六十歲,淮安市清江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零八月,左康偉去銀行領取養老金時,被銀行人員告知卡裏沒錢到賬。區人社局答覆是依據勞社廳函[2001]44號文「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要求她返還非法判刑三年期間的基本養老金,共計九萬七千多元。
左康偉的丈夫王士新,因修煉法輪功,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泗洪監獄,工資也早已被非法停發,如果再停發她的養老金,整個家庭將陷入嚴重的經濟困境。經向區人社局養老保險科長、信訪局講真相,每月扣除一千元,直到扣滿九萬七千元。左康偉為此提交了申訴狀,對她這三年的非法判刑進行申訴。
◎曾陷冤獄七年半,並遭非法超期關押,南通市單漢如被扣發養老金
單漢如,男,南通市法輪功學員,曾入冤獄七年半,遭殘酷迫害。二零一九年五月,單漢如在無錫監獄冤獄七年期滿,獄方卻以單漢如沒有「轉化」為由,非法超期關押。直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出獄回到家中。地方行政部門繼續違法扣除單漢如的退休金和醫保待遇。
單漢如原在國有企業,有四十多年的工齡,養老金應該在五千元左右,每月卻只給兩千一百多元。單漢如希望相關機構儘快恢復他的養老金待遇。
◎胡榮華,女,七十多歲,南通市觀音山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七月,她所在的觀音山社區把她的名字報到社保局,將她賴以生存的退休工資停發。同年十一月十日,她被八個警察衝進家中綁架、非法抄家搶劫。
◎吳秀英,鎮江丹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被惡人停發退休工資,導致她的生活陷入極端困難之中。
◎朱秋玲,六十三歲,蘇州市吳中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社保局和單位通知她,因她曾被(非法)判刑而停發她的全部退休金,還要追回她回家後已領取的所有退休金。社保局人員給她看了電腦上的一份停發她退休金依據的三個部門(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頒布的文件。
◎蔣素珍,女,七十多歲,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在南通女子監獄遭受三年殘酷折磨,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出獄,生活來源被「六一零」和國保非法取消。蔣素珍目前沒有生活來源,只能靠房屋拆遷補助款十萬元養老。
七、其它迫害實例
1. 迫害外地法輪功學員
◎曾被枉判七年,河北雷江濤在江蘇淮安又被構陷
雷江濤,男,四十一歲,現居江蘇淮安市漣水縣的河北省石家莊晉州市法輪功學員,曾獲「全國物理奧林匹克」三等獎,二零零二年畢業於河北衡水師專,是數學系計算機班的高材生。
二零零四年,二十五歲的雷江濤被晉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先後在國家安全局看守所、晉州市看守所、冀東監獄遭受殘酷迫害。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雷江濤被淮安市公安局授意下的漣水國保大隊綁架。第二天,被帶到清江浦區公安分局後,清江浦區公安分局開出監視居住通知單。六月二十七日,雷江濤被非法「取保候審」。
國保稱攝像頭拍到雷江濤四月在廣場散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八月十日左右,國保構陷雷江濤至清江浦區檢察院。十月十三日,檢察院翟豔蘭要求雷江濤寫認罪認罰書以及「不煉功保證」,被雷江濤拒絕。檢察官喬繼梅說將會很快(非法)將雷江濤非法起訴到法院。
◎疫情中救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款三萬五千元
王香麗(王香莉),女,六十歲左右,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法輪功學員,在南京幫兒子帶孩子。二零二零年初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在南京各小區與百姓講真相,被攝像頭拍下。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被八、九個自稱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盤城派出所(一說沿江派出所)的人闖入盤城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看守所。
王香麗被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玄武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款三萬五千元。王香麗不服判決,上訴至中級法院。
◎綁架外地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河北省秦皇島山海關法輪功學員馬鐵平,在家中被山海關道南派出所及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聯合綁架。他們騙開馬鐵平的家門,把馬鐵平綁架,隨後非法抄家,搶走他家電腦和手機。馬鐵平被綁架到南京,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南京市雨花台區看守所。
◎張春芳,女,約七十歲,山東冠縣八里莊法輪功學員,被南京的國保綁架。據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中共不法人員對她非法開庭,詳情待查。
◎洗腦輸出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消息《浙江省溫嶺市新河鎮余立新被綁架經過》一文披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午,浙江省台州溫嶺市新河鎮政法委副書記李義和「六一零」頭目打電話從南京叫來兩個女幫教人員(南京市某社區「六一零」人員和以前煉過法輪功的人),坐四個多小時的車,於下午五點左右到達溫嶺市維也納國際酒店七樓上設有鐵門和專人把守的洗腦班(溫嶺市黑監獄,位於太平街道中華路四百五十八號)。
