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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13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二到十年 中法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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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農安縣張秀芝(64歲)、蔡玉英(66歲)、高曉岐、馮立齊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農安縣公安局警察從各自家中秘密帶走、構陷,十幾名當事人分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冤判兩到十年,罰金五千到兩萬元不等。因不服非法判決,依法上訴,現已全部被長春市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瘋狂綁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長春市農安縣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此次非法抓捕行動,是由長春市政法委和農安縣政法委共同策劃實施的,此前七月一日,長春市政法委書記馬延峰親赴農安縣部署非法抓捕行動,七月十三日,農安縣政法委、610召開會議落實具體行動方案。

七月十五日清晨,在農安縣政法委書記張凱楠、公安局長李興濤二人的指揮下,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轄區多個派出所統一行動,出動大量警察,開始實施大規模非法抓捕行動。他們如土匪流氓般砸窗撬鎖,強闖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將法輪功學員家中的書籍、手機、電腦及錢財洗劫一空,同時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

此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蔡玉英、於春林、於姣茹、姜全德(離世)、孫秀英、單為和、董秀輝、馮立齊、高曉歧、郭佩英、李淑梅、李偉、呂相富、任永平、孫鳳仙、吳冬梅、張桂榮、張敬元、張淑雲、張秀芝(居住長春市內,被農安縣國保綁架)、趙秀蘭、周秀娟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另有孫鳳仙的丈夫張偉、任永平和張敬元的女兒張一同時被綁架,還有老郭太太(85歲左右)家遭騷擾。

法輪功學員姜全德、孫秀英正在熟睡,突然有人敲炕,老倆口在睡夢中睜開眼睛一看,屋裏站滿了警察。這些警察半夜翻牆進院,直接入室,將已年近七十的老倆口綁架,搶走了大法書籍等物品。飽受中共迫害的姜全德,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仍然被綁架到看守所,於八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早晨六點多,法輪功學員高曉歧(女)去法輪功學員趙秀蘭家,警察正在屋內搶劫,他們直接將高曉歧綁架,並且立刻查到高曉歧的家,從窗戶進入樓內,當時高曉歧家中年近九十高齡的老母親受到驚嚇。警察在高曉歧家搶走十幾萬元的現金。高曉歧在派出所受到刑訊逼供,警察氣急敗壞打她很多耳光。

法輪功學員吳冬梅被綁架時,她丈夫趙大志去世剛十天,警察穿著便衣,闖進吳冬梅家,非法抄家,並強行帶走吳冬梅。家中只有三個孩子,最大的女兒大學剛畢業,還沒有從失去爸爸的悲痛中走出來,媽媽就被綁架枉判。

張敬元七月十五日早晨七點多鐘要送女兒上班(實習),發現門眼被紙糊住了,也沒多想就開了門,瞬間衝進一幫人將張敬元按倒在地,戴上手銬。然後把他和妻子任永平、女兒張一控制在一個房間裏。然後衝上閣樓開始翻箱倒櫃大肆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六張,幾十本大法書,打印機,電腦等私人財物。然後陸續有人來,全都便裝。一家三口被用特警車劫到農安縣公安局。女兒被威脅要當面打她的母親的情況下被逼承認東西都是自己家的,第二天被放回。任永平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不予起訴,於三月四日回家。張敬元被送到德惠看守所一個月後,轉到農安縣看守所關押至今。

七月十五日清晨六點多鐘,法輪功學員蔡玉英家被一群國保公安人員將防盜門鋸了個大洞,然後打開門,蜂擁而入,翻箱倒櫃,洗劫一空,綁架了這一家三口──善良的蔡玉英、於姣茹母女,和這家老實巴交的男主人於春林。

構陷枉判

二零二零年十月末,張秀芝、呂相富、馮立齊、董秀輝(已取保候審)四人,張敬元、任永平夫婦被構陷到德惠檢察院,辦案人滕繼坤;孫秀英(被迫害致死的姜全德的妻子)、蔡玉英、於姣茹、單為和四人,也於十月末被構陷到德惠檢察院,辦案人王志清。趙秀蘭、孫鳳仙、高曉歧三人,也於十一月十八日被構陷到德惠市法院,辦案人王榮富,檢察院辦案人王志清。

在非法開庭之前,部份家屬依照法律要求,給當事人做親友辯護,被一審法官王榮富無理拒絕,要求家屬開「不信仰法輪功證明」;家屬為當事人聘請的律師去法院遞交委託辯護的手續,被一審法官無理拒絕了十次左右後,一審法院及法官反覆要求律師出具各種不合理且違法的各種證明,直到非法開庭,也沒讓家屬或律師出庭為當事人依法辯護。

法官王榮富不僅非法剝奪當事人、家屬及律師依法享有的各種訴訟權利,而且態度蠻橫,言語粗鄙,並侮辱、恐嚇家屬,不具有起碼的法官素質,更沒有一點法官形像。

在趙秀蘭等人被非法開庭之前,家屬為當事人的權利多次與法官王榮富溝通,王榮富態度野蠻而囂張,稱:「我們請示了上級法院,上級法院就這麼答覆我的(不讓律師出庭辯護)」,「別跟我說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不要談這個問題。現在就是這麼要求的,那我就告訴你,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件就特殊」,「沒有辯護權力!違法就違法了!你隨便告!」法官王榮富甚至說:殺人犯可以(請律師辯護),法輪功(學員)就不行!不記得有多少次法官王榮富張口閉口辱罵「你算個屁」「律師算個屁老丫」「北京律師跑這來裝屁」。 「給你個屁給你!給你啥!不給你!」「你狗屁不是你辯護啥你辯護?」恐嚇稱「就你這態度告訴你,你就別想輕判」。

