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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地區18位遭冤獄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情況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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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綜合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地區,是指佳木斯市四個市轄區:郊區、向陽區、東風區、前進區;代管的三個縣級市:富錦市、同江市、撫遠市;三個縣:樺川縣、樺南縣、湯原縣;還有原黑龍江省農墾建三江管理局等八地。現將佳木斯地區被非法判刑、在2018~2020三年已經出獄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情況整理發布,使人們了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

2018~2020三年內,佳木斯地區有18人結束冤獄迫害回家。其中,男性6人,佔33%、女性12人,佔67%;2018年回家7人、2019年回家5人、2020年回家6人(見下附表一);最小年齡48歲、最大年齡68歲、平均年齡55歲;最低刑期2年半、最高刑期8年。

所屬地姓 名性別年 齡非法關押地點刑期或回家時間(年)
湯原縣
(5人)
李秀芹58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年(20100701-20180630)
宋 丹54歲八年(20100701-20180630)
張炳坤51歲五年(20151105-20201105)
萬樹青48歲黑龍江省泰來監獄兩年半(20150728-20180128)
張寶才53歲黑龍江省呼蘭監獄五年(20151105-20201105)
樺南縣
(2人)
孫喜芹52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四年(20150125-20190124)
張瑞玲49歲雲南第二女子監獄三年半(20160306-20190905)
佳木斯市
(8人)
文英洲51歲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四年(20140618-20180617)
楊曉剛58歲四年(20160122-20200503)
楊新秋53歲黑龍江省泰來監獄四年(20140619-20180618)
李振金55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五年(20141015-20191014)
王淑英57歲三年(20160408-20190407)
吳旭姝64歲三年半(20160507-20191106)
張海霞51歲六年(20140618-20200617)
李桂月52歲五年(20150516-20200515)
建三江
(3人)
蔣欣波49歲三年(20151224-20181223)
李連榮68歲三年(20171009-20201008)
石孟昌58歲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兩年半(20151224-20180623)
18人

這18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按所屬地區簡述如下:

一、湯原縣5人

1、李秀芹、宋丹二人於十年前被非法判刑八年

李秀芹,女,一九六零年七月出生。生前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湯原縣湯原鎮,原黑龍江省湯原縣酒廠工人,曾任車間主任。一九九六年十月,李秀芹女士開始修煉法輪功,受益匪淺。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李秀芹女士熬到冤獄期滿回家。出獄時李秀芹女士的體重已由原來的一百三十多斤降到了八十多斤,走路打晃,回到家不足十天就重症復發,住進醫院,癱瘓不起。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早上七點四十分,李秀芹含冤離世,終年58歲。

李秀芹
李秀芹

宋丹,女,現年55歲,大專文化,原湯原縣鶴立鎮合江林管局黨幹校護士。

'法輪功學員宋丹'
法輪功學員宋丹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湯原縣法輪功學員李秀芹、李俊英、李淑雲、李豔榮、李孝梅、宋丹、張秀英、姜紅、裴志福,還有一名鶴崗市新華農場的法輪功學員宋會蘭共十人,乘坐麵包車去到湯原縣吉祥鄉首望村發送神韻光盤及其他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惡意舉報,遭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後被構陷,非法判刑。李秀芹、宋丹、姜紅各被非法判刑八年;李豔榮、李孝梅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半;李俊英、李淑雲、張秀英各被非法判刑七年;裴志福被非法判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蒙冤的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劫送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詳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九法輪功學員被誣判重刑》、《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宋丹被迫害經歷》。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李秀芹和宋丹二人冤獄期滿回家。至此,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 黑龍江省湯原縣遭綁架的九名法輪功學員李秀芹、李俊英、李淑雲、李豔榮、李孝梅、宋丹、張秀英、姜紅、裴志福等已全部回家。其中,李孝梅、李淑雲、張秀英、姜紅等四人被提前釋放,裴志福被判緩回家。

不幸的是: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張秀英女士被提前一年釋放回家,六年的牢獄迫害致使張秀英的身體嚴重受損,回家一個多月後,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終年71歲;李秀芹女士回家不久,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含冤離世。詳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省湯原縣法輪功學員李秀芹被迫害致死(圖)》。裴志福先生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含冤離世。

2、萬樹青於四年前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萬樹青,男,現年49歲,黑龍江省湯原縣大營農場五隊職工。

