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的人生坎坷,經歷了很多的磨難。特別是我的左腳多次嚴重受傷,到處求醫,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積蓄,還欠了一筆錢,結果是癱瘓在床上一年多。後來,行動都離不開雙拐。
正在我失望至極的時候,鄰居給我介紹了法輪功,並給了我一本《轉法輪》。看書後的第三天,鄰居就扶著我到煉功點煉功。
一個月後,我扔掉了一根拐杖,二個月後,扔了另一根,煉功三個月,我成了一個完完全全的健康人。我的內心無比的喜悅,這種喜悅不僅是因為我獲得了健康的身體,更是因為我得到了宇宙高德大法,我真正的明白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和人生的目的,我太幸運了。
修煉後,心中裝著真、善、忍,時時刻刻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同時也想著把這樣好的大法介紹給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受益。
然而,沒想到的是,這樣一個高德大法,卻遭到獨裁者江澤民的殘酷迫害,他無視上億人修煉受益並帶動整個社會道德回升的事實,利用手中的權力,發起了這場至今已長達22年的瘋狂迫害。
我作為一個普通大法修煉者,我也遭長期迫害。我的電話被監聽,遭非法刑事拘留兩次、兩次關洗腦班遭暴力洗腦、非法勞教三年,非法抄家無數次,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
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三月底,普定縣公安局李潤英等惡警來到我家,欺騙我說:「你去局裏一趟,有點事要問問你,」就把我帶走了。
其實,他們並沒有帶我去公安局,而是直接把我送到了收容所。他們非法關押了我一夜,第二天一早,就把我和另外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進了普定縣看守所。一關就是五十七天。期滿,警察還讓我們自己出生活費,被我們拒絕。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去農村發放有關法輪大法的真相資料,被村裏的大隊書記惡意舉報。五月二十一日,幾個警察到家中,將我和另外五位同修分別關進普定縣看守所及安順市第一看守所。
我被非法關押在安順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要將我們六人非法勞教三年。到勞教所體檢時,我和另外二人因身體有問題,被勞教所拒收,普定看守所和戒毒所也拒收我們。警察就將我們非法關押在普定縣收容所。
被關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當地公安警察李潤英、黃華紅等人,再次採用欺騙手段,將我和六、七位法輪功學員騙到公安局。隨後,將我們強行拖到普定縣精神病院旁的所謂「法制中心」,即洗腦班。
在洗腦班,他們安排了很多單位的人員輪番給我們所謂「上課」,也就是照著當時電視、報紙上散布的謊言,來對我們進行說教,企圖用這種方式讓我們放棄信仰。每天還逼我們看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強行對我們進行洗腦。
二零零二年的黃曆新年,我們依然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洗腦班的伙食極差,家人來探望我們,看見我們吃的東西,都難過的看不下去了。
二零零二年七月,在中共所謂的敏感日,公安警察李潤英、黃華紅等再次將我們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進洗腦班。這次,他們知道,無論他們使用甚麼手段都是徒勞的,乾脆就不再找任何人來給我們所謂「上課」,也沒有讓我們看那些誣蔑大法的電視,就是把我們強制性的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整整二個月。
在貴州女子勞教所中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清早六點,一幫警察來到我家,使勁敲門,我丈夫不知何人為何事,趕快去開門。十幾個警察一下子都衝進屋裏,說讓我補足二零零三年的勞教期,今天來就是要送我去勞教的。
我拒絕跟他們走,他們就上來五、六個人,強行把我抬出門。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大聲向周圍民眾講真相。一路上,他們抬著我不放。其中休息了幾次,也是使勁拽著我。就這樣,他們像土匪般的強行綁架了我,送到勞教所。
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指令下,貴州女子勞教所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她們安排六個吸毒犯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視,即所謂「包夾」,我每天被逼著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罰我每天面對牆壁站軍姿至少五小時,多的時候站十幾個小時,背所規隊紀。
長時間不讓我睡覺,並限制站在一平方米的範圍內,不准超越半步,姿勢站歪了,包夾就破口大罵。上廁所,我也要請示批准才行,有時包夾故意刁難不讓上,或拖延時間,讓我痛苦的憋著。長時間不讓我洗澡和換洗衣服。
每天,我被迫做奴工,每天一般都是十小時以上。勞教所惡警每天給我下指標,不管我會不會做,都必須得當天完成。惡警還拿「領款單」逼法輪功學員簽名,她們冒法輪功學員的名領錢,還不准我們問是甚麼錢,而我們一分錢都沒得過。這些惡警就這樣榨取我們的血汗,把我們變成他們賺取黑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