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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八年 安徽淮南市馬海雲再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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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三月十八日,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區法輪功學員馬海雲,因傳播真相資料,在淮南市田家庵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法官不斷無理、粗暴打斷律師的無罪辯護,最後把律師趕出法庭。馬海雲本人的辯護也被打斷。

馬海雲,女,59歲,原是電子工業部第八研究所(淮南)光纜車間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馬海雲因為堅持信仰,多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四年元月份,馬海雲被非法關押到安徽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馬海雲在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遭淮南市國慶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馬海雲被非法關押在淮南市看守所。

國慶路派出所警察將馬海雲被構陷的案子移交到淮南市田家庵公安分局,後構陷到淮南市田家庵區法院。在開庭前,律師前去看守所會見馬海雲,看守所人員以疫情當前,拒絕接見。

三月十八日,馬海雲被非法庭審期間,法官不停的敦促律師快講,並打斷律師的無罪辯護,指責律師不聽(邪)黨話,為法輪功辯護,最後法官把律師趕了出去。

馬海雲本人的辯護也被法官打斷。

當庭沒有宣判,法官告知一個星期才有結果。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馬海雲和丈夫許渝發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馬海雲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她的家裏,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十九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馬海雲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當地警察帶回,非法關押看守所六個多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被八所無理開除公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馬海雲散發真相資料,被第三次非法關押淮南看守所。九個月後,從看守所,馬海雲又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二十六天。

回家後,不到一個月,馬海雲又被強制進洗腦班,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馬海雲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馬海雲又一次被非法關押淮南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四年元月份,被非法關押安徽省女子監獄。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馬海雲從監獄回家,靠打工生活。

二零一二年六月份,馬海雲又被非法關押淮南看守所,一個月後回家。馬海雲和丈夫許渝發均靠打工維持生活。

馬海雲的丈夫許渝發,今年62歲,被迫害前,也是八所光纜車間工人。二零零一年十月份,馬海雲在洗腦班遭受迫害二十六天後回家,淮南市六一零的人卻把許渝發強行留在了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元月份,許渝發給其他法輪功學員傳遞《明慧週報》,被人惡意舉報,八所保衛科又要把許渝發關進洗腦班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因妻子馬海雲屢遭迫害,數次抄家,許渝發不堪忍受來自單位、警察、六一零及家庭的層層壓力,於二零零二年元月底,離開了單位,離開了家,開始了流離在外的漂泊生活。十七歲的女兒獨自在家生活。

許渝發離開單位後,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份,被八所開除公職。二零零三年五月份,許渝發被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判三緩五。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許渝發、馬海雲夫妻倆被安徽淮南國慶路派出所警察找去,為「訴江」一事,問情況後,讓簽「不煉功保證」,不簽就非法拘留。馬海雲因拒絕簽字,被綁架到拘留所,迫害十四天,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回到家。

參與迫害者:
淮南市田家庵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湯孝華 電話 13645544222
淮南市田家庵檢察院 檢察官 熊鳳生
淮南市田家庵檢察院 檢察官助理 蔡亞男
淮南市田家庵法院 刑二庭 法官 陳英 電話 (辦公)0554-217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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