李義同時指使新河派出所副所長張宇,帶領八個警察和幾個消防員,於下午五點四十分鐘,到新河鎮南幹村法輪功學員余立新在台州市路橋區的住處,十幾個人強行把門窗砸開,將余綁架到維也納賓館七樓洗腦班。
該洗腦班黑監有十多個保安輪班,還有兩個新河派出所人員,一個新河鎮駐村幹部。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南京社區人員叫余立新簽字。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新河鎮南幹村書記把余立新送回家。
2.在外地遭中共迫害
◎徐州市黃志力在山東被綁架,十多萬元現金被中共搶走
黃志力,男,四十八歲,徐州市法輪功學員。曾在徐州市董莊煤礦工作,是新興產業紙面石膏板廠的技術骨幹,曾榮獲單位「十佳青年」稱號。修煉法輪功前患有乙肝,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二十多年一粒藥未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黃志力屢遭綁架、非法關押、洗腦迫害及經濟迫害,失去工作。身份證被紫莊派出所非法扣押,被安排到董莊辦事處打雜,臨時工待遇。他妻子沒有工作,孩子幼小,一家三口每月就靠他打雜的這四百元勉強糊口。就是這麼艱苦的生活也沒有持續多久,二零零七年四月,黃志力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入無錫監獄。
黃志力的妻子只好帶著八歲的兒子回到山東娘家。三年冤獄期滿後,黃志力也回到了山東嶽母家。徐州市賈汪區公安局和紫莊鎮派出所經常到黃志力岳母家騷擾,詢問黃志力下落,二零一八年更是以「註銷黃志力一家三口人的戶口」相要挾。給黃志力岳母家帶來了無盡的騷擾和恐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黃志力因告訴人們躲避瘟疫的良方「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被惡意構陷,被惡警闖入租住房綁架,他的兒子(二十多歲)及岳父伊廷緒、岳母謝順芳(七十七歲)同時被綁架,家中十多萬現金被搶走。第二天,黃志力與岳父、岳母被非法關押在沂南縣,兒子被釋放回家。
老年法輪功學員伊廷緒和謝順芳是山東省蒙陰縣野店鎮南峪村人。由於再次被無辜牽連,被非法抄家,多次上門騷擾,老兩口被迫離家出走,有家不能回。
◎陳冰玉,女,七十六歲,江蘇省無錫市法輪功學員,多次遭迫害,最近一次遭迫害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無錫惡人綁架,在無錫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半月。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她在家鄉浙江省嘉興市因發放真相資料,再次被當地國保綁架,下落不明。
◎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法輪功學員付健(付建),一直在上海上班。二零一九年八月,在上海掛條幅被舉報,週末回淮安接送孩子上學時,被上海市寶山區惡警跟蹤到淮安市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寶山區看守所。在公司宿舍的住處被非法查抄。家人為其請了律師。二零二零年七月底被非法開庭。
3. 冤獄到期不能回家
◎非法刑期滿,南京市雷達專家馬振宇人身自由仍受限
前南京師範大學俄語系主任張玉華表示,她丈夫馬振宇三年冤獄期滿後,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獲釋,但仍被南京公安限制人身自由,無法與妻子取得聯繫。 |
二零一九年七月,張玉華博士獲得了美國川普總統的接見,她在白宮向川普總統當面陳述了丈夫馬振宇遭受迫害的情況。二零二零年七月,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以馬振宇案為例,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和凌辱,釋放因信仰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儘管這一案件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但是馬振宇在非法刑期滿後,仍未獲得人身自由。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下午,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與張玉華博士握手。 |
馬振宇,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於山西大同,西北電訊工程學院(現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畢業,原中國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雷達總體主持設計師、技術骨幹,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擔任當時南京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馬振宇在北京為十四所爭取了數千萬元的合同。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的當天,馬振宇就被非法抓捕,之後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六個月、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總計在監獄、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九年多。在蘇州監獄,馬振宇遭遇到地獄般非人的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馬振宇被控給中共領導人寄有關法輪功的信件,而被再次綁架,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非法刑期滿。蘇州監獄稱已於九月十九日將馬振宇交給南京公安,但張玉華表示未能與丈夫取得聯絡。
