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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法輪功學員趙愛真、王翠英被非法關押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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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法輪功學員趙愛真、王翠英,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兩位學員和代理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把案卷退回至鄄城縣檢察院補充調查。

年後借武漢肺炎(新冠病毒)疫情原因,構陷案件被無限期拖延開庭,也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六月份,鄄城縣法院通知家屬可以視頻形式進行二次庭審,如要請辯護律師需要到先去司法局備案。

在為二次開庭準備的期間,家屬為學員找律師做無罪辯護。受到來自各方面的阻撓與破壞,先後簽訂的幾位代理律師都遭到上級單位的施壓。菏澤市司法局通過律師協會,找到律師所在事務所的領導「談話」,以年審等為要挾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給辯護律師造成很大精神壓力,被迫提前解約。

趙愛真和王翠英仍被非法關押在菏澤市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零五個月。看守所條件惡劣,超期超人數關押,20多人擠在20平米的監室,酷暑天不許洗澡、洗衣服,一週允許洗一次頭。

趙愛真,生於一九五五年,原菏澤市糖果廠退休職工,原來一身疾病,二零一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了身心的健康。

王翠英,於一九六三年生,原中共菏澤市委黨校幹部,二零一八年退休。一九九八年,因一身疾病求醫無果走進法輪大法。退休前工作於黨校財務系統,由於其公正無私、清正廉潔,得到了其單位領導和同事的高度評價。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被評為「全省系統先進工作者」,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評為「全市系統先進工作者」,並全票通過副處級幹部提拔。

二零一二年,王翠英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二年,後因勞教制度被廢止,提前九個月結束冤獄。上級單位以勞教為由罷免了王翠英的副處級幹部職務,剋扣勞教期間全部工資。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菏澤市牡丹區法輪功學員王翠英在路邊發送真相冊子時,被跟蹤監控的牡丹區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搶劫。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王翠英、趙愛真被挾持帶入法庭,庭審期間,手銬、腳鐐一直沒有給卸掉。鄄城縣檢察院一個男檢察官公訴人對兩人念了冗長的公訴書,列出的所謂「物證」被重複舉證四、五遍之多,一千二百多件「物證」,卻一件也沒有拿到法庭上公示,只有模糊不清的幾張照片。而其中的所謂「證人證詞」,其實是王翠英和趙愛真被非法拘留之後,他們的家屬被叫到公安局做筆錄詢問的幾句話,被誘騙簽了名字,簽字的內容家屬證實並不屬實。

趙愛真說:法輪功不是×教(註﹕共產黨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大法是正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益而無一害。抄走的電腦、打印機是私人財產,幾乎每個家庭都會有,個人修煉和弘揚傳統文化的物品,不能作為罪證。可以把從家中搜出的書籍、光盤當庭朗讀、播放,看看裏面到底寫了甚麼,有哪些內容破壞法律實施了。

王翠英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自己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去發大法真相資料,就是要讓更多的人受益。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只有握有相當權勢的人,才最有可能觸犯此罪,老百姓根本不可能破壞的了法律實施。法輪大法是佛法,已弘傳至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大法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三十九種文字,只有在中國大陸被迫害。迫害法輪功在國際上是見不得光的,為甚麼政府不讓公務人員出國,就是怕他們看到這些真相。她希望審判長、陪審員能夠遵循自己的良知、善念,無條件釋放她們,同時,公訴人能夠撤訴。

律師辯護道:出示的物證照片不清晰,無法證明是王翠英所有,「物證」數量也與之前案卷中數量不一致。根據中國刑事證據原則,對於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輕口供。公訴人說王翠英指派趙愛真製作法輪功資料,除了趙愛真模糊不清的供詞,沒有其它證據。並且,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說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迫害佛法,罪業無邊。奉勸還在參與迫害修煉人的公檢法司工作人員,在這個歷史巨變的關頭,不要再助紂為虐,趕快了解大法真相,將功補過,善待、智慧的保護法輪功學員,也是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光明的後路。

山東菏澤市鄄城縣法院:審判長 范虹(女)0530-3137321(辦公)
山東菏澤市鄄城縣檢察院:公訴人 王在岩 18661572293 、檢察長 張勤 1561570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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