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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押兩年 山東王翠英、趙愛真再次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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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山東菏澤市鄄城縣法院通過視頻形式,再次非法庭審已被非法關押兩年的法輪功學員王翠英、趙愛真。王翠英、趙愛真再一次依法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表示修煉法輪功合法,擁有法輪功書籍和宣傳品合法,做好人無罪,希望法官槍口抬高一釐米,判她們無罪。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在鄄城縣法院的第一次開庭上,辯護律師依法做無罪辯護,有力地震懾了當地的公檢法及政法部門,案卷以證據不足退回至檢察院。後來請無罪辯護的律師時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和迫害。

原本定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再次開庭,但臨開庭之前一天,鄄城縣法院范虹通知家屬視頻設備損壞,暫停開庭,開庭時間待定。

這次鄄城縣法院檢察院妄圖趁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判。中國新年前後,法輪功學員家屬曾多次打電話問開庭時間,均沒得到答覆,直到本次開庭前兩天,家屬再次打電話詢問,才被告知三月十二日開庭。在家屬的質問下,范虹說他們沒有義務通知(開庭時間)。

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從趙愛真、王翠英家中搜到的所謂「物證」,包括法輪功書籍、真相冊、真相幣等1000多件。公訴人指出趙愛真製作的這些法輪功宣傳品都是王翠英背後指使,並有趙愛真供詞為證。對此,趙愛真辯護道:公訴人所言並不屬實,她本人有老花眼,審訊室光線昏暗,公安機關根本沒讓她看清楚筆錄就逼迫她簽字,誘騙她簽了字就沒事了。並且,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說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數量再多都不屬於「罪證」。

王翠英說與趙愛真並不相識,而公安機關利用非法手段製造假證據,企圖栽贓陷害,是不是執法犯法?

此次非法開庭進行了近兩個小時,審判長范虹沒有當庭宣判。法庭給王翠英、趙愛真指派的援助律師形同虛設。

王翠英一九六三年生,原中共菏澤市委黨校幹部,二零一八年退休。一九九八年,因一身疾病求醫無果走進法輪大法,清正廉潔,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被評為「全省系統先進工作者」,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評為「全市系統先進工作者」,並全票通過副處級幹部提拔。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在路邊發送真相冊子時,被跟蹤監控的牡丹區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搶劫。

趙愛真,生於一九五五年,原菏澤市糖果廠退休職工,原來一身疾病,二零一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了身心的健康。

王翠英、趙愛真兩人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菏澤市看守所。距離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已經過了兩年時間,給當事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沉重的傷害。

參與法輪功案件的公檢法人員,相信你們也已經了解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是強加之罪,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法輪功的案件不僅是冤假錯案,並且在整個辦案過程中充斥了各種執法犯法、造假的行為。

最新修改的《公務員法》第六十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責任終身制」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者的後路。如同三反、五反、文革、六四一樣,如果有一天法輪功平反昭雪,所有參與的人必被清算,判決書上你的一個簽字,就成為將來追責的罪證,到時「上面」的人會為你們承擔嗎?真心希望你們能在這件事上做出正確選擇,及時的懸崖勒馬,在自己的職責範圍之內將功補過,為自己和子孫留有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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