雷達專家馬振宇先生 |
據了解,馬振宇遭到南京市玄武區鎖金村派出所控制,居住在南京市夫子廟附近公安某單位收發室旁邊的一個房間。公安對馬振宇的家人施加壓力,包括其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不准與張玉華聯繫。南京市幾個派出所威脅各自管轄區域內的法輪功學員,不許和馬振宇聯繫,不許看望馬振宇,否則就抓捕他們。
◎五年半冤獄期滿,徐州市中學教師潘緒軍被超期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二次被非法關押在江蘇省洪澤湖監獄的江蘇徐州市法輪功學員潘緒軍,五年半冤獄期滿,但沒有被放回家,被非法超期關押。
潘緒軍 |
潘緒軍,男,五十五歲,江蘇省徐州市沛縣沛城鎮潘閣村人,大學本科畢業,原徐州市沛縣初級中學英語教師。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外流離失所的潘緒軍被徐州市沛縣公安局惡警綁架;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徐州市沛縣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底,第一次被劫入江蘇省洪澤湖監獄關押迫害。
在獄中,潘緒軍因拒絕洗腦「轉化」,被惡警指使犯人辱罵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在地上拖、涼水潑身、搓右耳致劇痛嚴重水腫變形、綁「死人床」、草棍捅鼻孔、用針管往鼻孔眼睛注水、掐脖頸幾乎窒息等,還被惡警按地上往口腔鼻子多次灌水、戴背銬銬貨架、上恐怖約束腰帶(一種專門製作禁止煉功限制雙手在腰部的皮製腰帶)等多種酷刑折磨和非人虐待,身心遭受極大摧殘。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
酷刑示意圖:死人床(死刑床) |
酷刑示意圖:灌水 |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酷刑演示:背銬 |
中共酷刑示意圖:約束帶捆綁 |
以上是潘緒軍在中共監獄曾遭受過的部份中共酷刑演示和示意圖。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晚,潘緒軍被蹲坑的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沛縣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後,再次被劫入江蘇省洪澤湖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潘緒軍冤獄期滿,卻沒有回家,被非法超期關押。
八、二零二零年曝光的前期迫害
◎徐州市法輪功學員劉家玉遭中共精神病院迫害
劉家玉,男,江蘇省徐州市豐縣人。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冠心病、十二指腸潰瘍、關節炎不治而癒,吸煙、喝酒、賭博的壞毛病被徹底改掉,老花鏡被扔掉,火爆的脾氣也變的祥和親切。鄉親們說劉家玉煉了法輪功脫胎換骨,變成另一個人了,緊張的家庭關係也變得融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至五月三十日,劉家玉被騙進豐縣封閉式洗腦班迫害十天,又從洗腦班被騙進徐州市民政局辦的精神病院迫害九十天。
在精神病院,劉家玉被過大電(電休克)一次,過電時一人按頭、四人分別按腿、胳膊。過電時由於口中墊布沒墊好,強大的電流造成全部牙齒鬆動,牙床出血,結果導致吃飯只能吃軟食(麵條、米飯)。後來被迫拔掉真牙,換上了一口假牙。
劉家玉還被強制吃破壞神經的不明藥物,吃過後,行走、坐臥都非常難受,除非睡著了不知道難受,只要清醒,就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劉家玉平時還受到精神病人的監視,不允許他和別人說話。負責迫害劉家玉的是一個姓陳的女主任和一個姓羅的副院長。當時陳主任叫劉家玉看了中共邪黨上級發的關於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的紅頭文件,大概有三、四頁紙。
從精神病院遭迫害放回來後,有一年的時間,劉家玉都是處在精神痴呆、恍恍惚惚的痛苦狀態之中。
劉家玉後來又三次遭非法抄家,被豐縣「六一零」和縣公安局人員多次到家騷擾恐嚇,監視居住,嚴重干擾了正常生活。二零一四年和二零一五年,兩次在徐州火車站候車室遭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無法正常出行。
◎常州市龔國華和龔裕芬夫婦屢遭中共迫害
龔國華和龔裕芬夫婦,江蘇省常州市法輪功學員。因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其中,龔國華先後被非法勞教兩次,累計五年,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共四個月左右;龔裕芬四次被綁架到洗腦班,約三個多月,兩次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計二個月,一次被非法勞教二年。龔國華和龔裕芬夫婦家中三次被非法抄家,經濟損失慘重。
龔國華,在單位常年是優秀工作者,一九九七年下半年,他所在公司的一次大會上,公司領導讚揚法輪功使公司幾個老病號職工通過修煉,身體康復,正常回廠上班,工作兢兢業業,還為公司節約了大量醫藥費。龔國華和龔裕芬夫婦因此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來因為堅定法輪功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龔國華和龔裕芬欲進京上訪。十一月十六日,龔裕芬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回常州;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傍晚,龔國華在北京被綁架回常州,遭非法審訊折磨七天七夜,後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公職。這期間,龔裕芬在家被兩次綁架進洗腦班迫害。