就在這種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早,德惠法院未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公然剝奪律師和家屬的辯護權、合法的旁聽權的情況下。直接到看守所強行拖拽拒絕非法開庭的八名學員出庭。期間高曉歧被農安縣看守所獄警拽頭髮,打了幾下,直至很長時間後背仍然疼;於姣茹也拒絕出監室,被看守所獄警拉出去的,開庭後律師前去會見時,胳膊都是青的。其他學員也是被拽出監室,穿上防護服,強行拉到德惠法院。

非法庭審現場,當事人表示因律師和家屬未到庭,所以拒絕開庭。法官王榮富說:拒絕開庭不好使,必須強制你開庭。你要敢做出甚麼,今天法庭就對你訓誡,讓你嘗嘗訓誡是甚麼滋味。當事人要求法官迴避,被當庭駁回。

在介紹審判成員時,王榮富說:我叫王榮富,告我的時候記住我的名字,叫王榮富,別告別人,就告我就行,這都是我自己定的。

當事人多次要求聘請的律師上庭做無罪辯護,多次被駁回。於是家屬在庭外大喊:「你們這是非法審判,你們違法開庭!」

非法開庭期間,七名家屬和三名律師被拒絕出庭,只能在門外趴在門上聽,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奇觀。然後王榮富作為主審法官大言不慚地說甚麼「公開審理」。

參與此次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王榮富,還有審判員賈曉秋、黃麗豔,書記員張翹。

被綁架、構陷一年多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二至十年,最多被勒索罰款兩萬。張秀芝(女、64歲)被冤判十年;高曉歧(女、56歲)被冤判九年,罰金兩萬;蔡玉英(女、66歲)被冤判九年;吳冬梅(女、49歲)被冤判七年;於姣茹(女、34歲)被冤判六年;單為和被冤判六年;趙秀蘭(女、67歲)被冤判五年,罰金一萬;孫秀英(女、68歲)被冤判四年;張敬元被冤判二年,罰金五千;孫鳳仙(女、65歲)被冤判二年,罰金五千;馮立齊被冤判九年;呂相富被冤判六年;董秀輝被冤判一年半。

維持冤判

九月一日,趙秀蘭、孫鳳仙、高曉歧上訴案,長春中法立案,案號2021吉01刑終398號,辦案人刑事二庭法官臧萬成。

九月九日於姣茹、孫秀英、蔡玉英、單為和。上訴後長春市中法立案,案號 2021吉01刑中409號,辦案人刑事庭法官範文浩。

九月十三日張敬元上訴案在長春市中法立案,辦案人刑事庭法官範文浩,案號是2021吉01刑中408號。

張秀芝、呂相富、馮立齊上訴後,長春市中法立案,辦案人刑事庭法官何福。

立案後,部份家屬和律師到長春市檢察院案管中心,要求閱卷,稱:卷宗是在檢察院,但是沒有錄入系統,現在不能閱卷。之後又說,卷宗還沒有刻錄成光盤。推諉一段時間後,直接移送長春市中院。

中院法官仍然要求律師和家屬出具法律規定之外的辯護手續。中法刑二庭的法官臧萬成竟然給郵局施壓,不准許郵局郵寄家屬的法律文書等材料,家屬曾被帶到派出所檢查郵寄的材料。在派出所和郵局都認為材料沒有問題,可以郵寄的時候,法官臧萬成仍然繼續施壓基層郵局。並且電話告知農安縣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

法官臧萬成要求家屬開具司法局的備案,市級以上國保開具的不信仰證明。當家屬拿著市司法局回覆的「長春市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親友擬作為辯護人,需要提供長春市司法局出具的備案證明的規範性文件不存在」回覆書,和市公安局回覆的「開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的規範性文件不存在」的回覆書。多次電話聯繫書記員溫恆,都說法官不再,不在一起辦公,最後直接說不是臧萬成的書記員了。臧萬成接到電話的一次直接說:開不出證明,就不能辯護。

直到近日得知,案子已經在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被直接維持原判了。中級法院參與人員有臧萬成、範文浩、田洪濤、溫恆等人。

秘密文件

因一審法院法官違法冤判,家屬通過各種途徑持續的、不停的控告,舉報,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得到德惠法院書面回覆家屬信訪案件核查報告。這份報告直接肯定了法官王榮富的違法行為,認為王榮富的粗魯行為是「釋法明理」,認為王榮富非法剝奪律師出庭辯護等權利和家屬辯護權及旁聽權利等刁難、違法行為是和敵人作鬥爭的行為。同時提出德惠法院一切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吉林省高院出具的非法剝奪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的內部秘密文件其中提到「一審法院及王榮富非法剝奪當事人、家屬及律師的訴訟權利」的依據是吉林省高級法院出台的秘密文件(吉高法(2020)226號文件)。

根據《憲法》《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法官法》《高法解釋》《高檢規則》和《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等眾多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釋等等規定,獲得辯護權是當事人的憲法和法律的權利。不是法官及法院的恩賜,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當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限制、剝奪其獲得辯護權。不僅不可以非法剝奪,而且公檢法有義務保障該權利不受侵犯。

鑑於這份非法文件剝奪無數當事人、家屬和律師的合法權利,製造無數冤假錯案,家屬強烈要求其公開並廢除。

為了爭取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為了制止更多人參與執法犯法,家屬會繼續申訴,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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