'萬樹青回家後近照'
萬樹青回家後近照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萬樹青與三姐萬淑蘭(法輪功學員)在湯原農場發放起訴江澤民的真相資料。當晚,姐弟倆被湯原農場公安局警察綁架到綏濱拘留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拘留期滿,萬淑蘭被家人接回。萬樹青被湯原農場警察鄧新文劫持到寶泉嶺管理局農墾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萬樹青被寶泉嶺農墾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鶴崗市的寶泉嶺農墾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萬樹青,萬樹青被非法判刑兩年半,被勒索罰金六千元。萬樹青遂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上訴。萬樹青的委託律師收到省農墾中院的通知信函,告知將不開庭審理萬樹青案二審。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萬樹青被送到佳木斯監獄集訓隊非法關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萬樹青又被轉押到黑龍江省泰來監獄,非法關押在五監區一中隊。

萬樹青曾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在黑金河果樹場發真相資料時,遭不明真相的村民付偉惡意舉報,被黑金河鄉派出所、湯原縣國保大隊周鐵剛等惡警綁架,在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被湯原縣法院非法庭審,判三年,送佳木斯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多次遭到酷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午,法輪功學員萬樹青冤獄期滿回到家。

3、張寶才、張炳坤夫妻二人於五年前被非法判刑

張寶才,男,現年五十三歲,大專學歷,原在某金礦給領導做文字秘書;張炳坤,女,現年五十一歲,大專學歷,曾是某中學英語教師。張寶才和張炳坤夫妻從事個體經商開店,家住湯原縣湯原鎮華勝小區。二人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張寶才、張炳坤夫婦'
張寶才、張炳坤夫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三點多,張寶才、張炳坤夫婦實名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在自家經營的佳宇電腦數碼商行遭湯原縣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六、七個警察的野蠻綁架和非法抄家。當晚,張寶才被劫持到湯原縣看守所,張炳坤被劫往佳木斯市看守所,後被構陷到湯原縣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二十九日,湯原縣法院兩次非法庭審張寶才、張炳坤,兩人均被非法判刑五年。張寶才、張炳坤委託二審代理律師,向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對張寶才、張炳坤二審案件在第二法庭兩次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張寶才、張炳坤上訴,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張寶才被劫送到位於佳木斯市郊區蓮江口農場的佳木斯監獄集訓隊,後被移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五監區。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早五點,張炳坤被劫往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張炳坤提前出獄回到家中。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晚,張寶才出獄回到家中。

二、樺南縣2人

1、孫喜芹於五年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孫喜芹女士,現年53歲,原佳木斯市樺南縣檔案局職員。

'孫喜芹'
孫喜芹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孫喜芹在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樺南縣八浪鄉派出所所長馬長勝路遇看到,馬長勝立即叫來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將孫喜芹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並非法抄家。國保大隊長李曉林和其他警察對孫喜芹非法審訊到晚上十點多鐘,沒有達到目的,就將孫喜芹送到樺南縣林業局看守所非法關押。而後又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樺南縣檢察院對孫喜芹下了非法批捕令。七月初,構陷卷宗遞交法院非法起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十點,樺南縣法院非法庭審孫喜芹,孫喜芹被非法判刑四年。孫喜芹被劫往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三監區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孫喜芹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2、張瑞玲於五年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張瑞玲,女,現年50歲,家住佳木斯市樺南縣石頭河子鎮義和村1組74號。一家三口人在異地做生意,曾住在雲南省玉溪市易門縣麗華賓館203室。

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中午,法輪功學員張瑞玲和當年22歲的兒子高古月被雲南省玉溪市易門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警察吳正坤、陳濤、李紹波、湯豔勇、楊志成等人綁架。張瑞玲隨身包裏的真相幣、真相資料等物品被警察搶走。當日下午,國保副大隊長孫雲健等其他警察到易門縣麗華賓館張瑞玲的住處,掠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物品。張瑞玲的丈夫高貫臣被劫持,在國保大隊做過非法訊問筆錄後放回。高古月被非法關押到易門縣看守所刑事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張瑞玲被非法關押到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刑事拘留。八月五日,張瑞玲被構陷到易門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易門縣法院在玉溪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張瑞玲,張瑞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張瑞玲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三、佳木斯市8人