龔國華在江蘇方強勞教所遭嚴管迫害,在烈日下、雨中不斷的被逼著跑、站、蹲;晚上不讓睡覺;中午在烈日下暴曬;頭被強行按在便桶口上;做苦役。到後來,天天逼著看污衊法輪功的教材,每日寫思想彙報。龔國華被迫害的又黑又瘦,光頭上被烈日曬焦的頭皮一層層脫落。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下午,龔裕芬被綁架進常州西林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非法抄家,經濟損失約達幾萬元。二零零五年底,龔國華和龔裕芬先後被綁架到常州林業機械廠招待所,並再次被非法抄家。兩人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左右,直到臘月過小年夜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六月,兩人先後被綁架到常州機械新村後某招待所。被第三次非法抄家。一個月後,先後被關進常州看守所迫害一個月。龔國華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一零年黃曆八月初,夫婦倆在武進雪埝農村老家,十幾個便衣企圖將他們綁架回常州。龔裕芬在屋裏把門鎖上。便衣把在院子的裏龔國華綁架到常州勤業新村西邊某小旅館洗腦迫害,同時把龔裕芬家團團圍住一天一夜,逼得龔裕芬從二樓跳下逃生,頭腳多處被摔傷。
◎章法制,男,江蘇省籍,新疆石河子法輪功學員,新疆兵團農科院水土所所長,副研究員。在開除公職、停薪等逼壓下,身心受到極大創傷,精神抑鬱,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在去農貿市場途中遭遇車禍身亡,終年五十九歲。
九、遭惡報和舉報實例
1、遭惡報實例
◎江蘇省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王立科被查
王立科,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滿族,山東蓬萊人,曾任遼寧省北寧市公安局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任大連市副市長並兼任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任江蘇省政府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江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今,任江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
其在遼寧、江蘇任職期間,親自組織、指揮參與對遼寧、江蘇地區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監控、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非法洗腦等系統的、滅絕人性的迫害。至少九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數百人被非法判刑、三千多人被綁架。在江蘇任職期間,迫害致死21人、非法判刑268人、強制送洗腦班247人、至少綁架2145人。
王立科靠積極追隨江澤民及江澤民「血債幫」曾慶紅、周永康、薄熙來迫害法輪功而得到提拔重用。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王立科兩次受到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接見。
王立科因迫害法輪功,被列入明慧網「惡人榜」,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追查通告。二零一九年九月,王立科被法輪功學員作為「人權惡棍」舉報給美國政府。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消息,王立科遭惡報,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投案自首,目前被查。
◎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淮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樂翔,遭惡報被查
樂翔,男,一九六六年五月生。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二零零二年九月任淮安市國保處副處長、國保支隊副支隊長。之前為市「六一零」成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到縣、區法輪功學員家綁架、非法抄家,包括到外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企圖撈取政治資本。
樂翔任淮安市洪澤縣(現洪澤區)公安分局局長、縣維穩辦主任期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淮安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到洪澤境內散發法輪功資料,被其非法抄家、抓捕。國內外法輪功學員先後寫信和打電話講真相、勸善,他置若罔聞、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編造假材料陷害,並積極主動勾結市「六一零」、市國保繼續加重迫害,使法輪功學員劉永軍被非法判刑三年、施素華三年、丁百靈二年、唐清一年半、魏善榮十個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樂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已被查。
◎蘇州太倉市瀏河鎮警察位洪民突然倒地身亡
位洪民(位洪明),男,蘇州太倉市瀏河鎮警察,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三月,兩名法輪功女學員在太倉市瀏河鎮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警察綁架。位洪民多次非法審問法輪功學員。瀏河鎮警察羅織了多條證據,將這兩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張家港市檢察院,致使這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點三十分,位洪民突然倒地死亡。據中國大陸公開報導:二月十二日,位洪民接手一起口罩詐騙案,二月二十日下午,他去向副所長雷清源彙報,正當雷清源低頭看筆記本上的文字時,突然聽到「砰」的一聲,位洪民倒在了地上,緊握著拳頭,臉色蒼白。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徐州邳州市土山鎮派出所協警魏雲端遭惡報猝死
