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給百姓傳真相保平安 鐵嶺市邱鐵玲和王金輝被誣判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邱鐵玲、王金輝為了百姓平安而傳真相,被鐵嶺市新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構陷到銀州區檢察院、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被非法視頻開庭。十二月八日得知,邱鐵玲被誣判三年,勒索罰款兩千元,王金輝被誣判八個月,勒索罰款兩千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邱鐵玲、王金輝向百姓發放法輪功祝你平安等真相資料,被新城區公安分局警察跟蹤綁架,同時兩輛電動車被劫走;隨後,警察到兩位法輪功學員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法輪大法的書籍、師尊的法像、手機等私人物品。

當天,邱鐵玲和王金輝被強制照相、抽血。之後,邱鐵玲被非法關押到位於范家屯的鐵嶺縣看守所。王金輝,在發燒的情況下,被非法關押在新城區公安分局辦公處地下室的鐵籠子裏。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日,邱鐵玲、王金輝被非法批捕。十月二十六日,她們在鐵嶺市銀州區法院被非法視頻開庭。

律師作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勸善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兩位維權律師都平和理性的闡述,當事人為法輪功修煉者,他們的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傷害,也不符合「×教」的五個特徵,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她們這種行為到底破壞了國家哪部法律的實施。而在本案形成證據過程中,公安機關個別執法人員,利用特權,對當事人毆打等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行為,才是破壞法律實施。

律師說:她們是普通的修煉者,在家的書籍是她們自己修煉用的,不屬於宣傳資料,不違法。她們是善良的好人,沒有參與任何組織,為強身健體,人性的昇華與提高道德標準,而遭受如此的對待,是一種悲哀。她們愛自己的家庭,她們是同胞,不是敵人,請求法庭做出無罪的判決。

邱鐵玲和王金輝兩位當事人也講了她們修煉後的身心受益的事實,告訴公訴人和非法庭審人員:法輪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煉、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發真相傳單是勸善,讓人明白「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大難來臨,能躲過劫難,保平安,是為別人好。國家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也沒有法輪功。大法師父告訴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是這樣的人怎麼能去破壞法律實施哪?家裏的大法書《轉法輪》和師父的其他經書是指導我們修煉用的,用作宣傳品,是對我們師父的最大不敬。

公訴人為邪黨站台 迫害好人

在法庭上,公訴人周紅波一邊說:「《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一邊還拿沒有任何法律效應的在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宣布早已退出氣功科研會已不存在的法輪大法佛學會為非法組織當說辭。

周紅波還說,她接到海內外的電話和信件太多了,影響了她的工作和正常生活,所以硬說當事人是有組織的。又把1994年1月30日國務院《宗教場所管理規定條例》搬出來,枉法解釋「自由」。

看來,周紅波被中共邪黨灌輸得很嚴重,左一個「定性了」,右一個「邪教」的講,只是說國家不允許煉,宣傳就是違法,卻拿不出具體的法律條文。在法庭上,她喊了些空口號,為邪黨站台,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

王金輝的家屬努力做辯護人 遭法院推延、否決

在非法庭審前,王金輝的家屬多次往返幾十里路,向法院提出要求做辯護,可法院主審法官不見家屬、不接家屬的電話,只有助理接電話。家屬詢問關於如何辦理辯護手續,助理都是一問三不知。直到臨開庭的前一天,家屬打通了法院電話,回答是要求當事人簽委託書,才能辦理辯護。

家屬到看守所,遞交申請手續。看守所警察說:「得找領導請示看看,再給你答覆。」下午三點多,家屬才接到通知,委託簽了,可以來取。家屬高興地跑到法院,已接近下班時間了。

家屬打通了主審法官的電話,說:「我委託已經簽完了,下一步怎麼辦理辯護手續?」主審法官很不耐煩地說了聲:「只能讓你旁聽,不讓辯護。」家屬很無奈,也很失望,十多天的努力成泡影。

為家屬申請辯護是憲法賦予給公民的權利,被執法人員違法的一句話就否了。

邱鐵玲的患病丈夫被拒絕旁聽

邱鐵玲的丈夫身體有病,親屬推輪椅,帶著手續,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早晨七點鐘,就到街上打出租車,從幾十里地外,趕在八點鐘前,就來到了法院門前等候。

八點半,法院開門了,家屬進去後,申請旁聽。法院說甚麼都不讓他旁聽。律師幫助申請說:「我會見當事人時,當事人再三打聽其丈夫的身體情況如何,只求在視頻讓他們見一面,家屬就放心了。」

無論怎麼說,邱鐵玲的丈夫還是被法院違憲、無情地拒絕在法庭外。生活不能自理的邱鐵玲的丈夫坐在輪椅上欲哭無淚。家屬們只好在門外努力的傾聽法庭內傳出的聲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家屬得知,邱鐵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兩千元,王金輝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勒索罰款兩千元。邱鐵玲已於十二月七日提出上訴。邱鐵玲和王金輝現仍被非法關押在鐵嶺市看守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