2、文英洲、張海霞夫婦於六年前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年

文英洲,男,49歲,佳木斯鋼廠職工。二零一四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張海霞,女,現年51歲,原為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針織二廠職工。二零零一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文英洲與張海霞夫婦'
文英洲與張海霞夫婦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點多,文英洲、張海霞夫婦及時年21歲的女兒文博一家三口,在哈爾濱市香坊區的租住房裏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區公安分局、軍民街派出所警察野蠻綁架,非法抄家。綁架後不久,張海霞女兒文博被放回。

八月二十日,香坊區法院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對文英洲、張海霞夫婦進行非法開庭。當日非法庭審,因為法官袁越無理趕走兩位辯護律師而被中斷。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哈爾濱市香坊區黎明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文英洲、張海霞夫婦。文英洲被非法判刑四年,曾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十二監區被非法關押。張海霞被非法判刑六年,曾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監區被非法關押。詳見明慧網文章《張海霞被迫害精神失常 黑龍江女子監獄拒保外就醫》。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文英洲冤獄期滿出獄回家。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張海霞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3、楊新秋於六年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楊新秋,男,現年54歲,一九九一年畢業於佳木斯師範專科學校化學系,同年就職於佳木斯市麗莉中學(原松江中學),是一名優秀的化學教師,家住佳木斯東風區。二零零一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楊新秋'
楊新秋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四時許,楊新秋在學校利用手機播放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語音電話,被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在佳木斯市拘留所、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楊新秋被佳木斯市東風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曾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十五監區一分區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楊新秋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4、王淑英於四年前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淑英,女,現年58歲,原為大商集團佳木斯百貨大樓營業員,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新誼社區。

'王淑英'
王淑英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八時許,佳木斯市向陽區西林派出所副所長邵昆海、片警田新民和兩個特警去王淑英家,非法入室抄家,把王淑英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把王淑英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四月二十四日以後,由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將王淑英劫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六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對王淑英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把構陷王淑英卷宗移送到向陽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三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兩次非法庭審王淑英。三月十日,法院告知王淑英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王淑英提出上訴。五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王淑英被轉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曾在十一監區(嚴管監區,後更名為八監區)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法輪功學員王淑英女士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5、李振金於六年前被非法判刑

李振金,女,現年57歲,原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後遷居到牡丹江市寧安(縣市)。一九九七年,李振金與丈夫楊德賢一起在佳木斯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中,李振金的丈夫楊德賢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在被迫害中離世;李振金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當年十五歲的孩子在極度的恐懼、痛苦中失去了學業。中共惡黨迫害的李振金家破人亡。

'李振金'
李振金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牡丹江市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趙子新、副隊長李永斌夥同林業第二派出所的多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李振金的住處蹲守伺機綁架了她,並強行非法入室抄家,將家中兩台電腦、三台打印機、六千多元現金、二千本明慧台曆成品和原料、幾十本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財物搶劫一空。同時綁架了暫住在李振金家的兩個外地流離失所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並將兩位老人非法拘留半個月。李振金被非法關押到牡丹江市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基層法院非法庭審李振金。李靜林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李振金當庭提出要控告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李振金被告知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李振金委託代理律師李靜林向黑龍江省林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沒有公開開庭審理,上訴被駁回,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李振金被送往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李振金提前結束冤獄回家。李振金回家後得知,國保警察搶走她家的六千多元錢,只退回兩千多元,其餘四千多元錢被國保警察佔為己有。李振金家人多次去找他們要錢,國保大隊警察總是推三阻四,至今不還錢。李振金被非法關押期間的六萬兩千多元退休工資,也被邪黨全部扣下了,一分錢也不還。詳見明慧網文章《勞教三年判刑五年 黑龍江寧安市李振金揭露獄中迫害》。

6、吳旭姝於四年前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吳旭姝,女,現年65歲,曾經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政府直屬建設局(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辦公室副主任兼會計,家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向陽區永太社區2組93號。一九九七年一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功。

'吳旭姝'
吳旭姝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下午五點多鐘,吳旭姝在七台河市被當地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不久,構陷吳旭姝的卷宗被移送到桃山區檢察院,檢察院構陷到桃山區法院。詳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七台河市十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兩次非法庭審吳旭姝。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吳旭姝在看守所接到判決書,被非法冤判三年零六個月,並判處罰金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吳旭姝女士被轉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在十一監區(嚴管監區)。