江蘇省邳州市土山鎮派出所協警魏雲端去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法輪功學員向他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反而誹謗大法。法輪功學員繼續勸他不要被邪黨利用牽著鼻子走,將來會後悔的。他揚言,我就不信,還能讓我死嗎?並繼續追隨邪黨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沒過幾個月,魏雲端突然夜間猝死在自己家中。
2、遭舉報實例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迫害人權及宗教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法輪功學員可以收集整理和提交迫害者名單,以便定位迫害者。
江蘇省法輪功學員依據迫害者的犯罪事實,已舉報江蘇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王立科,江蘇省原勞教局教育科科長唐國防。
二零二零年,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舉報贛榆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李太平、賀從彬和鄭奎。
李太平,男,一九六四年生,原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兼「六一零」辦公室頭目,二零一五年卸任「六一零」頭目,二零一八年八月退二線,任主任科員。賀從彬,男,一九六二年生,原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二零一五年五月退二線。
自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發動對法輪功迫害以來,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有二百多人次遭受判刑、勞教、關洗腦班、遊街等各種形式的迫害,是整個連雲港市的重災區。
特別自李太平出任贛榆區「六一零」頭目、賀從彬任贛榆區國保大隊長以來,他們沆瀣一氣,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夥同贛榆檢察院、贛榆法院的劉顥、謝共祥、董淑進、孫建中等人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勾結鄉鎮、街道、社區、村委、書記、地痞流氓,對幾十餘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抄家,毒打、勒索罰款。不少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迫害詳情參見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文章《連雲港贛榆區610李太平及國保賀從彬罪惡簿》。
◎連雲港市贛榆區「六一零」頭目鄭奎
鄭奎,男,一九六六年生。二零一五年任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紀委書記兼「六一零」頭目。自任職以來,鄭奎不遺餘力的迫害贛榆區法輪功學員。一些法輪功學員給他寫真相信,勸他認清形勢,守住良知善念,不要聽信謊言,別做邪黨的替罪羊,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可他聽不進良言,仍然迫害贛榆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贛榆區「六一零」頭目鄭奎被舉報。
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詳情參見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明慧網文章《江蘇連雲港市贛榆區610頭目鄭奎罪惡簿》。
後記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揭露了南京市「六一零」、公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卑鄙下流的陰暗手段。淮安市中共不法人員搞「清零」迫害,當法輪功學員要求他們出示文件,留下姓名,電話號碼時,他們就不作聲,可見他們心裏也明白,他們做的事情站不住腳,見不得人。
「清零」行動中,蘇州市中共不法人員拿出所謂的「三書」對法輪功學員說:你簽字後,就為你除名。法輪功學員問,要我保證甚麼?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往哪悔?有甚麼過?並揭露江澤民腐敗治國、出賣國土、迫害法輪功等等真相,嚇得社區主任轉身就走,不敢再聽。他們不明真相,甚至不敢聽真相,只知道為了眼前利益,跟著中共邪黨瞎跑,不知道將來要付出為中共買單、為中共陪葬的毀滅自己的代價。他們是最可憐的人,面臨可怕的下場。
法輪功學員跟他們講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真相,揭露為了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的迫害,希望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明白真相不再參與迫害,才會有美好的未來。這是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大慈大悲的胸懷。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們打開心鎖,了解真相,為自己做出正確的選擇,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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