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百修自己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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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最近,對修煉向內找有些體會,寫出來和大家交流。文中提到的現象,只是為了說明修煉過程,目地是為了走正修煉路,如果有傷害到當事同修或說的不夠準確,請同修原諒。

我們當地有一個B同修,是協調人。我們認為,多年以來,B同修在資金來源與使用方面,一直是很不嚴肅。很多人知道這件事,但因為當事同修B太強勢,同修們只能背後議論,而不敢當面交流。

最近,我們又發現該同修做了一種資料不合適,我建議不發,只跟其他同修說了自己的認識,做資料的決定還由該協調同修B負責。

回到家以後,一晚上,我都在想這件事,感覺自己學的圓滑了,明明確信這件事不在法上,卻明哲保身,不為同修負責,不為大法負責,這不也是私嗎?

這時,我與該協調同修B已經兩個月沒見面了。這期間,有同修長時間找不到她,擔心該同修因走不正被迫害。所以我和另一個同修決定,首先不承認舊勢力的迫害,其次一旦見到該同修,我們就站在為同修負責,為法負責的基點上,和她坦誠的交流:一個是資金問題,一個是私自整理資料的問題。

以上說的是「事」,下面才是我真正想要表達的。

一想到要和該同修交流,我先反映出來的就是怕,怕同修翻臉,怕同修不接受,鬧個不歡而散,怕同修大聲的指責我,怕同修出來一大堆的解釋。

再返出來的就是煩,煩看見同修表現的那些樣子,這些年都看煩了;一給她提意見,就遭強烈排斥。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同修A坦誠的說了出來,我說,我帶著這些心說出來的話,怕起不到好效果。A同修說,咱就本著完全為了同修好說,同修也不容易啊!只要是堅持修到現在的同修,都了不起啊!我說,那咱除非做到師父法中要求的:「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別人心裏不服而只是表面的服從,那麼看不見時還會按著自己的意願行事。」[1]同修A說,那咱就本著師父的法先修自己,純淨自己,完全為了同修好。

說到這,感到好像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找到了自己長期不能超越自己的原因。不能再昇華的阻礙來自於自我不能做到跳出事件本身,百分之百的找自己。過去,自己總是邊找別人,邊找自己,有時找自己多一些,有時找別人多一些,還用「提醒別人」為掩蓋,好像為了別人好,多麼狡猾的人心啊?這些年,機會被一次次的浪費了,多少次矛盾中,都是在向外看啊!

現在我才體會到,只有做到百分之百向內找,才是真正的修煉,哪怕帶著一丁點向外看,都不是真正的修自己。只有做到百分之百向內找,才會謙卑,才能看到真相,法理才會體現,境界才會昇華。

感謝慈悲的師父,感謝善良的同修A,感謝協調同修(這些年受苦了)。感謝師父的苦心安排,讓我們藉著這件事共同提高。

過了幾天,見到了該協調同修B,此時的我已經沒有了想要怎麼說、想要同修怎麼樣的念頭,也沒有了同修會怎樣的思維(師父給拿下去了),只是平和的、坦誠的、善意的講出了我的認識、做法和建議。真的很神奇,同修B也很平和,竟然聽進去了,自始至終,氣氛很祥和。

本文只代表自己現階段的認識,修煉人的認識是有限的,而大法有著無限的內涵,需要我們在實修中去領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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