吳旭姝女士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郵寄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追查其刑事罪責,依法嚴懲。詳見明慧網文章《歷經魔難十六載 矢志不渝蓮花開》、《遭酷刑、精神病院摧殘 公務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法輪功學員吳旭姝女士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7、楊曉剛於五年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楊曉剛,男,58歲,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戶籍在富錦市。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多,楊曉剛、李玉蘭夫婦在家遭到佳木斯市向陽區西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楊曉剛被取保候審釋放。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楊曉剛回家後又遭報復性綁架。

楊曉剛、李玉蘭夫婦被構陷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是在佳木斯市看守所秘密進行的。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楊曉剛、李玉蘭夫婦接到非法判決,楊曉剛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玉蘭被判三年緩五,並且每人被判處罰金兩萬元,總計四萬元。後李玉蘭被釋放回家,楊曉剛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被劫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楊曉剛冤獄期滿被釋放回家。

8、李桂月於五年前被非法判刑

李桂月,女,現年52歲,原家住黑龍江省依蘭縣三道崗鎮葦子溝村葦子溝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李桂月'
李桂月

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李桂月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來到佳木斯市,為了維持生活,經同修介紹照顧一位獨居的九十多歲的朝鮮族老太太,同吃、同住。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李桂月在佳木斯市勝利路東段走進發電廠平房區,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碟過程中,遭當地兩個警察綁架到南衛派出所(已和長勝派出所合併,稱長勝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被構陷到佳木斯市東風區法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佳木斯市東風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和法院合謀非法庭審被非法關押半年多的李桂月。北京來的正義維權律師當庭為當事人李桂月做了無罪辯護。李桂月被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被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李桂月個人經歷請詳見明慧網文章《遭非法庭審 李桂月委託家人起訴元凶江澤民》。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桂月女士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四、建三江3人

1、建三江前進農場蔣欣波於四年前被非法判刑三年

蔣欣波,女,現年50歲,前進農場中學優秀教師,家住佳木斯市同江(縣市)前進農墾社區。

'蔣欣波'
蔣欣波

「建三江事件」後,青龍山洗腦班解體。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釋放了當時非法關押的最後一人就是蔣欣波。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蔣欣波和受到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部份受害者及親友,到黑龍江省人大、檢察院、高法、農墾中院等部門控告青龍山洗腦班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遞交舉報訴狀。當局十分恐慌,瘋狂報復。黑龍江省公安廳督促成立了「1028專案組」,在佳木斯、建三江、前進三地瘋狂綁架十幾名依法訴訟的法輪功學員,有七人被非法判刑,其中蔣欣波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蔣欣波在家中遭當地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和構陷。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建三江農墾法院受中共610的操控,兩次非法庭審蔣欣波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蔣欣波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三萬元。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蔣欣波被劫送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在九監區(嚴管區)。關於蔣欣波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建三江教師蔣欣波自述遭迫害經歷》、《女教師遭四年冤獄後兩度被囚青龍山洗腦班》、《控告洗腦班 建三江女教師又被冤判三年》、《黑龍江女子監獄對王豔秋、陳靜等人的殘忍折磨》等。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蔣欣波冤獄期滿出獄回家。

2、建三江七星農場石孟文於四年前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石孟昌,男,58歲,一九六二年五月一日出生,家住富錦市建三江七星農場。

'石孟昌'
石孟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石孟昌、韓淑娟夫婦在親屬家被綁架、非法抄家。後非法關押到建三江七星拘留所。石孟昌的兒子石奇磊隨後也被綁架。十五天之後,石孟昌被轉為刑事拘留。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被劫持到建三江農墾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構陷到建三江農墾法院。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時,建三江農墾法院非法庭審石孟昌。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石孟昌被告知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石孟昌當庭表示要求上訴。石孟昌被劫送到佳木斯監獄集訓隊不久,年末就被轉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十三監區。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石孟昌冤獄期滿出獄回到家。

3、建三江紅衛農場李連榮於三年前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連榮,女,現年68歲,一九五三年出生,農墾建三江管理局紅衛農場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李連榮女士在發放真相資料時,遭當地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二月初,李連榮被構陷到建三江農墾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建三江農墾法院非法庭審李連榮,李連榮被非法判刑三年。李連榮當庭提出上訴,家人聘請律師為李連榮二審辯護。黑龍江省農墾中院非法維持一審原判。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七日,李連榮女士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零年十月八日,李連榮女士冤獄期滿出獄回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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